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審批許可權,下放了!嗎?
哨位作者 | 吳鉤 攝影 | 王佳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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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營職以下副連職以上軍官由旅(團)的首長批准,排職軍官和士兵由營的首長批准並報旅(團)備案。
繼士兵探親休假審批許可權下放營級後,軍人探親休假審批許可權進一步下放。
新條令規定,排職軍官無需旅(團)首長批准了。
目前,新條例已經正式開始實施。然而,許多戰友還有不少困惑:
審批許可權下放,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排職由營的首長批准,那副連職排長呢?
如果說副連職排長依然由旅(團)首長批准,那修改這則條令的意義何在?畢竟當前部隊排長崗位大多數都是副連職。
攝影:賀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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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諮詢了部分單位的人力資源同事,執行情況分為以下幾種:
一、從五月一日起,所有排長休假探親審批許可權下發營級單位。不管是正排職、副連職排長還是正連職排長,只要是排長崗位,都由教導員審批,人力資源備案即可。
二、正排職少尉排長由營級單位審批,副連職中尉排長及以上仍然由團級首長審批。
三、所有幹部不分職級全部歸團(旅)級單位首長審批。
四、幹部、士官休假,一律由團(旅)首長簽字審批。
同樣的條令,不同的執行情況,我們希望,所有單位都向第一種做法學習。
攝影:樊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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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長休假審批許可權下放,當然是一件惠及基層的好事。
昨天,有人告訴我,幹部休假,審批只花了5分鐘。
一開始,我是大大的不信,覺得他在說夢話。
可是,文書給我講了事情的經過:
二排長假卡填完是9點46分,連隊文書走到營部耗時幾十秒,按1分鐘算;
將假卡交給營部文書,營部文書仔細看了請假人、連隊、請假天數、離隊時間,沉吟一聲「都符合要求」,不到2分鐘;
然後拿給教導員批,文書給教導員彙報,教導員沉思十幾秒,大筆一揮,批准!耗時1分多鐘。
如此算下來,也就5分鐘不到,批完之後,文書看錶,9點51分!
不管你我是信,或者不信,最快的休假審批,真的就這樣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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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從未見過如此乾淨利落的休假審批。
要是擱以前,文書走到團部辦公樓就得10分鐘,審核時間一般都以天計甚至以周計。
所以,一開始不相信幹部休假5分鐘審批完畢,是被原來的規則限制了想像力。
肯定有人會問:排長休假的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營,到底是出於怎樣的考量?又將帶來多少好處、多大變化?
通常來講,審批許可權的下放,會帶來審批效率的提高。大到地方各級政府的簡政放權,小到部隊官兵日常請假、休假審批許可權的下放,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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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條令出台之前,所有幹部的假都需要營連、機關、單位首長審批,現在把人數最為龐大的排長隊伍剝離開來,無疑會大大減少機關的工作量,也有利於「把假休完」這項規定的落實。
畢竟,審批許可權越高,帶來的是層層把關和審批,以及審批結束之後的逐級往下通知,伴隨其間的是時間的消耗、漫長的等待和內心的煎熬。
因此,在此之前,總有排長感慨,「小排長休個假,可真難呀!」
其實,當時的「難」,並不一定就是機關批複不及時,而是由於機關也需要核實、要找領導審批,這些都有程序,而走程序都需要時間。
如今,排長休假,由營級審批,類似的程序只是看上去少了,實際上卻被執行得更好。
機關核實的內容無非是「休假天數」、「是否符合休假比例」等等,在排長這個層級,正常情況下,營長和教導員對這些的了解程度可謂爛熟於心,這也促使了排長休假的審批時間大幅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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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問題,涉及官兵重大利益,休假審批,也曾數次煎熬著官兵那顆急切回家的心。
曾幾何時,官兵請假一度成為「老大難」問題,先是「審批難」,再是「休不完」或者是中間搞個「召回」,關於休假的各類問題,以前可以羅列一籃筐!
如今,無論是「無特殊情況當年度假必須休完」的規定,還是「未休假補助」的落實,亦或是如今排職軍官休假審批許可權的下放,都折射出滿滿的人文關懷。
對此,心存感激,也期待更大範圍內的儘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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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難於有法必行。
※軍人這雙有點兒糙的手,就是不一樣
※我都不敢想!wifi下連隊,直播進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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