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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不到的唐代婚俗:夜裡迎親,新娘頭上蒙圍裙,而且也鬧洞房

今天是五一,窗外鞭炮聲聲,許多年輕朋友喜結良緣,祝福他們!

正好應景談一談唐代的一些婚禮的習俗。

唐朝的一些公主的婚禮非常奢華,比如我們前面說過的太平公主的婚禮,是在萬年縣的縣衙里舉行的,安樂公主和唐昌公主的婚禮雖然在私人宅院里舉行,也是相當排場的。

唐代婚禮中,有許多習俗和今天完全不同,比如婚禮要在夜裡進行。當初,太平公主和薛紹的婚禮在長安郊區萬年縣的縣衙舉行,入夜以後,送親的隊伍從皇宮出發。

有一個問題非常現實,就是當時沒有路燈,路況肯定也很不好,大家深一腳淺一腳的,走起來很難受。

解決的辦法是在路邊點起一堆一堆的篝火,用來照明,看起來又浪漫又有氣勢。但皇家公主可以這樣做,普通百姓就不行,否則都在夜裡點火,容易出事。

唐代婚禮的許多傳統,其實是北方鮮卑人的遺俗。比如《酉陽雜俎》中記載,唐代的婚禮上,新娘要騎坐鞍馬,要在露天的空地上搭設帳篷,在帳內舉行婚禮,稱為「入帳」。

後來有一位大臣建議,舉行婚禮時,只要在堂中擺設帳子,逐漸把它簡化為一種形式。這位大臣又提到另一種婚禮習俗,即每逢子、卯、午、酉年,稱為「當梁」,如果在這種年份結婚,新婦不能面見姑舅。大臣提出建議,禁斷這些荒誕的規定。

類似的,《酉陽雜俎》中也有「臘月娶婦,不見姑」的說法。此外,《酉陽雜俎》中還記錄了當時的一些婚俗,讀來頗有趣味。

比如:男家在娶婦之前,要取三升米填裝到米臼當中,拿一塊席子把水井蓋住,再拿三支箭放到門上,拿三斤麻塞到窗口中。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風俗當中對於數字「三」的強調:米是三升,箭是三隻,麻是三斤。這其中必定有些講究的依據,可惜我們已經無從得知。

新媳婦入門,男家除去長輩之外,全部從偏門走出去,再順著新媳婦的足跡走進門來,使勁踩踏新媳婦走過的足跡,稱為「躪新婦跡」。其用意,大概是要絕了她的退路。

新婦入門之後,先要到豬圈、灶台等處禮拜,大概因為這些地方將來主要是做媳婦的職責所在。

唐代婚禮當中,有夫婦對拜的儀式,夫妻二人用線繩穿過鏡紐,繫到一處,以示結合。而且當時的婚禮上已經有「弄新婦」的風俗,估計和現在鬧洞房差不多。

另一方面,女兒出嫁,在出門上車之前,臉上蓋著「蔽膝」。

所謂「蔽膝」,相當於今天的圍裙。古人席地而坐,守在灶邊操持飯菜,為了防止湯湯水水灑落到膝頭,便特製一塊大巾,遮擋住雙膝。通常用獸皮製成,富貴人家也有用錦繡為之。以蔽膝蒙臉,其涵義是不是與後世的哭嫁相同,表示對娘家的眷戀?

另外,女兒出嫁之後,第二天,家中要用黍米和肉末做成肉粥食用。

唐中宗的寶貝女兒安樂公主在自己的宅院中舉行婚禮,填米臼、蓋水井、塞窗口、躪新婦跡等等婚禮的儀式,都可以從容地進行,其實要比在縣衙和宮殿中舉行的婚禮更有意思。

後來,李隆基起兵誅殺韋皇后時,安樂公主和武延秀恰好也在宮中,安樂公主正在覽鏡畫眉,驚惶之間,武延秀與軍士「格戰良久」,最後死於亂兵之中。安樂公主跑到太極殿西側的右延明門時,被軍士追上,斬首而死。

於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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