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女孩,你得學會賺錢
圖 / 《穿普拉達的女王》
作者 / 花邊君
最近在朋友圈刷到一個小視頻,上海籍藝人馬伊琍在一個節目里講述了她和很多上海人的借錢觀。
主要觀點是,她
可以請客,但和自己的閨蜜之間從來不互相借錢,想買東西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不會為了要買一個東西去問人家借錢,應急除外。
不隨便借錢,會讓有些人覺得不近人情,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未嘗不是遠離金錢的困擾,讓關係單純化的一種方法。
互相借錢,可能會讓雙方友情受損,不借錢,也一樣有丟掉朋友的可能,但是,至少不會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糾葛,斷得清爽無負累。
而說到錢,倒是想起同是來自上海的張愛玲,她自稱自己是「拜金主義者」,在她一篇名為《錢》的文章中,她說,「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關於錢,張愛玲在這篇文章中,態度直接明了。
張愛玲名言01
錢就是錢
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錢是用來花的。
張愛玲講過自己生平第一次賺錢的經歷。那時她念中學,畫的一張漫畫被報紙選用了,領完酬勞,她立刻跑去買了一支唇膏。
她母親覺得應該留下鈔票當紀念,張愛玲不以為然。
不過,別以為張愛玲是個亂敗金的主,事實上,她很能存錢。根據資料記載,她95年去世時,賬戶中有約28000美元的積蓄,還有約等於32萬美元的外幣存款。在當時,有這樣的身家,簡直太壕了。
她花錢純粹只是覺得,「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為我所有的,因為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為它給我無比的喜悅。」
有人可能會覺得這話有點享樂主義的嫌疑,但它其實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錢的真正用途之一:
投資自己,豐富個人體驗。
錢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它能換來的東西、服務,才是它的真正價值所在。
從這個角度來說,守財奴是最不懂得珍惜金錢的人,他們擁有的不過是一堆廢紙。
張愛玲名言02
用別人的錢,即使是父母的遺產
也不如用自己賺來的自由自在
良心上非常痛快
張愛玲小的時候,發生過一件很難忘的事,她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眼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
後來,父母離異後,她跟著母親,老得問母親要錢。可母親日子也不好過,「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著,為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著,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
如果你小時候向父母要過錢,並遭受過類似的困境,那你一定很能體會一個小孩子當時那種無助、難堪,近乎恥辱的心情。
無論如何,要學會賺錢;無論如何,長大後絕不再向人要錢。
就像張愛玲的後輩作家亦舒師太曾這樣說過:「
生活上依賴別人,又希望得到別人尊重,那是沒有可能的事
。」你會漸漸明白錢不僅僅是錢,而是
個人尊嚴,是自由、獨立的基礎。
張愛玲名言03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
那是嚴格的試驗
小時候的經歷讓張愛玲十分懂得需要自己賺錢的道理,事實上
她也是這麼做的,成年後幾乎就一直靠稿費自己養活自己。
當然,也有人考證過,說她在淪陷區能寫作,是出於胡蘭成的資助。可是,
後來他倆分手時,胡蘭成也說過,張愛玲曾寫信給他,信中附了30萬元。
該還的都還,她不欠任何人的。
至於她後來的丈夫賴雅,年紀老邁,體弱多病,又沒什麼收入,婚後他倆一切用度更是靠她一人支撐。
那麼,既然這麼自立,又為什麼說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是嚴格試驗呢?
因為,像張愛玲這樣的女人,雖然不需要男人的錢,可她需要愛。
向對方要錢花,對她來說,更多只是喜歡那種有依靠,被寵愛的感覺,至於對方給多少,到手之後花不花倒在其次。
談了這麼多錢,但我並不建議你不分場合談錢。
試想你剛認識一個人,他和你談很多關於錢的話題,比如誰賺了多少錢,哪個東西值多少錢,月薪多少,如何賺更多錢……就算你再客觀平和,心裡恐怕也難免對他有看法。
整天談錢的人未必吝嗇,未必人品差,可聽的人卻很可能覺得他現實、勢利,掉進錢眼裡。
而我今天談了這麼多錢,無疑不夠體面,請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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