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是艱難的,我們究竟是怎麼活下來的呀
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早期,黑人爵士名伶比莉·哈樂戴和母親在哈萊姆居住時,世界還奉行著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哈樂戴在酒館裡唱歌養家糊口,其中一些白人就會來光顧那些休閑小酒館。比如棉花俱樂部,那是一個謝絕黑人入內的地方,除非黑人在裡面彈鋼琴或跳艷舞。那種地方是為娛樂白人修建的,是為了讓他們大把大把地花錢。黑人在舞台上的歡歌笑語都是假的。黑人在舞台下的辛酸生活只有他們自己知道。本文節選自哈樂戴自傳《女士唱起布魯斯》,威廉·達夫蒂記錄撰寫,哈樂戴口述,還原了那個種族主義盛行的時代黑人的悲慘生活。
▼
如果我的心會說話
文 | 【美】比莉·哈樂戴 威廉·達夫蒂
譯 | 張瑋
我的曾外祖母是一個白人的情婦,狐狸精,事實妻子,隨便你怎麼叫。她也是那個白人種植園裡的一個奴隸。糟糕的是黑人和白人生活在同一個世界裡。在這個世界裡,處處都要聽白人的。白人劃分了區域,決定誰在田裡幹活,誰去摘棉花,誰在大房子里做飯,誰吃什麼東西。白人也決定了買誰,賣誰。
白人女人不像白人男人管那麼多事,她們只是透過窗戶看看外面發生了什麼。種植園的白天不存在他媽的什麼種族隔離,更別提晚上了。在夜裡,我的白人曾外祖父就會到房子後面的小屋去,裡面住著我的曾外祖母、她自已的孩子,還有她和那個白人的孩子。白人不需要那些社工來告訴他小屋裡的「生活狀況」,因為他知道得一清二楚。
在三十年代早期,我和媽媽開始在哈萊姆找地方住的時候,我們生活的世界還是白人建造的那個,但是他媽的已經變成了一個連他們自己都覺得陌生的世界。沒錯,其中一些白人會來光顧那些休閑小酒館。比如,他們會走進棉花俱樂部,那是一個謝絕黑人入內的地方,除非你在裡面彈鋼琴或跳艷舞。那種地方是為娛樂白人修建的,是為了讓他們大把大把地花錢。
黑人在舞台上的歡歌笑語都是假的。而黑人在舞台下的辛酸生活,他媽的很少有白人會看到。當白人開始進入我們的世界時,他們就像是從外太空來的,在他們眼中一切都是那麼新鮮。
生存是艱難的。有時候我也覺得奇怪,我們究竟是怎麼活下來的呀。但我們還是活了下來。在掙扎的過程中,我們學會了如何生存。
我和媽媽的公寓不僅是我們自己的家,它還是一家青年旅舍,可以給潦倒的音樂家一張床睡,讓運氣不好的人有一碗湯喝。它就像是一家社區活動中心,一間休閑小酒館,花上幾個子兒,就可以來上一杯威士忌,還可以吃到城裡最美味的炸雞。
媽媽喜歡和人打交道。有一部分是因為她不想一個人待著,這會讓她想起爸爸。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她擔心我。她知道她不可能一直照顧我。如果她死了,不會留下什麼東西給我。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兩個人相依為命。媽媽覺得如果她不求回報地對世人好,那麼等她去世以後,她的好心會讓我受益,我也會得到別人同樣善良的對待。可惜這樣的事一次都沒發生過。但是媽媽卻對這一點深信不疑。願上帝保佑她。
媽媽不僅愛身邊的人,還信任他們。她相信是上帝創造了世人,所以相信每個人身上都有一些優點。她總是在陌生的地方和陌生人身上去尋找閃光點。在皮條客、妓女,甚至小偷、殺人犯身上,媽媽都能發現他們善良的一面。
就算一個愛耍花招的騙子來找媽媽幫忙,媽媽也會幫她說話:「她實際上心眼兒還不壞,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有人把帽子扔在床上,或是把鹽撒到地板上,媽媽就會大發脾氣。媽媽真的把這類事情看得很重要。可是對於別的事情,她卻可以視而不見。
她在任何人身上都能看到優點。就算你是世界上最壞的惡棍和大盜,只要你告訴媽媽你是一個音樂家,再編上一個動人的故事,媽媽就會把屋子裡一切能搬動的東西都讓你拿走。
