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泰履:傳統中國的民族身份與道教身份認同
作者:祁泰履(Terry Kleeman),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博士。現為美國科羅拉多大學東亞語言與文學系教授。負責教授該校的東亞宗教課程。祁泰履教授的研究重心在於道教天師道及中國民間宗教。
譯者:肖涵露 譯 陳霞 校
編者按:原文發表於《正一道教》第五輯,文中圖片來自網路。
古時候的漢人認為只有自己有文明,其文明的存在就像一座孤島,四周是茫茫的「蠻夷」大海。漢人的文明是其他那些無足輕重的種族的燈塔。那些反思能力強的民族,會完全被漢族文化吸引並且會主動同化,而不夠聰明的反抗者,會被武力征服或者直接驅逐出去。但現實要比這個概論複雜得多。近期的考古學發現,在新石器時代時許多先進的地區文明沿著杭州灣發展到了遼寧。當然,傳統的中心地帶的文化無疑是其中最為先進的一個。在商朝和西周時期,外族與漢人通婚,共同向外擴張。在東周,「蠻夷」參加了諸侯國會盟,根據中山國遺址出土的眾多文物,他們其實也過著一種方方面面都不比漢人差的生活。這些野蠻人一般被認為是地理上不在中華文明的版圖內的,但事實上,那時的中國內部有非漢族的部落在山林和野外活動。在五、六世紀,人們認為野蠻人的存在對於中原的安全是長期性的威脅。今天,中國有55個官方承認的民族,他們說著150種不同的語言並崇拜不同的神靈。
道教是真正本土的中國宗教,是一系列特殊的中國信仰、實踐和運動的巔峰,包括民間信仰和祖先崇拜,國家和家族的儀式實踐,自修實踐與中醫藥,宇宙觀和黃老學派的政治哲學與長生信仰,漢代的儒教和讖緯。道教對於中國的影響和作用,不似神道對於日本的影響。神道包含了所有日本本土的教派和信仰,而道教不是一個國教。相反,道教是不斷積極進行著改革的宗教,它有意識地排斥了許多傳統實踐的重要部分,甚至把它們看做異端和邪惡。但是,道教歷經漫長的時間,成為了中國宗教界很重要的組成部分,道教信仰的神也成為了廣為人知的神,道士們常在儀式中祭拜這些為人熟知的神。道教是典型的中國宗教,體現了中國人的精神生活,與中國的歷史演進密切關聯。
令人驚訝的是,粗略地翻翻道教歷史就能發現,少數民族從道教發展之初就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直到今天,道教還活躍在中國國內外的眾多少數民族中間。而且,道教原始的形態在漢人中已經失傳,卻被一些少數民族保留了下來。因此,本文就旨在討論少數民族在道教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對道教的信仰、道教從過去到現在對這些民族的影響,最後指出多民族道教對於我們學者研究道教的重要性。由於這是一個很寬泛的題目,我會集中討論一些相對更加重要的證據並指出我認為可能出現豐碩成果的研究分支。
歷史上的四川和道教的興起
我讀到的最早最重要的有關非漢族的的少數民族的資料出現在道教興起的時期。儘管在現有的資料中沒有可信的證據,但張陵從江蘇遷往四川,後在公元142年遇到顯靈的太上老君的故事廣為人信。但人們幾乎是忽視了他在中國西部地區的發現。四川具有悠久的歷史,在三星堆的考古發現表明,商朝以及西周時期就有人居住在此,並且證明了四川本土文明高度發達。秦朝在公元前四世紀末佔領了四川,大面積地重新安置了他們,最終改變了四川的面貌(Sage 1992,107-142)。在傳奇的教育家文翁的努力下,四川很快成為了學習的中心。在西漢時期,四川地區培養出了官階高至三公九卿的官員,還有著名的文學家司馬相如。在王莽簒漢時期,四川成為讖緯製作的重要中心。
