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州:小區綠地被毀變車位 業主敢怒不敢言
2018年5月5日,山東濱州黃河四路,一小區綠地大面積被毀,變成車位,有小區業主說,他們敢怒不敢言。據了解,該小區位於濱州黃河四路,曾多次因停車發生業主與物業糾紛,停車問題一直困擾著小區居民。(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物業將大片綠地毀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內被毀的綠化帶,位於邊緣地帶。《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巡邏的物業人員,背後是正在毀壞的綠地。《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小區內附屬設施的使用、管理、維護及費用的收取,應該由業主共同決定。業主可以決定對一切利用車位的人收取費用,也可以決定僅對外來車輛收取費用。(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幾名男子正在毀壞綠地。(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業主從高空拍攝的被毀綠地。(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內設置的路障。(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建設在綠化帶中的停車位。(神州縱橫 發)
圖為2018年5月4日,山東濱州一小區,路障密密麻麻,分布在各個路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綠地等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因此,無論是小區內道路還是其他公共用地,改造成停車位、設置車位鎖都需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再經過產權人(包括共有權人)的許可方可執行,計程車位的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神州縱橫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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