人們確實會佔她的便宜。但是,所有的人都尊敬她。媽媽會因為說了粗話而去做懺悔。她就是這麼一個體面、規矩的人。有時候屋子裡會有聚會,到處都是人,媽媽就在一旁忙著做炸雞。不一會兒就有人打了起來,有個男人因為被女人抓破了臉而大聲叫罵。在一片混亂中,這個男人會停下來對媽媽說:「對不起,太太。但我必須教訓教訓這個婊子。」
上完五年級後,我再也沒有進過學校。那個時候的學校已經不再實行種族隔離制度了,你可以把這看作是一種進步。教育委員會本應該派出一名社工負責督促我重返學校,但他們好像也不太把這件事當回事兒。媽媽只比我大十三歲,她從沒讀過書,也根本沒有人在乎她是否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在哈萊姆居住的頭幾年,我也教過媽媽讀書和寫字。後來,在巡演的路上我曾收到她的親筆信。她自己也能看懂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寫給她的信。我真為她感到自豪。
剛離開韋爾弗爾島的時候,我什麼也不想干,一直在家呆了六個月。媽媽看我整天無所事事,都快急瘋了。我們總是為這件事吵架。每次吵架的時候,我都會跟她說:「我既沒有犯法,也沒有幹什麼丟臉的事,為什麼不能讓我好好待著?」我手裡有一點積蓄,打算把錢花光以後再去找事做。
有一天,我們又吵了起來。我不想跟她吵下去,就帶她去了哈萊姆的老拉斐特劇院。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正好在那裡演出,媽媽可為他著迷了。
在穿過第七大道的時候,一個爵士老貓向我打招呼。
「小妞兒,」他說,「到這兒來。吉米搞到了世界上最棒的大麻,你肯定沒嘗過。」
我裝作從沒見過他的樣子,還給他打暗號,讓他閉嘴。他根本沒注意到我不是一個人,接著他又跟我說:「她是誰?你的姐姐嗎?讓她一起來。我們好好地爽一爽。」
媽媽不知道我在一年前就開始抽大麻了。聽到那個人說的話,她氣壞了。「滾開,」她說,「如果你不走,我就把她關起來,二十一歲之前都不讓她出來。而你,我要告到你坐牢。」
那一天,我們沒有去看電影,也沒有去看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演出。我們什麼都沒幹就回家了。到家後,我告訴媽媽我已經抽了一年大麻。
「如果抽大麻對我有害的話,你一定可以看出來。但是你沒看出來。」我說,「所以抽大麻對我沒什麼害處,不是嗎?」
我一直想讓她相信大麻對我沒造成什麼傷害,但她根本不想聽。她氣我居然瞞著她。她寧願相信她在書上看到和別人那裡聽來的關於大麻的危害,也不願意相信我的話,儘管我就這麼好端端地站在她面前。她覺得我很快就會有麻煩了,這都是因為我意識薄弱,經不起大麻的誘惑。
爸爸第一次聽我唱歌是在哈萊姆的一間小酒館。當晚媽媽也在。別人常說我的音樂天分是從爸爸那裡繼承來的,媽媽很討厭這種說法。平時滴酒不沾的媽媽在那天喝了三大杯,她站起來說我不是家裡唯一會唱歌的人。
她開始用又尖又高的童音演唱起埃林頓公爵(Duke Ellington)剛剛發表的歌曲《孤獨》(Solitude)。媽媽的聲音就像蝴蝶夫人麥奎因(「Butterfly」McQueen),她連副歌都唱了下來,直到所有人都開始聽她演唱,包括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當時,爸爸和他的新婚妻子范妮坐在屋子的另一頭。但是當媽媽唱完後,他走了過來,和媽媽坐在一起。媽媽面帶微笑,眼裡只有他一個人。
路易斯很親切,他跟媽媽說:「埃莉諾拉將來會成為一個大明星,對吧?」
媽媽驕傲地笑著說:「她已經是一個大明星了。」兩個人的眉來眼去把范妮惹火了,她從屋子另一頭衝過來,用一本口袋書狠狠地打向媽媽。她才打了一下,我就趕了過去,開始和她撕打起來。爸爸試圖把我們三個人分開,但我們打得太凶了,他一點忙也幫不上。優秀的鼓手大錫德·卡特利特(Big SidCatlett)也過來勸架。他告訴我們警察就要來了,然後把我和媽媽塞進一輛計程車送回了家。
那個時候幾乎每天晚上都有樂手之間的音樂對決(jam session)。有一天晚上,本尼·古德曼帶來一個骨瘦如柴的年輕白人樂手,名字叫哈里·詹姆斯(Harry James)。那天晚上差不多所有優秀的爵士樂手都到齊了,有羅伊·埃爾德里奇(Roy Eldridge)、查利·謝弗斯(Charlie Shavers)、萊斯特·揚(Lester Young),還有本尼·韋伯斯特(Benny Webster)。
