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婚姻逾十萬持探親簽證 准移民融入香港不容易
港男娶內地女與港女嫁內地男趨勢統計。(香港集思會製圖)
2016年跨境婚姻占本地登記婚姻34.7% 。而港人內地配偶(下稱「准移民」)申請來港團聚,需要在內地公安局申請單程證,輪候約4年,才可領取單程證,領取單程證後居港7年方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現時准移民中八成多是女性,在等候單程證期間,她們婚後多持探親簽證隨丈夫在港居住。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的統計數」季度報告期中顯示,由2014年至2017年四年間曾結婚的人士約有122,420人,推算現時超過十萬名准移民選擇持探親簽證(T)來港居住,大部份都是來港照顧香港的配偶及子女。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雖然無身份證,但很多都是港人丈夫的妻子,亦是香港兒童的母親。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2017年7月至12月期間進行了研究,與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媽媽發布《香港社會對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支援情況研究報告》,反映香港社會對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的支援情況。
研究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持有者的意見問卷,第二部分主要了解服務提供者對他們的實際支援情況,包括社會福利署轄下或資助的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2間綜合服務中心和139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超過九成探親雙程證來港為照顧家庭及恆常居港,缺支援阻礙照顧家庭
調查中發現幾乎所有(98.1%)的探親雙程證人士來港主要目的是為照顧子女或配偶,超過八成(80.9%)的受訪者居港多於九個月,顯示她們需要長期逗留香港。
可見民政事務總署提到的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在本港非長期居住,僅短期逗留的說法不真確。這些探親人士非單純的遊客,若她們無法居港長期照顧子女,她們的港人丈夫亦無法工作,港人子女在港接受教育亦無法得到適切的照顧,她們的需要與香港居民沒有分別,如果她們在港日常對差別對待,其實也會阻礙其照顧在港親人。
八成曾在內地工作,居港不能工作,家庭陷入貧窮
83.3%的婦女曾經在內地工作,但因大部份時間要居港照顧家庭,令她們不能有全職工作,香港社會又因其無身份證,不准她們做任何工作,令自己及家庭收入也很少。受訪者家庭主要集中於2人至4人家庭。
80%的2人家庭月收入少於4999元,68%的3人家庭月收入少於8999元(當中44%的家庭月收入少於4999元),47%的 4人家庭月收入少於10999元。可見受訪家庭收入遠低於貧窮線(二人住戶是9,650元,三人是15,000元,四人是20.000元)。
長期逗留探親人士欠支援服務,不熟悉香港,單親尤其困難
大部份探親人士來港多年,但超過六成(65.2%)仍然不熟悉香港,100%受訪者更表示仍需要支援服務,不能工作(85.6%)、家庭經濟(83.7%)和居住環境(73.1%)成了她們生活中最大的難題。
當中准移民面對的最大困難為家庭經濟(81.5%),對分隔單親與雙非家長來說最大困難則為不能工作,分別佔95.5%和85.3%,因為單親家庭,在港親人只有在學的子女,沒有家庭經濟支柱,所以希望持雙程證可以工作的意欲更大。
無支援服務影響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融入香港
調查中,受訪者苦無支援服務,72.3%的婦女認為在港生活有諸多不便,分別52.5%和49.5%受訪者表示家人和自身均缺乏足夠資源生活,50.5%的婦女覺得難以融入香港生活,亦40.6%的婦女表示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三成受訪者(29.7%)難以在港結識朋友。
而她們當中近65.3%的受訪者表示有很大壓力,48.5%的受訪者覺得孤立無援和彷徨,44.6%的婦女覺得被香港社會排拒在外,也有38.6%婦女覺得不開心。若不及早處理,日後其領取身份證後,反而會增加對社會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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