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創造了世界,所以我們會守護好你的一切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報業集團聯合出品。聚焦法治熱點,關注法治人群,傳播法治精神。
文|張熠
勞動創造世界。勞動是人類生活的基礎,是創造人類文化幸福的基礎。
打擊違法犯罪,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係,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是我們持義不容辭的責任!
打擊犯罪,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袁某現年40歲,在上海做招工中介。2016年4月至5月期間,袁某冒用「謝老闆」的假名,在某廣場科技園內,以「上海A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商務司機為名,在網上發布招聘司機的信息。
面試過程極其簡單,面試者都順利通過。之後,公司和應聘者簽訂所謂的《試用期勞動協議書》的合同,以油卡押金的借口收取應聘者押金,成功實施騙錢第一道,再由專人進行第二道詐騙,假借收取紅包費、香煙費、酒水錢等「疏通費」的由頭騙取應聘者財產。
此後,袁某等或是給應聘者布置接送任務但並不支付工資,或是不再與之聯繫,而當應聘者不想繼續「工作」想拿回押金時,公司便玩起失蹤把戲。
2017年11月30日,袁某等8人因涉嫌詐騙罪被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其中,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兩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普陀檢察堅決打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崗位押金等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同時,提醒求職者加強自身防範,對門檻底、入職快、薪高,尤其是要交「保證金」、「培訓費」等費用的招聘廣告提高警惕,一旦發現上當及時報警。
民事調解,協調勞動關係
張旭(化名)聲稱,用人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未履行公休規定,要求給予賠償。用人單位聲稱,張旭先因自身原因不與公司簽訂合同,後以此為借口,吹毛求疵公休規定,勒索公司錢財。
2018年3月,案件移送至民行科,進入民事調解階段。民行幹警協調雙方至院陳述事實,提供書面材料,協商解決方案,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案結事了。
勞動合同是維護僱傭雙方合法權利的重要依據。在現實生活中,部分勞動者出於自身考慮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部分用人單位不遵循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或遇到困難放棄簽訂,最終受到法律追責,百口莫辯。在此檢察官提醒僱傭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並做好合同留存工作。
最後,小編為大家摘錄了幾條《勞動合同法》中的重要規定~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祝天下勞動者節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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