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斷案故事:知縣施妙計,裁定誤食有毒物品致人死亡案

斷案故事:知縣施妙計,裁定誤食有毒物品致人死亡案

清朝文人魏息園在他的《不用刑審判書》一書中,記載了這樣兩則誤食有毒食品而致人死亡的案件:

張昺,字仲明,明成化八年進士,授鉛山知縣,善治獄。

張昺任江西鉛山縣知縣時,當地有個賣柴為生的人生來喜歡吃魚,一天,他從集市賣完柴回到家中,腹中飢餓,妻子為他燒好鱔魚送進來,他大口大口地吃完後,腹痛而死。

鄰居和地保都認為是妻子毒死丈夫,把她抓起來押送官府拷打審問。因沒有發現其他證據,此案不能了結。

賣柴的妻子戴著刑具在獄裡關押了一年多。張昺剛上任,審閱此案的案卷,懷疑賣柴的是誤中鱔魚毒而死。

張昺叫來捕魚人捕捉鱔魚,共得數百斤,都放在大水缸里,其中頭部昂出水面二三寸的鱔魚,一數有七條。張昺對此感到奇怪,於是叫來賣柴人的妻子,讓她把這七條鱔魚燒煮,把判處死罪的犯人放出來給他吃,死犯剛把鱔魚咽下去便叫肚痛,一會兒倒地而死。賣柴人妻子的冤枉才得以昭雪。

張昺在明憲宗時任江西鉛山知縣達十六年,關於他善斷疑案的傳說頗多。

因張昺自幼生長在浙江慈溪,又長期在鉛山任職,所以對江南水鄉和山區的自然環境、人情風物均很熟悉,也為他審案決獄提供了較深厚的生活基礎。

此案中,張昺精明之處在於,首先他通過閱讀案卷,想到另有「中鱔毒」的可能性。能夠想到這一點,一定聽見或看見過類似的情形,即了解鱔中常混入與鱔體態、顏色相同的有毒水蛇類動物。

斷案故事:知縣施妙計,裁定誤食有毒物品致人死亡案

《不用刑審判書》里,有一則更加稀奇的案子:

有個貨郎長年在外做小生意,這一天迴轉家中,他的媽媽十分高興,就囑咐兒媳婦殺雞燉了給兒子吃,正是夏天,一家人把餐桌擺在葡萄架下面,吃完飯沒多久,貨郎突然死去了。縣令聽說之後,懷疑貨郎長期不在家,其妻和什麼人有姦情,共謀殺夫,就把其妻抓來嚴刑拷打。其妻認罪,並供出了「姦夫」,然後雙雙被絞死。

當地人盛傳這是一起冤案,巡撫大人聽說了,就決定微服私訪,他裝作過路的客人來到貨郎家,聊起剛剛發生的這起案子,貨郎的媽媽長吁短嘆,說媳婦平時對自己很孝順,不相信她害死了自己的兒子。巡撫又問,那天你們一起吃飯,有什麼是你兒子吃了,你們兩個女人都沒有吃的呢?

老太太說:「那一日我婆媳二人都吃素,所以我兒獨自吃掉了一隻燉雞。」

巡撫馬上去買了一隻雞,燉熟後放在葡萄架下,香噴噴的熱氣向上升起,沒多久,只見一縷細絲從葡萄架上落下,掉進了盛雞的盤子里,把雞肉喂狗,狗當即死去。

巡撫立刻讓人拆掉葡萄架,發現裡面有一隻毒蠍,那細絲就是毒蠍的唾液,有劇毒。推測當日蠍子聞到雞肉的香味,流了口水,結果口水落在雞肉上,把貨郎毒死了……

巡撫為貨郎之妻平反昭雪。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張再坤 的精彩文章:

劉邦成為大漢天子前後, 被附會的七大神秘異象
和珅和他的九位妻妾

TAG:張再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