我記得哈里·詹姆斯一開始很不友好。他來自種族歧視嚴重的得克薩斯,身上流露出一股對黑人的厭惡,同時他還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棒的小號手。就在那個晚上,我們改變了他的這兩種看法。在這件事上,巴克·克萊頓(BuckClayton)起的作用最大,我覺得他是世界上最帥的男人。巴克的小號一響,哈里就被震住了。巴克的演奏比別人都要甜美,這也是哈里一直想要達到的境界。聽到巴克的演奏後,哈里徹底服了。從那以後,哈里也喜歡上了音樂對決,並成了聚會中的常客。
也是在這樣的音樂對決聚會上,我第一次見到了萊斯特·揚。我喜歡見到他,他也經常用他那美妙的薩克斯為我的演唱伴奏。只要有時間,他都會到我唱歌的小酒館坐一坐。我永遠都記得萊斯特·揚和朱·貝里(Chu Berry)對決的那個夜晚。當時凱伯·卡洛韋(Cab Calloway)的樂隊是規模最大的樂隊,朱·貝里的樂隊雖然沒有凱洛威的那麼大,但聲音卻是最響的。朱·貝里也被認為是當時最棒的薩克斯手。
當天晚上,本尼·卡特(Benny Carter)和我的搭檔博比·亨德森有一場對決,所以我也到現場去觀戰。我看見萊斯特·揚坐在一邊,手裡拿著他那把用橡皮筋和膠布修補的薩克斯,朱則坐在另一邊。所有人都開始討論是萊斯特·揚吹得好,還是朱更厲害一些。大家都想在兩人之間挑起一場較量。
本尼·卡特知道萊斯特一定會獲勝,但是其他人卻認為朱會輕而易舉地把萊斯特打敗。朱經常使用的是一把漂亮的金色薩克斯,但那天他沒帶在身邊。本尼·卡特可不會讓他用這種借口推掉對決。像我一樣,本尼對萊斯特充滿信心。他自告奮勇去幫朱拿樂器。很快,樂器就拿過來了。
朱·貝里犯了一個錯誤,後來薩拉·沃恩(Sarah Vaughan)和我較量時也犯了同樣的錯。他提議演奏《我的節奏》(I Got Rhythm),就像後來薩拉讓我和她一起演唱《我為你哭泣》(I Cried forYou)。演唱《我為你哭泣》是我的拿手好戲,而《我的節奏》則是萊斯特的招牌曲。
朱吹了十五個漂亮的疊句,沒有一個是相同的,而且一個比一個漂亮。當第十五個疊句落下時,朱·貝里完成了他的演奏,就像薩拉唱完了《我為你哭泣》中的第八句副歌。
萊斯特的演奏沒有朱那麼響亮,但是那些和弦、變調和音符用一種美妙的方式流瀉而出,總是讓人充滿驚喜。但是朱那幫傢伙卻吹噓聲音宏亮才是好的標準,真是老古板,讓人噁心。朱的樂器很棒,入行也比萊斯特早得多。萊斯特只是一個年輕小夥子,樂器上還滿是橡皮筋和膠布。誰規定吹薩克斯只能有一種音量和音色。
但是不管怎樣,萊斯特還是因為吹得不響而被笑話了好幾個月。我為他感到憤憤不平。我跟他說:「去他的,萊斯特,別讓他們耍了咱們。我們想法子去買一把好薩克斯,再多買點簧片,不要再讓破樂器影響你的發揮了。我們一定能創造出屬於自己的音色。」每當萊斯特存下一點錢,他都會去買一些簧片,然後反覆嘗試不同的吹奏效果。他還買了一把新薩克斯,希望有一天能吹得響一些。不過不管他怎麼努力,就是沒有辦法讓聲音大起來。他不想去模仿朱,不久就放棄了這種嘗試。
每個人都應該是獨一無二的。你不可能和別人一樣。如果你試圖去模仿別人,這意味著你沒有投入真正的感情。而沒有感情的音樂,什麼都不是。
世界上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音樂也是如此。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優秀的西班牙大提琴家巴勃羅·卡薩爾斯(Pablo Casals)演奏巴赫。一個美國女孩在訪問中說:「您的每一次演奏都不一樣。」
「它們必須不一樣。否則演奏又有什麼意義呢?」卡薩爾斯說,「音樂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也就是說,你不能去重複自己,更別提去模仿別人了。
我無法容忍自己連續兩個晚上用同樣的方式去唱同一首歌,更不必說連續兩年或連續十年毫無變化。如果你能做到,那麼你從事的就不是真正的音樂,可能只是一些機械的動作、單調的運動,但絕不是音樂。