你可能以為在漢朝末期,這地區已經被漢化且融入了漢族文化。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相反,我們發現四川是一個少數民族和漢族隔離居住的地方;文化上,相互靠近的大型城鎮相互同化而偏遠的原始部落卻得以保存自身的特性。在四川東部,周朝巴國所在地區尤其如此。巴是古代的另一族群,活躍在公元前700左右的中國歷史舞台上。他們是一群戰士,崇尚戰場上的英勇,歡慶時也往往以軍歌軍舞的形式進行,是精力旺盛的民族;他們為漢朝首位皇帝所欣賞,常邀請他們在宮廷里進行表演。他們作為以狩獵為主、有限的耕種為輔的民族,雖然還趕不上成都平原的農民,但卻保持了一種異常高的生活水準。他們高標準生活的秘密就是為他們的鄰居楚國和蜀國做僱傭兵,當然還有鹽商和其他貿易的商販。不管怎麼說,巴是中國的近鄰中很獨特的一支,甚至發展了自己獨一無二的文字(實際上兩種文字中的一種其功能比較有限)。這種有限的讀寫能力可能是他們之所以能不被同化的原因,他們獨特的生活方式也發揮著類似的作用。
二世紀時,很多巴人生活在四川,這時道教正在形成。那時,巴人陷入與當地政府的對抗關係中,因為政府希望將未被同化、力量強大、富足的巴人部落的收入徵用到中國的行政框架中,但遭到了強烈的反抗。這時道教傳播的救贖信息,讓巴人看到了新的信仰。巴國國王和皇后以及部落首領們帶領著族人去往應許之地——漢中。一般我們不認為早期天師教是一個多民族組成的社團組織,但漢人之外的少數民族確實是其中很大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樣,我們就要考慮道教和巴人原本的信仰有什麼聯繫。根據他們平時主要的活動有狩獵、釣魚和戰爭來看,我們可以猜想他們的宗教信仰與這些活動是密切相關的。聲名遠播的巴渝舞蹈中就含有大量狩獵、戰爭的元素,因為巴人認為這樣的舞蹈中含有潛在的魔法,有助於這樣的活動取得成功。巴族人打老虎,人變成老虎的故事和對虎的崇拜佔據了巴人宗教歷史的大量篇幅。許多實物也證明了虎的重要,在兵器、樂器和其他器皿上都有虎的象徵符號。蛇、鳥類,尤其是鸕鶿,這是第二常見的主題。另外,我們還發現有巴人血統的人的名字中也常含有虎字,比如帶領他的隨從來到漢中加入天師教的李虎(《漢中志》 9.119,5)。現在,對虎的崇拜和對其他一些動物的崇拜對巴人的宗教有很大影響。虎人的主題可能表現了薩滿人的信仰形態。傳說薩滿人會變成虎,或者與虎成為密友。從另一個角度考慮,我們也許可以認為巴人宗教類似於今天中國西南地區的本土宗教,即由指引部落發展方向的薩滿進行的對自然、英雄和祖靈的崇拜。鑒於二世紀漢朝的統治有很長的歷史,這期間一些中國流行的信仰和神靈發生了混合,影響程度隨被漢族文化同化的程度不同而不同。事實上,儘管本土信仰應該有一些與眾不同的思想,但總的來說,巴人宗教的要旨,包括強調了薩滿式的對邪靈的控制,與當代中國流行的宗教並沒有太大的不同。這點在近些年被一些學者所揭示,比如Harada Masami(1963,1967)Donald Harper(1985)還有後來的Anna Seidel(1987)。
人們也許會驚訝,怎麼會有那麼多巴人轉而去信仰了天師教,當地的首領帶著整個地區的人都信了道教;李虎的追隨者們就有500個家庭,大約2500人。一些人遷移到漢中來加入張魯統治的千年王國,其他人留在四川東北地區,這樣當曹操壓制他們的時候,還能有個退路。
有關巴人如何被新的信仰所吸引的最具細節的歷史學描述如下文:
他們的民族是強壯而勇敢的民族,並且歷來喜歡巫婆神漢。在漢朝末期,張魯佔領了漢中,開始向普通民眾傳播鬼道。漢中人民相信並且敬仰他。(《華陽國志》9.119,4-5)
