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asher的人需不需要會滑板
Thrasher是來自美國西海岸舊金山的滑板品牌,不過嚴格來說Thrasher並不能算一個滑板品牌,她是一本世界知名的滑板雜誌ThrasherMagazine旗下的街頭品牌,這本雜誌於1981年由FaustoVitello與友人Kevin Thatcher共同創立,專門介紹滑板運動。
穿AJ的人不會籃球,穿Timberland的不會伐木,穿Levis的不會淘金,穿Carhartt的不會搬磚,穿Undercover的不是卧底,穿RO的不會人肉,穿Clot的不會修電腦,穿Wtaps的不會打仗,穿Bape的不會設計,穿Stussy的不會衝浪,穿UT的不會拍視頻,穿Thrasher(知名滑板雜誌)的人不會滑板,穿Vans的不會Ollie(豚跳,滑板的主要技巧之一)。
只有我們社會人兒,它什麼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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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它曾提出「Skate and Destroy"的叛逆口號,奠定了這本雜誌在板粉心目中的地位。她的衣服、鞋、包等只能算是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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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滑板品牌,對於Supreme粉來說Thrasher品牌也許並不怎麼熟悉,但對於板粉來說無疑是瘋狂的,許多大牌明星也多次穿Thrasher的單品。
對Thrasher有執念的人認為它只是屬於板粉的品牌,只有這些人才擁有滑板精神,他們愛滑板玩滑板拍滑板Video做關於滑板的事,並不是那些不玩滑板的明星或者潮人街拍時用來搭配一下那麼簡單。感覺他們穿著thrasher的單品就像是在褻瀆滑板精神,褻瀆胸前熊熊燃燒的logo!
但另一些人不同意了,並不是說你非得玩滑板才能喜歡Thrasher才能穿Thrasher,滑板文化的外延早已超出了它原本的含義,成為了亞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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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穿著向外界傳遞的是他喜歡的東西和文化,這就足夠了。也許很多人對滑板運動本身的興趣並不大,他們認為把精力投入到學習讀書網遊賺錢上會更有意義,畢竟生活艱難,脫貧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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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滑手也實在沒有必要過度標榜自己的喜好產生不必要的優越感,拿一種狹隘的標準去Judge他人。別人雖然沒有現實精力去深入實踐卻一樣可以對滑板有熱愛與精神認同,這些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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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再現實一些,滑板品牌一樣是商品,工業化生產、以市場為導向,大多數是大路貨,有錢就能穿。許多品牌都是由墨西哥等第三世界生產,價格比優衣庫貴不了多少。大家都只是消費者,所謂xx文化也不過是營銷策略和附加值罷了,實在不必自加光環。
圖片:JamesJabbia本人
另外其實Sup的老闆James Jebbia也不玩滑板,他有很多大生意要處理,但你能說他不愛滑板不懂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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