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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一小區流浪狗養成「吉祥物」 有人反對後遭圍捕

4月30日上午,在瀘州市綠韻小區附近滯留一個多月的流浪狗「小黑」,遭到多人圍捕棒擊,最終倒在了血泊中。小狗凄慘的叫聲驚動了愛狗的小區業主,可是等他們趕到小狗身邊時,「快要成為綠韻小區吉祥物」的「小黑」再也沒能站起來。此後它被來人迅速帶走。

「小黑」曾經的模樣,現在不知所蹤、不知死活

這次對流浪狗的圍捕,不但沒讓小區業主拍手稱快,反而引發愛狗業主和其他業主的「撕裂」。

小區來了條流浪狗 有人歡喜有人擔憂

4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家住瀘州綠韻小區的業主魏女士忙著打掃衛生,沒有留意到業主群里已經沸騰。當她打開微信群得知流浪狗「小黑」被打時,忍不住流淚了,並與支持打狗的業主爭執起來,最後憤而退群。「可以不愛,但不能傷害。」魏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打小狗的行為太殘忍了。

據魏女士介紹,綠韻小區是瀘州一個比較高檔的住宅小區,位於江陽區酒都大道四段。大約一個多月前,一條疑似腿部有傷的黑狗突然出現在小區附近。「它並沒有進入小區,可能是被人打傷過,所以剛開始對人很警惕,人一靠近就跑了。」魏女士告訴記者,慢慢地人們和小狗熟悉了,物管、業主都拿來食物喂它。

從此,這條無人認領的小黑狗就滯留在綠韻小區附近,愛狗人士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小黑」。魏女士說,「小黑」毛色光亮,警惕性高,並不像其他流浪狗看上去邋裡邋遢。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愛狗人士覺得「小黑」已經成為綠韻的「吉祥物」了。「它不會攻擊人,連一歲多的小孩子去逗它,它也是很友好的樣子。」另一位業主告訴記者。

「不過,有部分業主擔心小黑攜帶細菌、咬傷人。」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朱經理表示,自從「小黑」出現在綠韻後,就經常有業主到物管中心反映,說這條流浪狗給小區業主的生活安全帶來威脅,要求物業將其趕走。「他們意見很大,話說得很重,也很難聽。」

擔心狗咬人要負責

物管稱聯繫上級捕狗

事實上,「小黑」的到來,也讓綠韻小區的物管人員一度喜出望外。「狗來旺財嘛,我們覺得這小狗與綠韻小區有緣。」朱經理告訴記者,這條狗基本都在綠韻大門外活動,物業人員幾乎每天都從食堂打來飯菜喂它。朱經理證實,「小黑」在綠韻一個多月,沒有攻擊過任何人。

不過,在接到業主反映後,物管公司更多的是擔心。「流浪狗一旦傷人,我們作為物管公司,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朱經理說,剛開始他們想把「小黑」趕走,可是追攆過後,「小黑」很快又回到綠韻附近。物管人員又捉住「小黑」,用摩托車將其帶到兩公里外的地方「拋棄」。可是物管人員剛回小區,「小黑」又自己找了回來,這讓物業人員不忍心傷害它。

就在前兩天,此前要求物業驅狗的業主又找到物管中心,態度非常強硬地要求他們把狗趕走。「我們考慮到業主的要求並非沒有道理,於是主動向有關上級部門作了報告,上級部門很快派人來圍捕『小黑』。」朱經理表示,物管公司沒有參與打狗,但在圍捕過程中,「小黑」試圖逃跑、反抗,遭到了捕狗人員的擊打。「小狗並沒有被打死,只是被捕狗人員打暈後帶走了。」

記者通過檢索發現,瀘州市人民政府早在2001年8月2日就下發了《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城市限養區和農村犬只管理的通知》,規定「養犬必須審批,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養犬審批工作,養犬應控制在戶平0.2隻以內,負責轄區養犬管理,捕殺狂犬、野犬和違章養犬。」該通知要求不能將犬只帶入公共場所,流浪犬必須進行捕殺。成都商報記者 羅敏

律師說法

若流浪狗咬了人

物管真的可能擔責

如果流浪狗在小區咬人造成損害怎麼辦?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認為,關於動物傷人,民法採取的是危險責任,一般由其所有人、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在上述案例中,由於「小黑」是流浪狗,沒有主人,但因它在小區出現,故推定物管公司是管理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若小狗真咬了人,物管公司作為安全保障義務人應承擔一定比例的補充賠償責任。

四川鴻章律師事務所趙光華律師認為,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如果動物致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者或管理者承擔責任。如果是流浪狗,沒有飼養者和管理者的,視情況由相關負有其他職責的人承擔責任,比如本案中,業主已經向物管反映情況,如果物管不盡責,那麼可能由物管承擔相關責任。(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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