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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與排泄物

Elephant Woman

 Elephant Woman

Blonde Red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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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錢包還有餘熱,我興沖沖的買了五月下旬某音樂節的兩日通票,然後立馬打電話給一位混跡於北京上海周邊各大搖滾流行爵士音樂節的資深老司機——我堂姐。

「我應該穿什麼?」

「要畫濃妝,得穿的比較搖滾或獨特一點,骷髏,Vans帆布鞋,回力鞋,臟辮,Dickies體恤,Zippo打火機,這些單品和元素多多少少顯示出你至少對潮流還有些了解。最好去了叼著個煙,一副屌屌的表情,一定要把你的花臂露出來。記住,你穿得正常就像個土錘+神經病。」

行,音樂節這個地方就是無論你覺得自己的裝扮有多想晃瞎路人眼,總有比你更誇張的。但你也不能太正常,那樣會更奇怪。

音樂節除了音樂本身外,說白了就是一群愛蹦野迪,渾身燥熱無處釋放青年的露天派對。這就像把freak們聚起來搞freak show一樣,你沒眼睛我沒屁眼的,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這時候進來一個健步如飛的不正常人,「快看,這個人一點不奇怪,真是奇怪死了」。生活不一樣,什麼形形色色,不用金屬硬核的刻意包裝就很奇怪的怪胎,太多了。

Look, he"s not a freak!What a wonder!

如果我幸運能讀到博士,那我的讀書生涯還得捱過八九個春秋,但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短河裡,遇到的操蛋的大人,夠我湊本成人社會生存裝逼指南了。

接觸過的成年人里,有夜店熱舞的dancer,有廝混地下的rapper,有包養了幾個男模的已婚富婆,有粉絲幾十萬出了幾本暢銷書的旅行博主,有在歐洲開過獨立藝術展的藝術家,有移民發達國家的華裔家庭,有市企工作的公務員,也有做木器的匠人,餐館裡打工的服務生,甚有初中讀到一半輟學的邊緣青年,開店的老闆們。這些人在我列表中的存在,讓我覺得互聯網的蛛網覆蓋能力已經遠超我的想像。就像我剛刷到一條社會邊緣青年的朋友圈「媽了個逼,又進局子了,狗日的下次讓我逮著你,你媽就等著收灰吧。」接著刷出條某個藝術家po了張受邀參加國際藝術展的圖片,定位放在尼斯,明亮的晃眼。也許某日我噴著髒話,吐槽學校食堂咖喱雞飯難吃的動態,也會在某人列表裡,墜在某個大導演分享藝術感悟的動態下面。那一刻我定會覺得自己,像個被分類到不可降解物中的發臭垃圾,隨著社會青年和藝術家的排泄物一起氧化,漂浮在外太空,或者附著在某個星球表面,我甚至連性別都沒有了,那就做一粒不能思考的快樂CaCO分子。

某日藝術家給社會青年點了一個贊。

莎士比亞聽到了:「媽了個逼,太戲劇了,趕緊通宵創作個劇本。」

前幾天和一個旅行作家吃飯,他一個人搭車漂流了很多國家,後來受邀給lonelyplant撰稿,在全國的高校和城市書店開分享會,有千人場,有百人場,總之比我厲害。我要有天宣告開場王小波門下走狗聯盟線下派對,如果我不能夠邀請到李銀河,也許只有我和保健兄(我的靈魂書友)抱著《紅拂夜奔》面面相覷,大眼瞪大眼,咋沒人來呢,王小波都沒人喜歡了,這世界硬核不起來了。話說回來我很欣賞他的文字和攝影作品,當然這還輪不到我來肯定,畢竟這麼多年他在國外拿的攝影獎,文字獎多的我也記不住。

那晚在回民館子里擼串時,他鬍子拉碴,抓著他亂蓬蓬,從後面看像流浪漢沒洗的頭髮朝後撥拉,我看著對面鏡子里的我,在理髮館Tony老師給我梳的鋥亮的油頭,我突然意識到這次見面其實挺隨意的,只是藝術家與藝術家的排泄物之間,一次打發精神空虛的自我對話。我就恨不得把剩下的啤酒都倒在頭上,衝掉繃住頭髮的髮蠟和髮膠。他抿了一口蘭州產的冰冰的啤酒,對我說,「奇葩大會邀請我了,我拒絕了,我其實很怕上台,總是想找一個地方把自己裹起來,我很孤獨的。」

我沒吭氣,埋下頭擼了一口大腰子,心想這人是不是有病,像我這種人輪迴三輩子也不會被幾億播放量的綜藝節目邀請,這麼好的機會就溜了。這就是藝術家的排泄物成不了藝術家的原因,我可真是太俗了。

我抬起頭,用了一種當代大學生特有的痴呆眼神問他,那場分享會幾千個觀眾,你咋就只記住了我呢?他說,你是唯一一個問我,那場環亞旅行的西亞部分南下路線,是不是六十年代的嬉皮士逃離歐洲工業家園,一路南下,流浪到加德滿都追尋精神花園的路線。我想了一下,我前面幾個同學的提問,不是問他旅遊的時候,安全問題怎麼保證?就是問他路過的國家裡最喜歡哪個?都什麼狗屁問題,安全問題怎麼保證,碰上個翻車就死溝里,被搶劫了就乖乖交錢,能怎麼保證。我要是他,我也很難不記住我。

我沒求他給我簽名,我覺得這樣太不酷了,我一點都不喜歡當誰家的粉絲,對很合我胃口的歌手和作家也只是停在欣賞,我特別喜歡王小波,我願意為他寫一本詩集,但我不當他的粉絲,如果他現在還活著,我們會是朋友。那晚從酒館出來,我們也沒留合照,我們唯一的合照,是我在他去年的微博翻到的。他在我們學校開完新書分享會,結束時,一張很流程式的千人同框合照,我兩之間隔了有二十個人頭,那時候我還是長發,挽了一個低低的髮髻,穿了一條亞麻盤扣的米白色連衣裙,踩了一雙六厘米的灰色細跟鞋,坐在第一排,優雅的舉起他的新書,咔嚓。等到第二次我們見面時,我已經剪掉了我留了十幾年的頭髮,剃掉了兩邊,他笑我像個男孩。媽了個逼,我以前也太不酷了,我想試著更感性主義一點,享受一下與硬核時代狂飆的快感。

我喜歡的奇奇怪怪的人,一直都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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