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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西男子被刑拘 只因抓小偷私下用刑

抓小偷,本來是正義之舉,但如果對抓獲的小偷私自用刑,這樣的行為就會轉化成違法犯罪了!日前,潭西一男子半夜抓獲小偷,只因私下用刑,卻將自己「送」進看守所了……

4月24日凌晨4時31分,陸豐市公安局潭西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潭西鎮潭圩村媽祖廟附近有2名偷盜人員被抓獲。接警後,值班民警立即到場處置。

民警到場後,兩名盜竊嫌疑人林某鴻(男,19歲,陸豐潭西人)與羅某傑(男,12歲,陸豐潭西人)已被村民控制。經查,當天凌晨3時許,兩人約好到該媽姐廟偷盜香火錢,於是使用尖嘴夾與手電筒做為作案工具,準備鉗夾添油箱里的香火錢時,被群眾當場發現後抓住。

當夜,民警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在一段現場視頻中,有人在抓獲上述兩名盜竊嫌疑人後,涉嫌對其非法使用手銬、電擊棍等行為,遂以非法拘禁罪立案偵查。經調查走訪,民警很快確定該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為林某坤(男,47歲,陸豐潭西人,系潭圩村副村長),於是馬上對其進行傳喚,但林某坤畏罪躲避。辦案民警在組織追捕的同時,動員村幹部及其家屬規勸其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4月27日晚,迫於公安機關的追捕壓力,犯罪嫌疑人林某坤到潭西派出所投案,並供述其在抓獲盜竊嫌疑人林某鴻時,出於對偷盜行為的憤怒用手銬將林某鴻銬在媽祖廟一鐵柱上,並對其使用了電擊棍。

目前,盜竊違法人員林某鴻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羅某傑因屬未成年人,依法不予處罰。犯罪嫌疑人林某坤因涉嫌非法拘禁被依法刑事拘留,作案用的手銬、電擊棍等已被公安機關收繳,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小編有話

小偷雖然可惡,但一旦將其抓獲,應當及時依法扭送公安機關處置,任何人都不應該超越法律對其非法用刑。法律是公平的,誰違法,誰受罰!

編輯、校對:小明

平安陸豐微信文章

由指揮中心警察公共關係股編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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