「鬼道」究竟是什麼,沒人確定。一種說法是運動的發起者被稱為「鬼卒」。 有173塊碑刻記載了初入道的稱為「鬼卒」。我們還知道教會成員具有神職授任的證書,稱為「授籙」,上面清楚的註明了他們能控制的神將有多少個,該將領以及他們的軍隊的數量。他們一旦脫離了道的教化,就會恢復為原來的鬼。這些在早期道經《女青鬼律》(Ghostly Ordinaces of NVQING,HY563)里有詳細的解釋。但天師也譴責這種流傳甚廣、卻沒有固定形式的信仰形式,也拒絕了他們所從事的的血祭。另外一個有趣的發現是,在現在的葛老,老的後裔在四世紀時入侵四川,最初的宗教神職人員被稱為道士,但最普遍的稱呼卻是鬼師。另一個類似的是鬼王。男巫是今天四川西南部和雲南省的彝族祭師畢摩的直系祖先。《新唐書》里對於這個人物的描述不禁讓人回想起巴人早期的文本:
夷人尚鬼,謂主祭者為鬼主,每歲戶出一牛或一羊,就其家祭之。送鬼迎鬼必有兵,因以復仇雲。
如果巴人的信仰也是如此,每年上交五斗米道也應該等同於祭祀時貢獻的肉。男巫與管理大片地區的大鬼王、管理小群人的一般鬼王也有所區分。天師道的大祭酒和祭酒之間的等級與此類似。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道士或祭祀者的社會學角色中很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治鬼的本領,正是這點吸引了信徒對新教的信仰。
天師道還有什麼地方能吸引巴人呢?我們知道這個新興教派的中心教義是的看重罪行。古人認為,神界有專門負責記錄世人善惡的官員,最終依次對人進行獎懲。當然,也可以向天地水三官懺悔自己的罪,表示悔改之意,再做些苦修來減少個人的罪孽。從現代的人類學的類似例子看,巴人不會這樣去想,但存在著通過教義改變巴人已有信仰的可能,就像基督教的地獄之火和硫磺的故事恐嚇了世界各地無數的土著人一樣,最終使他們皈依了新來的宗教。
但巴人可能主要還是被新教的社會內容所吸引。我們知道他們多次因為過高的稅和其他不公平政策而反叛。天師道設立「祭酒」一職,祭酒們取代了地方政府的位置,只要求每戶人家貢獻數額不多而且確定的大米。繁重的勞役被適當參與教區公益活動(比如修路)等所取代。同時,築路這樣的勞作通常是對罪犯的懲罰或是一些人行善積德的行為。我們不知道有名的義舍是如何起作用的,但至少為當地吃不起飯的人提供了援助。所有這些特點是大的社會公平性的體現,即太平。這就不難想像平均主義對於受壓迫的少數民族巴人來說是多麼有吸引力了。新教的教義給巴人帶來了和他們的千年的期盼相似的吸引力。巴人們不需要在接受同化而放棄自己的文明,或保留自己的文化但要繼續被壓迫之間進行選擇,世界突然給了他們新的希望,他們可以在一個新的完美的世界中和漢人和諧共處,擁有同樣的身份,那就是「種民」。
我們必須承認,早期天師道治所確實是多種族的,接受各個種族背景的人,在新的信仰下平等地對待他們。這在中國歷史上都是從未有過的。這一點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和讚許。蠻夷一直在吸收華夏文明化變革中的影響,有融入並成為融合進漢人的自由。在這裡,我們發現了不同文化和種族背景的人在保留自己特性的同時卻能結合為一個群體,這正是巴人和漢人做出的成績。
巴人締造的道教王國
曹操佔領漢中的時候,道士們都被迫背井離鄉,大部分去了北方,也有的去了西北地區(現在的陝西和甘肅)。看上去,巴人們也向西北方向進行過遷移。三世紀的可靠文獻很少,但天師道保留了與傳播到中國北方地區同一時期的一些組織形態。我們沒法得知在張魯的統治下,陝西甘肅地區道教發展的具體情況,但是他們的確保留了道士的個性和實踐。
