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二十歲喜歡攝影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暗室之後
還是要相信愛情啊混蛋們
魏如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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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最悲傷的片刻,是他們寧願用 iPhone 130萬畫素的前置鏡頭,寧願用 B612,也要對你的鏡頭熟視無睹。
一開始,軟弱的攝影者總是無法接受這樣一個悲慘的事實,但後來虛心推理,覺得問題還是出在自己這兒,於是懷著改革開放的包容之心去試了試,當滿臉褶子的老臘肉被拍成小豬佩奇一般的粉嫩,我一切都沒有再介懷了。
王后會殺掉女兒,並為此往複三次,童話故事最不會騙人了,索大好的微單黑科技,打一開始便輸的體無完膚。
那些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攝影藝術,上世紀傳世至今的絕多數大師作品,人像攝影這幾個字,都是叫人無法迴避的半壁江山。
然而,攝影是一門龐大繁雜的學科,並沒有局限在拍攝人像。
留下了蒙娜麗莎永恆的微笑,達·芬奇自然是偉大的;但是,達·芬奇的傳世之名絕非《蒙娜麗莎》的獨家恩賜,偉人的畫筆之下,至少也還有《最後的晚餐》。
或者,儘管欣賞乃至崇拜歐文·佩恩鏡下的精雕細琢、一絲不苟,觀眾也還都記得,人間曾有布列松。
鏡中的奧黛麗·赫本,一生醉倒了大半個20世紀,美麗的女孩子,肯定都希望如她一轍吧;然而多數人都不明白,女神人性里最明媚的光輝,又豈是僅僅她那絕美的容顏能夠詮釋得了的。
所以,對於那些優秀的人像攝影作品,我其實更願意去做一個旁觀者,去做一個看客,到我創作的時候,則更喜歡將鏡頭朝向世界,朝向人間,去將路途上的煙火與塵埃一一留下,化為鄧林……
然而鏡頭裡沒有人的作品,總歸是沒有靈魂的。最開始,我也喜歡對美好的風景一陣連拍,記錄生活里的的賞心悅目,豈不是很應該極正常的事情嗎?
然而夜裡回放,面對滿相冊的綠野藍天,本來興緻盎然的心思,很快便一落千丈。
後來我明白,對著你看得到的美按下快門,那只是拍照而已。
攝影雖亦然,卻是要升格很多,那需要記錄你心靈感覺到的東西,發現不俗之物,留住剎那永恆,此刻已矣的事情,在無限大的時間與空間里,除了你得到的這個瞬間,它再也不會有了。
懷著這樣的情緒去街拍,去旅行,去浪費那一次次有限的快門,才算是沒有辜負時代賦予每個人的獨特使命吧。
當你因此得到滿意的作品,那樣子,就應該叫做「攝影的時空藝術」。
言歸正傳,讓咱們回到標題。
都說攝影窮三代、單反毀一生,所以那些二十歲喜歡攝影的人,後來都怎麼樣了?
我個人喜歡攝影,已經根深蒂固好多年。小時候,舅舅過年帶回家的膠片相機,似乎是除了電視機與 Gameboy 之外,一個五歲少年見過最酷的神奇裝備了,就像三毛在給撒哈拉威人拍照時,小女孩瑟瑟發抖,央求那善良的東方小姐姐不要帶走她年輕的靈魂……
那時候的我,大概也是這樣子吧,驚恐、害羞、好奇……多好啊,孫大聖似的,咔嚓,定你!
後來長大一些了,有了自己的手機,30萬畫素的渣渣鏡頭,在如今看來簡直一塌糊塗的解析度,難得當時也能玩得不亦樂乎,樂此不疲。
如今手機屏顯日新月異,再回過頭,想要緬懷一下過去青春的話,當初覺得還不錯喲的照片,除了自己年輕帥氣的模糊容顏,已經分辨不出什麼細節。
顯示技術的迭代與畫質的落伍,這無疑是對我的一種警示,所以,至今我一直在堅持的攝影標準,就是在自己有生之年的任何時候,去回顧,都至少還夠看……
我甚至偶爾夜觀天象,都能夠清楚地看到:在那遙遠的二十一世紀八十年代,我坐在火星大氣圈外層的空間站,拉著我家老姑娘的手,我一邊翻著過去,一邊對她吹牛講未來。
那時候我已經換上了一口堅固的火星種植牙,說話還不怎麼漏氣。
至於姑娘,早幾十年已經滿臉嫌棄,卻還耐著性子聽我講,時至彼日,她仍舊如少女般一顰一笑,只怕是我已有些耳背,講話聲音下意識要高一些,久了,嗓子難免沙啞,她倒一杯水過來,自己先喝小半,剩下的遞給我……
每當這時候我就會想到,她年輕時候、曾粘在杯角的口紅色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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