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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要我先辦婚禮再領結婚證,房子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

我今年34歲了,是個食品廠車間的組長,因為性格內向,找對象的事急壞了爸媽。從工作後就開始相親,知道現在都沒找到合適的,見過的女孩都會跟介紹人說同樣的話:性格太內向,根本無法交流。半個月前,我的表弟辦婚禮,心細的姨媽發現表弟婚禮的司儀是個不錯的姑娘,32歲了沒有男朋友,便告訴了我媽這件事,我媽一聽高興極了,急著要姨媽安排我們見面。

初見小雅時,我覺得她長得非常端莊,讓人看起來很舒服。皮膚白白的,沒有斑也沒有痘,一笑有兩個淺淺的酒窩,眼睛雖然不大,但是非常有神,睫毛翹翹的,還有一個有福的寬額頭。我們交談中,小雅口齒伶俐,而且會主動引出話題,讓我這輩子以來第一次和女孩談話沒有冷場過。

和小雅見面後,我十分開心,第一次有心動的感覺。小雅對我印象也不錯,三個月後我們訂婚了,我們家給了小雅家八萬塊錢的彩禮。

訂婚後,小雅媽媽提出,必須買房後才能結婚,房子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而且要先辦婚禮再領結婚證。

我十分氣憤,委婉的告訴小雅這條件太苛刻了,我們家沒辦法接受。可小雅卻說:「我媽也是為我著想,你放心,我們辦完婚禮後我一定會馬上和你領結婚證。」

我想我年紀也不小了,能找到小雅真的不容易,而且小雅在我看來不是那種有心機的女孩,如果辦了婚禮後我們分手,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於是我說服了爸媽幫忙付了房子的首付,在認識小雅半年後,我們辦了婚禮。

令我沒想到的是,「婚後」的小雅卻辭掉了工作,說要全身心的考一個本科文憑,而且要參加各種歌唱比賽,朗誦比賽,說是要豐富自己的人生經歷。至於結婚證的事也是一拖再拖。我一個人要還房貸,要供日常花銷,還要支持她參加各種各樣的比賽和考試,僅憑我微薄的收入根本應付不過來。我向小雅提出:「能不能先找一份工作暫時緩解一下家裡的經濟問題再去追求你的夢想。」

可小雅卻堅決不同意:「你一個大男人,這點小問題解決不了,怎麼當家裡的頂樑柱?我長的漂漂亮亮,我能歌善舞的,娶到我是你的福氣,況且我的這些經歷會讓我在面試中加分的,你不支持我就罷了,還讓我放棄這些去掙錢。你都給不了我安全感,要我怎麼去跟你領結婚證。」

我說不過小雅,只好作罷。可有一次我發現她竟用了一個月的花銷去買了一件參加朗誦比賽的禮服,要知道,比賽是沒有任何獎金的,而且還要報名費,比賽之前她還要化妝,這都不是一筆小錢。

我忍無可忍,提出離婚,反正也沒領結婚證這時候丈母娘又發話了:離婚可以,彩禮不退,房子我們不要,但要折成現金給我們,我們的姑娘不能白陪你睡了這麼長時間。

至今四個月了,我一直聯繫不到小雅,她媽媽總是三番五次上門討要房款。我爸媽天天唉聲嘆氣,一下像老了十歲。

告誡大齡男女青年們,千萬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不要被花言巧語蒙了心智,一定要看清楚眼前的人是否對你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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