在三世紀末期,由於動蕩不安的時局、自然災害以及饑荒,主要由少數民族和道士組成的難民被迫向南轉移。李虎的後人,最早居住在四川東部的宕渠,後來主要在甘肅的天水。他們被推選為這批移民的首領。他們南下進入漢中,走小路到達四川,又在一個世紀之後回到了他們最初的據點。在那裡,他們做的是通常給難民的最下賤的工作。但是,當地方政權企圖把他們趕回北方的時候,他們就叛亂了。李特和他的兒子李雄相繼擔任他們的領袖,建立了一個王國稱為大成。這個名字取自一本道經里的一段預言,該書提到有一個太平的地方,將會有一個姓李的人,他是太上老君的化身,將來要到這裡建立一個烏托邦。李雄偽造皇權的時候,一位年紀很大的高道範長生為其授位。此人可能就是一個巴人,他證明了李雄的確是天命所歸的君主。范長生繼而被任命為國師,後來由他的兒子繼任了他的職位。儘管他們似乎對政治並不那麼熱衷,但范長生還是繼續指導了國家的發展和對國家的管理。在晉朝吞併這個國家之前,他的兒子進行了最後一次嘗試重建大成國。
在這個王朝短暫的半個世紀的歷史裡,大成國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道教的烏托邦理想。在這裡,被攻陷前的漢中地區,漢人和少數民族和諧、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享受在道教的規範下近乎無為而治的統治。需要注意的是,在巴人接受道教理念的同時並未丟棄自己的民族個性。恰恰相反,道教反而有了一個新的組織形式,建立起跨越了種族的新的人際關係、合作形式。
道教對少數民族的看法
回顧道教早期的文獻中對於原始教團中的少數民族的描述,我們會發現其中的矛盾之處。在《大道家令戒》里,張魯繼續在另一個世界監視他的教民,通過附體與世人交流,太上老君也是這樣做的,負責與神交流。一部唐朝時期道教的百科全書《三洞珠囊》記載了官員們的職責。
可以看出漢族與其他民族之間的交流並不少。儘管這種交流的來源還需要被證實,並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少數民族是被排除在外的。在三世紀中期,道教對於少數民族一直都是處於開放的狀態。
有證據表明,道士們也不認為他們的教義只傳給漢人。在道教文獻中,中華民族的聖人舜曾從神秘的戎胡那裡學過秘傳的煉金技術。
另外,在描述經典編纂的過程中,《正一法文經圖科戒品》里引用過,列出了十二萬三千章經書給漢族人看,八萬四千章給四個方向上的野蠻人,即戎夷蠻狄。早期有關「化胡」的文學和五世紀、六世紀的激烈爭辯中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那時候,佛教被認為是道教衍生出來的,比道教低一個層次。老子在進入西部地區後認為有必要根據當地人貪婪好色的特性改變他的傳教方式,從而形成了戒律嚴格、強調獨身、素食和禁欲主義的佛教。這些戒律構成了對其他信仰的某些方面的抵制,同時確認了佛教的基本價值觀,就像智顗的判教所證實的那樣,同時詆毀同一時代所有在國外的其他類型的佛教。《正一法文經》的片段中似乎更進了一步,認為所有方向上的野蠻人都被賜予能夠傳遞同一信息的神聖手稿,這些手稿承載著和道教戒律一樣的信息。
無論這個夢想是多麼的烏托邦,我們不應把早期道教治所本身看作一個傳統的等級、種族觀念都不存在的仙境。《正一法文太上外籙儀》對僕人和非漢族信眾授予神職的行為指導就能看到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其中道教的開放性就受到了傳統中國概念中的夷夏之間關係的影響。除了明確地把非漢族與奴隸、僕人和家臣聯繫到一起之外,這份文獻還建議乞求著坦白承認他或她的祖先是蠻、苗、氐(狄)、佬。並申明儘管前世的罪孽造成了今生的卑賤出身,卻沒有任何怨言。需要注意的是,提到的非漢族可能來自境外,也有可能來自中國偏遠的未開化的地區。因為個體醜陋邪惡的天性使得他們在儀式和道德準則上,顯示出他們來自不為人知的偏遠地區。但就在這樣的泥潭中,前世做的善事為他們播種了「善根」,引領他們存活下來,能夠和漢人生活在一起,並受到道教的養育。除了要改成漢人的姓名外,他們還學會寫正規的請願書。因此,儘管道教的大門向每個人開放,非漢族想要融入道教教區還得精通一些中國文化。
