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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治安強化運動」到底有多殘忍?在抗日根據地燒光、殺光、搶光!

本文作者張憲文,蜚聲國際的中國近代史泰斗,南京大學榮譽資深教授,季我努學社榮譽社長,季我努沙龍講演嘉賓。

因此,日軍從1941年春開始大力扶植、利用漢奸和偽軍,日偽合作,對我華北敵後抗日根據地進行所謂「三分軍事,七分政治」,集軍事、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特務為一體的「總力戰」,以達其確保華北佔領之目的。日軍由此把「治安肅正運動」發展成為「治安強化運動」。「治安強化運動」是日本帝國主義「以華治華」、「以戰養戰」方針的具體運用。

為著實現其戰略目標,日軍把華北劃分為三種地區:一是「治安區」(即日軍佔領區);二是「准治安區」(即游擊區);三是「非治安區」(即敵後抗日根據地)。對這三種地區,日軍分別採取以「清鄉」為主,以「蠶食」為主,以「掃蕩」為主的方針。從1941年春到1942年底,日軍在華北連續推進了5次「治安強化運動」。

第一次是從1941年3月30日到4月3日,為時5天。由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揖唐等漢奸活動於第一線,實則「由日方在暗中幕後極力指揮」,主要內容是:「剔抉、破壞共產黨組織;訓練行政機關職員;擴大保甲制的地區,統一實行戶口調查;擴充及訓練自衛團」;「普及宣傳東亞新秩序」。其重心是加強和鞏固漢奸統治能力。

拍攝良民證

第二次是從1941年7月7日至9月8日。其特點是:以日軍對晉察冀抗日根據地進行長達兩個月的「封鎖」和「掃蕩」為主,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官員密切配合。偽官員「分赴各該管轄區,進行巡視和鼓勵,或身臨前線指揮討伐,或領導加強自衛組織,建設治安道路」。日軍還組織政治工作班,對華北居民進行欺騙性宣傳、醫療、宣撫,從思想、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配合其軍事「掃蕩」。

第三次是從1941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其重點是:「在於進行靈活的軍事行動的同時,斷然進行有力的經濟戰。」即實行「徹底封鎖」,使抗日根據地的「一切物資,一概不準外流」。為實現其目的,日軍對抗日根據地實行殘暴的燒光、殺光、搶

光政策。

日軍屠殺無辜村民

第四次是從1942年3月30日到6月中旬。日軍急於穩固華北,這次治安強化運動的特點是,在過去3次治安強化運動的綜合基礎上:(1)以「先發制人的手段」,對共軍進行徹底的不間斷地「肅正討伐」。首先把主要著眼點放在河北省的徹底「肅正」與迅速「恢復治安」方面。因此,在這一次治安強化運動中,日軍對華北敵後各抗日根據地的「掃蕩」顯得空前頻繁和殘烈。其中,冀中、冀東、冀南等區尤甚。(2)大力誘導、扶持偽華北政務委員會下屬官兵「獨立自主」地積極開展活動。(3)把「肅正討伐」與行政、經濟、文教等各種行動措施,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活動。

日軍搞集家並村,被趕到「人圈」中的兒童

第五次是從1942年10月8日至12月10日。其特點是:(1)日軍「開展了激烈的肅正作戰」。(2)採取設置經濟封鎖線、物資流通限制線、物資檢查所,製造長城沿線等地區的無人區等殘毒方法,進一步加強對抗日根據地的經濟掠奪和經濟封鎖。(3)「特別注意與軍事工作相配合的文化工作」。

「五次治安強化運動」的基本特點是:規模一次比一次擴大,手段一次比一次兇殘毒辣。

張憲文等:《中國抗日戰爭史·第三卷》,2016年版。

編輯: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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