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如何獲取了我們的個人數據?
「Google收集的個人數據和方式比Facebook還要多,為什麼沒人來聊聊這件事?」
近段時間以來,Facebook因陷於數據隱私醜聞而遭各方質疑,雖然也有不少人認為Facebook同樣是受害者,但這顯然無法扭轉公眾的負面印象。
一石激起千層浪。
隨後,包括Google、Twitter等科技巨頭在內先後被媒體拋出存在收集用戶數據的嫌疑。
4月22日,《華爾街日報》科技專欄作者Christopher Mims撰文稱,「Facebook收集個人數據而受千夫所指的事件催生了這樣一種見解:網路廣告行業可能對我們的隱私和身心健康有害。」
文章指出,從個人數據收集來講,Google的做法比Facebook更嚴重,前者收集的信息量、範圍都超過了後者,而且也是在用戶不知情或沒有獲得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的。
對於軟體開發者或機構而言,這是十分嚴肅的問題。
▌Google損害了誰的利益?
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數月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艾莎門」事件,該起案件的曝光讓隱藏在視頻網站中的「兒童邪典片」問題得以關注。視頻中,兇殺、綁架、注射、毆打等血腥暴力鏡頭,竟然上傳到在線視頻網站推送給了用戶。而此處的用戶恰恰就是那些習慣在YouTube進行瀏覽的兒童。短時間內這類視頻還流入了國內,出現了中國版「兒童邪典片」,引起軒然大波。
儘管國內外各大網站也進行了清理和整改,但毫無疑問,一旦涉及個人隱私和數據的範疇,能否在一個開放平台上為相關機構或部門得到有效的利用,卻隱藏著一個模糊的界限。
在最新調研中,CNN報道稱,有超過300個零售品牌、政府機構和科技公司在YouTube頻道上投放廣告,宣傳白人種族主義、納粹、陰謀論和朝鮮主義。
波士頓非商業兒童團體負責人Josh Golin提到,「我百分之百相信,Google是一個不能被輕易放過的案例」。近期,該團體將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Google在YouTube上投放的廣告和數據手機情況。
▌Google的盈利之「道」
近日,Alphabet(Google 母公司)發布了截至3月31日的2017年 Q1財報。報告顯示,Alphabet第一季度總營收為247.50億美元,同比增長22%。其中,Google廣告營收為214.11億美元,佔主要收入來源。外界普遍認為,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核心廣告業務依然是Google的主要收入主體,而繼續保持這部分業務增長的兩個關鍵詞,則是移動搜索和視頻。
因此,毫不誇張地講,自2006年被Google收購之後,YouTube已成為其真正的「搖錢樹」。
▌Google如何收集用戶數據?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稱,谷歌分析(Google Analytics)被用於半數美國大公司網站,覆蓋了大約3000萬個至5000萬個網站。無論用戶是否已經登錄,谷歌分析都會追蹤到用戶信息。
2016年,谷歌改變了服務條款,允許它把追蹤到的信息和廣告數據與來自谷歌賬號的個人識別信息合併。谷歌使用我們的瀏覽和搜索歷史,已安裝應用、年齡和性別等個人信息,這些數據來自其自主分析平台和其他來源,例如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哪裡購物。由於谷歌使用的是跨設備追蹤技術,所以不管用戶在哪款設備上登錄,他們都能發現用戶。
據國際計算機科學研究所分析稱,在5855款最熱門的免費兒童Android應用中,大致57%的應用可能違反了《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案》(簡稱 COPPA),正因如此,13 歲以下的孩子會看到有針對性的廣告。這不難看出,數據隱私的泄露本是就是敏感話題,但當槍口對準兒童的時候,事情就變得更為可怕了。
▌Google需要承擔責任嗎?
值得一提的是,Google Android系統還存在幫助開發者收集用戶數據的現象。據了解,如果一款應用在Android商店上架,開發者必須同意只請求獲取所需信息,但Google並未阻止開發者把這些數據用於其他目的。
以國內調查機構公布的數據為例:2017年7月,《網路隱私安全及網路欺詐行為研究分析報告(2017年一季度)》顯示,手機App越界獲取個人信息已經成為網路詐騙的主要源頭。高達96.6%的Android應用會獲取用戶手機隱私許可權,相比之下,iOS應用的這一數據也高達69.3%。
也就是說,如果用戶信息一旦遭到不當使用時,Google必然要擔負一定的責任。而這也是包括國內百度等巨頭互聯網公司在內所面臨的問題。
環信創始人劉俊彥評論稱,
「用戶數據歸用戶所有,由此產生的價值如廣告變現也是歸用戶所有。在更嚴格的用戶數據隱私保護下,intent dirven將成為用戶隱私和外界變現系統的主要交互格式。即通過IM社交對話,通過各種用戶行為,用戶Intent會被檢測出來,當用戶授權後,該intent可以被外部系統做數據變現,由此產生的價值用戶也要分享。」
去年7月,江蘇省消保委就針對27家App所屬企業進行了調查和約談,並隨後對手機應用市場侵犯個人信息安全整改情況進行了通報。開啟一款應用,除了要求獲取「位置許可權」、「存儲許可權」以外,還要求獲取「電話狀態」、「錄音許可權」、甚至「通訊錄許可權」,否則就無法打開該應用。
實際上,通過用戶授權獲取用戶行為數據,用於定向營銷和建立用戶檔案的行為,對於絕大多數企業而言是普遍的商業模式。
因此,《華爾街日報》作者給出了解決方案:開發更好的工具讓用戶清楚地了解他們選擇加入的服務。因為,在有了清晰的選擇之後,許多用戶才可能會對他們被分享的數據感到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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