道教與非漢族早期的關係是否存在某種模式呢?二世紀在四川安定下來的少數民族與漢人之間保持著相對的穩定,你可能發現這樣的態度和政策在公元317年後被放棄或變得不穩定起來,當時中國北部一半都落入非漢族勢力之手,這些勢力時不時還威脅著殘存在南方的領土。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總結出了一種交往方式,道教最初把自身設想為是全宇宙性的,而佛教是一個兄弟信仰,漸漸地,道教把其他所有外國宗教都當做對手,同時著力與儒教改善關係。他認為這一趨勢在唐朝中期達到高潮,唐玄宗之時,《上清經》開始創作。之後幾位皇帝在位時,道教與儒教的關係又惡化了,嚴重到本來是儒教直接針對佛教的爭論後來被用在了道教上面。這至少提供了一個可以去檢測和修正的可行猜想。未來的研究應該關注證實和深入探討這樣的轉折點,然後再深挖出現此轉折的原因。當然,關於道教的民族志歷史還有許多值得研究的課題。宋明理學吸收了佛教和道教的元素,創造了民族主義極強、排外的哲學。元朝,道教吸引了蒙古人,還有寧願罷官也不願意在元朝任職的漢人。這都是很有意思的研究課題。
道教和現代東亞的種族劃分
最後我想談的是,道教對於現代中國的少數民族的意義。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瑤族,他們一度居住在中國南部,但現在也有部分居住在東南亞國家的山區,比如泰國、寮國和越南。瑤族保留了一個普遍的道教職位,瑤族聚居區里的每個人都需要通過地位更高的教員持續的授籙,就像天師道所做的那樣。瑤族內部的社會地位是直接與其在教內的地位掛鉤的。儘管世俗的和宗教的權威身份並不完全相同,但在村裡世俗領袖和宗教領袖在實力和影響力方面是不相上下的。瑤族也有自己本土的神,有名的造物者盤古就供奉在他們的神殿里。在近一個世紀里瑤族的文化模式發生了許多變化,但是他們能在過去漫長的時間裡信仰一個特殊的漢族宗教的同時也保留了自己的少數民族聚居區。
瑤族的例子引出了整個道教史上的一個重要的問題:道教這樣獨特的社會組織,最初的典型形態,仍存在於瑤族社區,但是什麼時候從漢人身上消失的呢?今天漢族社區的道教入教典禮沒有舉辦集會皈依的,僅僅有從特定的會員中不定期地舉辦入教儀式。瑤族人一定是在舊制度仍然存在的時候接觸道教的。瑤族使用的手稿和神像應該出現在宋朝或以後,繼承天心正法的儀式在他們的實踐中似乎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宋朝和元朝也見證了四川、雲南和貴州許多道觀的建成。如果時間沒有弄錯,我們可以認為早期道教的社會秩序一定以可識別的形態延續了下來,直到11世紀或者12世紀中國的南方。因為在正史中缺乏道教的資料。我們迄今為止只能依靠大量的手稿的日期和其他宗教文獻來跟蹤道教隨著時間推移而發生的變化。如果我們對於瑤族的假定結論是正確的,就表明我們能通過道教形成新的宗教和少數民族對道教的接受來推算道教實踐發展的時間表。同樣,也可以通過道教文化的元素傳入鄰國,比如韓國和日本的時間來進行研究。
儘管像瑤族的例子一樣有些細節尚不清楚,許多生活在或曾經生活在中國邊境的少數民族信仰道教。一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在雲南,人們會聚集在一起背誦道教的經文,有時候被稱為洞經會或是皇經會,根據他們背誦的是《大洞真經》還是《玉皇本心經》來區分。現在道教的任職已與這些聚會的人們沒有任何的關係。 他們的歷史仍然是模糊的,並且他們不像是隨意挑選出了這樣關鍵的經文。道教的地位,包括被選定的道教牧師和道教文獻的存在,在中國少數民族和亞洲大陸東南部分,可能是這一問題最令人興奮的部分。