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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等學生被流浪狗咬了才開始治理?

非要等學生被流浪狗咬了才開始治理?

據報道,5月3日凌晨,湖南湘潭大學通過校方官微和微信公號發布通報,稱5月1日和2日,在校園裡發生了兩起女生遭流浪狗追咬致傷的事件。事發後,兩名女生已及時到醫院進行狂犬疫苗注射和傷口處理,目前身體情況穩定,已恢復正常學習生活。通報同時表示,學校保衛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校園流浪動物的清理力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從網友上傳的視頻看,成群的流浪狗追逐撕咬女生的場面十分驚悚,任何一個看過視頻的人相信都會受到驚嚇。涉事女生沒出大事,還能夠保持「身體情況穩定」,並「恢復正常學習生活」,亦屬萬幸。很難設想,如果類似事件發生在你我身邊,被追咬的人有沒有可能僥倖逃脫?

事實上,這樣的瘋狂撕咬,並非不可避免。據知情網友披露:「去年學校保安組織過撲殺流浪狗,但在朋友圈被一眾小清新瘋狂圍攻咒罵,打狗行動最後不得不中止,後來有人組織起了動保協會,乾的也多是投喂的事,實際有效行動並沒見多少。」如果當時的清理行動能夠堅決處置校園流浪狗,局面必將為之一變,不至於總是讓落單的學生走在校園裡心驚膽戰。

是否「關懷生命」、能否「愛護動物」,是體現社會道德水準的一個重要標誌。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不僅僅體現在物質和文化層面,更體現在民眾對同儕乃至動物的態度上。保護動物的基本權利,既是對動物權利的尊重,也是人類的自我完善與提升。但是,愛護動物,並不意味著就可以無節制地縱容流浪狗傷人、傳染疾病。

愛心與安全是兩回事。任何愛心的拋灑播布,都不能以侵犯人的安全作為代價。一個社會,即便再強調動物權利,也不能將這種權利凌駕於人的安全權利之上。這應該成為一個基本共識,不應有任何輕忽或越界。

校園是一個相對封閉、因而也相對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學生身處其間,匆匆走在上課路上也好,悠遊于山坡池邊也罷,或坐或卧、或行或駐,理應有足夠的安全預期,處於「不設防」狀態。如果要求大家時時拎著一根打狗棒,提防流浪狗咬人,不僅大煞風景,也會因為總處於身心高度緊張狀態而不堪負累。這顯然是有問題的,作為管理者的校方,理當為此負責。

學校其實完全可以及早行動,把工作做在前面,防患於未然,大可不必等到有學生被群狗撕咬了,才急慌慌出來表態要處置流浪狗。一者,對於流浪狗的危害,相信校方應該能有足夠的認知能力,每天那麼多狗在校園肆意奔逐,豈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再者,即便有愛狗人士阻撓打狗,校方也應該有一個明確態度,而不是左右游移,取「騎牆」態度,甚至哪邊風大往哪邊倒。此前打狗,愛狗人士一抗議,學校立馬收手;此番狗咬人,又立馬開始打狗——那麼,過一陣是不是又會反彈?

當下之計,像校園、居民小區等這樣人煙密集的場所,應該徹底驅逐流浪狗,杜絕狗患,切實保障每一個生命個體的安全權利。

而從長遠看,則不妨構建相應的常態治理機制,徹底整治流浪狗繁衍帶來的咬人、感染風險。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也有必要考慮一般民眾的觀感,不要總是把血腥的打狗場面展示在民眾面前。撲殺流浪狗,也要講動物權利,要堅決反對那種運動式的打狗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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