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 –一個可怕的行為!
「極端」--- 一個可怕的行為!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你們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低檔真道,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3:13-16)。
極端二個字,無論在生活,工作,人生意識,社會活動中,均是一個極為可怕的言論與行為,因為「極端主義者」,頑固地堅持自己主觀的,片面的,僵持的利己主義觀點出發,在觀察任何事物都是從一個角度,一個思維,一種觀點,一種判斷去理解,去判斷,去行動。如果我們處理世界上的人和事,用「極端」的方法,那末,你是否覺得這樣的行為和思維很可怕,很恐怖嗎?
誠然,其原因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有內因也有外因。有掌權者也有群體者。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為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孔子的這番話,有助於我們認識產生極端行為的原因。孔子說:要掌握一個政權,僅僅靠政令和刑法是不夠的,雖然老百姓暫時能規規距距,但他們心中尚未形成道德榮辱觀,所以,光靠政令是壓服不了老百姓的。如果,我們用道德,禮制,真相去統一人們的言行,讓他們明白自己的責任,一切問題迎刃而解。孔子又加了一句:「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他的意思是:君子的道德好象風,小人的道德好象草,草遇到風必定會倒下來。我們執政者的道德如何?決定老百姓的「極端」程度如何。這是主因,所以我們掌權者應當有智慧去消除產生極端的根源。改正錯誤,正確引導。
我們做任何事必須牢記:「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凡有極端思維的人,在行為之前應三思之。我們應該:「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4:8)。
當前產生極端的行為,歸根結底還是缺乏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溝通,相互信任,缺乏民主,自由的渠道,媒體方面有時也會產生一種促進作用與反作用。我們當前處在21世紀之際,生活在人生價值多元化的社會裡,有時出現偏激的「極端」行為也不足為奇,但必須嚴肅對待,認真處理,不能漠視和侵犯人民和國家的利益,因處理不當而激化社會矛盾,就破壞了和諧社會,也不利於國家的發展。也不利於造福人民。
聖經中說:「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腓4:2-3)。只有這樣,才能使人與人之間和氣,和善,和悅,和婉,和諧。那末,極端之行為,也就慢慢銷聲匿跡,國家不斷興旺,人民美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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