我們仍處於這個研究的初期階段,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知識都來自於專業道教知識有限的人類學家。因此,我們所知道的並不總是可靠的。但是,對於多數民族宗教的調查表明,道教對於中國西南大部分地區都產生了影響。許多主要的正在進行的研究造就了一批中國宗教專家和人種論學家,其中一項研究是印第安納大學John McRae教授主持的和另一個Maruyama Hiroshi參與的在日本的研究。因此我們可以指望在不久的將來就會有更好、更精確的數據。我們應該開始錘鍊我們的問題,我們會從其他人的研究中受益,比如少數民族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到道教?他們吸取了道教哪些信條和實踐?本地的神和信仰因此產生了什麼樣的改變?掌握漢語口語或者寫作對於參與道教的一些活動是否必需?當代的實踐者們怎麼樣看待自己扮演的角色?道教對於這些人的影響是增強還是減弱了?對於道教的信仰和實踐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幫助了他們與漢人的交往?
結 論
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上,種族的特性還未被細究就已消失。出生在給定的環境里,一個人通過接納本族的宗教、社會等級和家庭盛行的概念來回答誰應該歸屬到哪個群體這樣一個複雜的問題。近幾年,我們開始懷疑大多數之前的猜測。我們現在認為,少數民族特性有著文化性的結構,與基因、語言和歷史的關係是薄弱的。但是,中國刷新了我們對民族性的認識。中國特性的發展主要以文化假設、在中國與漢人接觸的非漢人的多樣性和多元化、發生在兩個方向上文化互融複雜的交往為基礎,讓最基本的民族性的定義都需要停下來調整。但是,要理解中國文化體驗,我們必須試圖理解東亞少數民族與道教豐富的互動經歷。
在這個領域,宗教不再是一個大的困難。儘管只是分析的一個類別,沒有一種分類方法能使其和我們西方學術界所謂的「宗教」聯繫在一起,但它的存在是不可否定的。即使是外來宗教,比如佛教,進入中國之後也發生了許多種不同的演化,而我們馬上就會談到中國佛教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空間的變化,其內部的多樣性達到了令人驚訝的程度。道教不只是一個概念這麼簡單,即使在這章所用到的狹隘的定義中也不簡單。早期道教採用了許多不同的知識傳統並整合了許多分離的群體的宗教實踐元素。
在本文里,我將重點放在了道教作為中國傳統宗教是怎樣與那些從創教時就擁有大批追隨者的非漢族的本土信仰發生的關係。我相信要想進一步研究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謹慎地回答以下問題:哪些人能被稱為漢人?漢人的文化特性與非漢人的有何不同?個體世界觀和群體世界觀、道德觀和修行的什麼元素是天生就具有宗教性的?這些元素作為總體是否構成一種或多種宗教?最後,什麼樣的人能被稱為道士?宗教修行的哪些部分是包含在本題目下的?哪些至少名義上是道士的修行和信仰應該被排除在道士的身份象徵之外,並且某個地區其他居民所信仰和修行的內容是否被自稱為道士的人刻意避開?我在本文以及其他出版物中提供了解決這些問題的一點思路。我希望能為這一重要課題的未來研究開一個好的開端。
我們樂意分享,但所有媒體(報刊、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請勿私自轉載、複製或以其它方式發表本文;如需使用本文,請留言聯絡;獲權轉載者請註明出處。謝謝您的配合!
TAG:道教學術翻譯與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