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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子堂:《法理學講義》推薦語

編者按:在紙質書刊和電子數據等信息海量增長的今天,如何選擇經典圖書進行有效閱讀是每一位讀者面臨的問題。為此,中國法學雜誌社微信公號組織了「十傑薦書」活動,由歷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推選一本自己認為最具推薦價值或對自己影響最大的學術著作。衷心希望這些法學家推薦的「至愛」圖書以及他們的研習心得,能為廣大讀者的學習、科研提供有益的參考。本期付子堂教授推薦的書目為《法理學講義》其他法學家的薦書內容將在每周五推送,敬請關注!

付子堂:《法理學講義》推薦語

付子堂: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11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7年),重慶市首屆「百名學術學科領軍人才」(2012年),入選首批「重慶市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2013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2014年),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2014年),入選重慶市第四批「首席專家工作室領銜專家」(2015年),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任西南政法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亞當·斯密的著作,以《國富論》最為知名,事實上,《道德情操論》和《法理學講義》同樣十分重要。這三本著作表明,經濟、倫理與法律具有一體關係。

亞當·斯密的時代,是問題提出的時代,他面臨和思考的問題成為工業化以來的一些「元問題」。作為現代經濟學體系的重要開創者,他的經濟學思考不僅解釋了經濟,事實上也影響和促進了經濟發展;而他的法學思考正與經濟學思考同步,於今天法學界和經濟學界來說,誠屬「可超而不可越」,值得品讀。

亞當·斯密的《法理學講義》中譯本姍姍來遲,但有著思想大師的凜凜之風。

推薦書目信息

書 名:《法理學講義》

作 者:亞當·斯密

譯 者:馮玉軍、鄭海平、林少偉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圖書內容簡介

亞當?斯密(1723-1790),偉大的哲學家和經濟學家,現代經濟學的鼻祖。亞當?斯密1737年(14歲)進入格拉斯哥大學學習倫理學、數學、自然法學、拉丁語、希臘語等課程,17歲又進入牛津大學學習。 自1748年起亞當?斯密開始在愛丁堡大學執教。

《法理學講義》是亞當?斯密於1752—1764年在格拉斯哥大學擔任道德哲學教授期間兩個不同年份的隨堂講稿記錄的彙編。按照今天的知識分類標準,其授課內容涵蓋了哲學、神學、法學、政治學和經濟學等廣泛領域。在這部巨著中,斯密將抽象的人性問題置於具體的歷史發展進程當中予以研究,系統總結和評述了經由格老秀斯、普芬道夫、洛克闡述並被休謨等蘇格蘭啟蒙學者不斷發展了的自然權利學說,由此創立了一種關於國家與社會的嶄新理解範式。因此,更深入地研讀《法理學講義》無疑有助於抓住斯密法律思想的內核,了解其重要觀點的由來。與此同時,該書還補充並夯實了《國富論》的有關論證,它讓我們看到,斯密始終將其關於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置於社會和政治發展這一更為寬泛的理論框架之中。

《法理學講義》的主要內容是LJ(A)和LJ(B)。 LJ(A)共有六卷:第一卷除了導言部分,其他均為有關所有權 (property)的討論; 第二卷依次討論了除所有權之外的其他對物權(real right)以及三種對人權(personal right);第三卷完成了家庭法的討論;第四、五卷展現了政制形式在「歷史四階段」中的紛繁變化。這兩卷許多內容都出現在了《國富論》「關於主權者與國家的支出」(Of the Expence of the Sovereign or Commonwealth)一章里;第六卷則是有關「警察」(police)的一卷。 與斯密在課程開始時所計劃的框架以及LJ(B)的課程內容相比,LJ(A)顯然不夠完整。具體而言,在LJ(A)中,家庭法部分的「主僕」一節缺失了奴僕地位的討論;同時,LJ(A)的家庭法也沒有「監護」「家庭犯罪及其刑罰」兩小節的內容。此外,LJ(B)271頁及其之後的討論都無法在LJ(A)中找到對應內容。這些內容包括了警察部分最後的十三至十七小節 ,以及歲入部分和軍備、國際法部分。儘管如此,雖然LJ(A)在體系上並未完全還原斯密的法理學課程,但從內容上講,LJ(A)卻比LJ(B)多了接近1.5倍。換言之,LJ(A)雖然不夠完整,但卻比LJ(B)厚實得多。

專題策劃:

鄧 輝:中國法學雜誌社訪問學者,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陳明慧:中國法學雜誌社網路編輯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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