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為啥喜歡麒麟,麒麟到底是什麼動物
一開始麒麟的名字並沒有現在這麼長,儘管現在只有兩個字,但在最開始卻只有一個字:麟。麒是後來才出現的,麒出現後就被視作男性,而麟則成為女性,麒麟成了這對伉儷的並稱。
麟的名聲在最早的時候比龍還要大,《孔子家語》把麟鳳龜龍並稱為四靈,麟居第一位,而後來聲明顯赫的龍只是第四位,可見古人對麒麟的喜愛。
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詩經》唱:
麟之趾,振振公子,於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於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於嗟麟兮
翻譯一下就是:
麟的腳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喲麟呵!
麟的額頭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喲麟呵!
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喲麟呵!
朱熹老先生說這是在誇周文王的孩子們呢。周文王的孩子的確了不得;但也有人說不是,不管是誰把,反正誇獎的是一個官二代和(所謂公子就是諸侯之子)和官三代(所謂公姓就是諸侯之孫)的馬屁了。
在《麟之趾》這首詩里,作者分別用麟的腳趾頭,麟的額頭(麟之定)和麟的角去讚美,這可能就是這個神獸身上最突出的部分,給後人留下了很大的想像空間。所以在漢朝人的描述里,麟的形象時候是:「麕身, 牛尾, 狼額, 馬蹄, 有五彩, 腹下黃, 高丈二」。總體來說這還是一隻長頸鹿的形象,除了身上有五彩之外並沒有什麼奇特之處。
這樣普通的一個物種難免有失神獸的名聲,於是人們就開始往麒麟身上添東西,很快麒麟身上就長出一對翅膀,《爾雅翼》上就說「馬足, 黃色,圓蹄, 五角, 角端有肉, 有翼能飛。」麒麟終於不再只是普通的走獸,開始在天空翱翔了。到了南北朝時期,佛教鼎盛,獅子作為佛教聖物開始大行其道,如果不帶點獅子的樣子,就不好意思自稱神獸,於是麒麟身上就開始帶有了獅子的特徵,麒麟的身子不再那麼像小鹿那樣單薄,他的尾巴也變得很有獅子特色了。
不過這個時候的麒麟還沒有進化出一點龍的特徵來。麒麟長出龍不得不提一個聖人孔夫子。孔夫子就很喜歡麒麟,據說他當年寫《春秋》快寫完的時候,聽說別人捉住了一隻麒麟,就嗚嗚大哭,然後就封筆了。這讓麒麟在儒家更多了一層仁義的色彩,從此孔夫子與麒麟就有了不解之緣。光封筆這事還不行,人們就開始為他編製傳說,《拾遺記》裡面說,孔夫子沒有出生的時候,有麒麟吐玉書到一戶人家,上面寫著孔子要成為素王等等。這個故事大概流傳很廣,於是麒麟就多了一項功能:送子。
送子在古代最早不是麒麟的活,主多子多孫的是魚,因為魚產子多。麒麟有了魚的功效,再加上麟和鱗同音,於是到了宋元時期,麒麟身上就開始有了甲片。向龍的特徵邁出了一大步。
最終促使麒麟長出龍頭的是朱元璋,到了明朝時,皇帝獨斷龍這一形象的使用,普通百姓不能再使用龍,普通百姓只能使用其他神獸作為吉祥物。
著名歷史學家吳思說過一個定律:「皇族有武器,庶民有暗器。」皇族把權力的大刀一舉,小民們自然不敢再使用龍,但老百姓有暗器,你不讓我用,我就打擦邊球,於是他們把麒麟等一系列的神獸換上了龍頭,這樣不失麒麟的形象,還能兼具龍的威嚴,一舉兩得,於是一個剛猛威嚴的麒麟就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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