每天早上,音樂對決結束後,萊斯特總跟我回家一起吃媽媽做的早餐。他住在哈萊姆的一間旅館裡。幾天前發生的一件事,幾乎讓他精神崩潰。那天早上,當他打開衣櫃的抽屜時,發現一個不請自來的客人正瞪著他。那是一隻骯髒的耗子,足有小狗那麼大。萊斯特的襯衣已經成了它的溫柔鄉。
他找人幫忙把衣櫃搬到樓下的大廳里。所有房客都拿著掃帚、棍子、拖把之類的東西跑過來。他們打算把耗子從衣櫃里趕出來,當著管理員的面打死它。如果不是親眼看見,那些管理員根本不會承認公寓里有耗子。一個人打開了衣櫃,各種武器就揮舞起來。
不管萊斯特和他的同伴們是如何眼急手快,還是讓那個該死的東西跑了。這可把他氣壞了。
萊斯特還給我和媽媽講了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有一天晚上, 鼓手哈爾·韋斯特(Hal West)幫他燙直頭髮。他們使用的那種發膏效果特彆強,如果不小心處理,並及時洗掉,很可能會灼傷頭皮。哈爾幫萊斯特塗上發膏,然後就去開水龍頭,結果一滴水也沒流出來。萊斯特開始感覺頭皮像火燒一樣疼起來。哈爾試了一個又一個水龍頭,除了一聲「嘆息」,什麼也沒有。最後,萊斯特實在受不了了,直接把頭扎進了馬桶。
萊斯特總是跟我們說,一個年輕男人獨自生活在紐約真是太危險了。聽著他的這些趣事,媽媽和我總是笑得直不起腰來。有一天,他對媽媽說:「公爵夫人,我能搬來和你一起住嗎?」當然可以。媽媽給他收拾出一間房間,萊斯特很快就搬了過來。
我們住在二樓,是一套車廂式公寓,面向走廊有兩扇門。其中一間是我的卧室。旁邊有一個小房間,我叫它遊戲房,裡面放著我的唱片和一架舊鋼琴。後面是客廳和媽媽的房間。萊斯特就住在中間挨著通風井的房間里。
房子雖然不豪華,但比那該死的旅館可強多了。萊斯特總是非常有紳士風度,我和媽媽都非常高興能和他住在一起。
第一個叫媽媽「公爵夫人」的就是萊斯特,這個稱號跟隨了媽媽一生。自從他搬來以後,我們互贈稱號,並一直叫了下去。
我在小木屋俱樂部唱歌的時候,別的女孩都嘲笑我,故意叫我「女士」,因為她們覺得我不願意去拿桌子上的小費是因為我清高。之後人們漸漸忘了這稱號的由來,也不再這麼叫我。後來萊斯特想起這個稱號,還將我的名字哈樂戴簡稱為戴,他開始稱呼我為「戴女士」。
我也想給他起個好聽的稱號。因為我覺得他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薩克斯手,所以他的稱號也應該是最棒的。在美國,什麼國王、伯爵、公爵,都算不上偉人,能稱得上偉人的也只有當時的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D.Roosevelt)。所以我開始叫萊斯特「總統」。
那個時候,所有的爵士老貓都非常重視音樂對決。每天早上演出結束之後,爵士老貓們總會聚到一起,來一場對決。本尼·古德曼、哈里·詹姆斯結束在電台的表演後,也會來參加。還有羅伊·埃爾德里奇,萊斯特·揚,本尼·韋伯斯特,他們都是最偉大的演奏家,也全都是我的朋友。但我和本尼·古德曼的關係更特殊一些。
我們經常一起出去,每個星期都去看那些音樂對決,一起消磨好幾個小時的時光。這對我來說是件大事。因為媽媽管我管得很嚴,她不喜歡我和那些白人小夥子混在一起。本尼的姐姐埃塞爾(Ethel)也是他的經理人,一直希望他能夠成為出色的樂隊領班。她不願意看到本尼因為一個黑人姑娘毀了自己的前途。
本尼非常可愛,而且從不會讓人感到無聊。雖然我媽媽和她姐姐都不想讓我們交往,但我們還是想方設法見面。
不久以後,我真的愛上了他。這是我的第一次戀愛,既甜蜜又痛苦。
沒錯,本尼也是一個音樂家。他會彈鋼琴,彈得非常好。有一陣子,他還為我伴奏。他年紀大得足以當我的父親,而且他已經結了婚,還有兩三個孩子。
我知道我不應該愛上他。可是,這是第一次有人追求我。他讓我覺得自己像個女人。他喜歡我,對我有耐心。他知道我害怕什麼,也知道如何驅趕這種恐懼。
除此之外,我們的關係沒有其他任何好處。事實上,我太認真了,幾乎讓自己陷入一場悲劇。
▼
《女士唱起布魯斯》
【美】比莉·哈樂戴 威廉·達夫蒂 著
張瑋 譯
TAG:上河卓遠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