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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上加親:從《紅樓夢》看民間的姑舅婚!

寶玉之父賈政與黛玉之母賈敏為親兄妹,寶玉與黛玉是姑舅表兄妹;寶玉之母王夫人與寶釵之母薛姨媽為親姐妹,寶玉與寶釵是兩姨表姐弟。

他們之間如果締結婚姻,民間稱為「中表婚』。古代,由於「親上加親」的社會習俗心態,民間的中表婚自唐宋時期就己非常普遍與盛行。

例如南宋詩人陸遊,其妻唐婉便是他舅舅的女兒,兩人是典型的姑舅婚,只是由於陸母不喜歡唐婉逼迫陸遊休妻才最終釀成流傳千古的愛情悲劇。

尊卑為婚、親屬為婚為清代法律所嚴厲禁止,對違反者處於重刑,中表婚亦屬此類。

清律規定,「若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雖無尊卑之分尚有紹麻之服。杖八十。並離異。〔婦女歸宗,財禮入官。〕」

但中表婚在民間實際上從未中止過,以至於在清雍正八年,不得不頒布例文:

「外姻親屬為婚,除尊卑相犯者,仍照例臨時斟酌擬奏外,其姑舅兩姨姊妹為婚者,聽從民便」。

雍正這條例文的頒布,等於修改了禁止姑舅兩姨姊為婚的的律文,而使之合法化。

民間對於中表婚,大有區別與講究。這種文化心理,亦影響了寶玉的婚姻。

寶玉與黛玉的姑表姊妹,他們之間的婚姻,民間俗稱「姑舅婚」。姑舅婚在民間又被分兩種:

舅舅的女兒與姑姑的兒子結婚,謂之「侄女隨姑」,意味著家庭興旺發達,這種婚姻中的女孩被稱為「上山丫頭」;

而姑姑的女兒與舅舅的兒子結婚,則稱為「骨肉還鄉」,民諺有「骨肉還鄉,家敗人亡」之說,這種婚姻中的女孩子被稱為「下山丫頭」。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在第一種類型即「上山丫頭」的婚姻中,姑姑與內侄女成為婆媳,由於她們之間本來就有密切的血緣、親緣關係(兒媳婦是婆婆的內侄女),一般而言,相互信任少猜忌,相處起來會比較親熱、諧順。

例如王夫人與鳳姐就是姑姑與內侄女的關係,儘管賈璉只不過是賈政的侄兒,鳳姐只不過是賈政王夫人的侄兒媳婦,王夫人卻把家中事務悉交付鳳姐料理,而自己真正的兒媳婦李縱「只宜清凈守節」,「只把姑娘們交給他,看書、寫字、學針線、學道理」。

這便是「侄女隨姑」的例證。

而在第二種類型即「下山丫頭」的婚姻中,婆婆與兒媳婦之間只是外姻親關係,婆婆與兒媳婦的母親是姑嫂關係,而婆媳、姑嫂關係向來是千古難題,錯綜複雜,難以調處,最易滋生矛盾猜忌。

因此,民間普遍存在對這類「姑舅婚」的懼怕和禁忌,而兩姨姊妹婚卻不存在這些講究與禁忌。不幸的是,林黛玉與賈寶玉之間的婚姻關係,正是姑舅婚中的第二種類型。

以賈母的閱歷與智慧,雖至疼黛玉,卻也不可能完全無視這等忌諱,這或許也是賈母對二玉的婚事遲遲未開言的重要原因吧。

運營/小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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