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台灣男子離奇失蹤之後:一樁堪比教科書的謀殺案

台灣男子離奇失蹤之後:一樁堪比教科書的謀殺案

那天是在搜另一樁某網友給我留言的彰化母女失蹤案後,看到了這個案子。

雖說是個平常的謀殺案,但我再仔細回想,覺得它很特別。

它的作案手法非常完善,罪犯的心理素質很高,甚至可以說是我目前看到的真實案列中最為高明的之一。

當然,我不是拿它和小說、影視中的神乎其神的本格派作案手法比,只是把它是和現實生活中的案例比較。

仔細分析生活中的真實案件,我們會發現絕大多數設計粗糙,落實隨機,漏洞百出。包括南大碎屍案,也不認為兇手有多高明。

很多此類案件破不了,一方面是當年的技術局限,一方面也是因為兇手和死者之間缺乏社會聯繫,缺少空間和時間的限定,無異於大海撈針。

01

失蹤

2014年4月27日凌晨,台灣豐原的一個36歲的工廠老闆藍坤俞離奇失蹤了。

第二天,他沒去上班,他的家人報案。監控攝像頭拍到他在27日凌晨3點,在車庫停好車,走入電梯。他坐到同居女友那層樓,走出電梯後,就人間蒸發了……

藍坤俞的同居女友黃靖雯說他當天並未回家。也就是說他是從電梯口到家門口這幾步的距離消失了。

藍坤俞是一出電梯口就遭遇不測,屍體被人拖到樓梯間處置嗎?(樓梯間倒的確沒有監控。)還是他自己不想進家門,獨自從樓梯下樓後,離家出走?

和藍坤俞一起失蹤的還有他的隨身小包,裡面通常裝著存摺、印章,以及鑰匙和電話。

警方挨家挨戶尋找,也搜查了同小區十一棟樓,都沒有結果。藍坤俞家人發動大規模尋人行動。藍坤俞的車子也一直停在車庫。

黃靖雯向警方提供兩點信息:一,當晚藍坤俞對她說過要去酒店見客戶。二,藍坤俞有躁鬱症(就是藍可兒那個病),擔心他有不好(自殺)的念頭。

當時藍可兒事件在台灣還在發酵,所以照此思路,藍坤俞很可能也是自盡或者發生意外,只不過屍體可能尚在某個冷僻的地方,尚未發現而已。

當時媒體都拿此事和藍可兒事件比較,警方自然也沒放過樓頂水箱。

【沒藥花園】

我認為藍坤俞和藍可兒雖然最後影像都留在電梯里,但兩者沒有可比性,因為關鍵點迥異:

一、藍可兒坐電梯到和非自己居住的頂樓,而藍坤俞坐電梯到自己家一層。

二、藍可兒在電梯里行為舉止古怪,譬如按了所有按鈕,但藍坤俞從停車、進電梯、出電梯的行為舉止毫無異樣。

三、藍可兒的屍體找到了,藍坤俞的一直找不到。

為什麼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點很關鍵?因為藍可兒案中的違反常理之處都表現在她自身的、個人的舉止上(【史上最全總結】殺害藍可兒的真兇是誰?);而藍坤俞本身的行為合乎邏輯,如果他有什麼意外,應當是遭到自身之外的力量。

02

破案

黃靖雯一直表現得很悲痛。她不斷聲稱藍坤俞是自己「最愛的人」,為了他的失蹤茶飯不思,輾轉難眠。就連警方調查車庫時,她也跟著,趴在旁邊疲憊不堪。

警方查看了家裡,並未發現任何異常,只是收拾得比較乾淨。黃靖雯說,那是因為男友失蹤後,自己把家裡收拾了一番。

可當警方繼續看電梯監控時,發現在失蹤第二天,曾有一個穿紅色夾克衫、戴頭盔的女子在四、五個小時中,五次拎著大包小包行李袋坐電梯去車庫。由於女子全副武裝,無法辨認其身份。

過了一會兒警方發現黃靖雯穿了件白色外套也下樓到車庫了。

本來黃靖雯就是警方心中的高度懷疑對象,自然他們認為此前戴紅色頭盔的運送行李的女子可能也是她喬裝打扮的。

如果真是她的話,她為什麼頻繁運輸物品去車庫?為什麼還要在比較熱的天氣如此裝扮?

她陸續拿了雜物袋、蛇皮袋等總共十一袋,走出大樓,放到外面的摩托車上,騎車離開。

警方試圖用監控跟蹤她,看看她把包裹帶去了哪兒。但是追蹤到一半就沒監控了。畢竟不如咱大陸的天網工程。

警方找到黃靖雯,問她失蹤案第二天,是否提大包小包進進出出。黃靖雯知道無法否認,於是大方承認,並解釋說,自己還有一套空房子,既然這裡的東西太多了,打算挪一點行李過去。包裹里全部是衣服。

黃靖雯主動帶警方去自己開的推拿館查看。那些蛇皮袋啦,行李箱啦,果然都在那裡。

警方統計下來只有電梯搬運物的一半,大概五、六包東西。黃靖雯覺得警方莫名其妙:我都拆散開來了呀,你們當然很難統計。這麼看,警方反而像是沒事找事,處處刁難。

警方放大再放大看她在電梯內按按鈕的視頻,發現她的兩個手指上有邦迪,說明有刀傷。她說自己切菜時不小心切到的。

我知道大家一定和警方一樣,很快會有一個可怕的想法:這是分屍後在運輸屍體?

但黃靖雯對每個懷疑都能給出合理解釋,警方再怎麼懷疑,也沒有證據能證明她作案。

警方曾三度去她家搜索,做魯米諾反應檢測。大家都知道,魯米諾試劑極度靈敏,哪怕有人對血跡沾染的地方進行稀釋清洗,噴洒後也能觀測到反應。大家印象中的分屍現場,是不是一噴洒魯米諾,到處閃著藍光吧?可是兩人同居的住所,連一丁點兒血跡反應都沒有。

那麼,黃靖雯是否可以洗刷嫌疑了呢?

沒轍的台灣警方只能把她帶到警局審問。經過一天一夜連續24小時地審問,黃靖雯「終於突破心理防線」,招了!

她說:「藍坤俞已經不在人世間了。」

所以最後並不是警方抓到了證據,找到了屍體,而是黃靖雯自己招了。

03

作案

藍坤36歲,經營車床工廠,月入百萬台幣。而黃靖雯46歲,大陸籍,有過兩次婚姻和孩子。兩人交往、同居已有多年。

兩年前藍坤俞邀請黃靖雯向他的工廠投資一百萬台幣,並讓她給自己擔保1500萬台幣,藍應每年會給她二十萬台幣的分紅。可到了年底時,藍坤俞卻並沒有兌現承諾,而是賴掉了這筆分紅。黃靖雯因此不滿。此動機在多個報道中出現。

電視節目中還提到,黃靖雯以為藍坤俞遲早會和自己結婚。可當她懷孕後,藍坤俞卻堅持要求黃靖雯流產,並表示自己家人因為年齡等原因不會答應兩人結婚。

如果這個說辭屬實,藍坤俞也夠渣的。因年齡差距介意結婚,倒不介意和她交往、同居,佔有她的積蓄?

兩人交往的真相,只有一面之詞。但看得出,黃靖雯對藍坤俞及其家人懷恨在心。據說在殺死藍坤俞後,她還曾載著汽油桶,騎車去藍坤俞老家,從他父母家門前經過(似乎本打算縱火,最後放棄)。

黃靖雯的作案可以說精心策劃、步步為營,每個細節、每種可能性都考慮到位,落實完美。

作案前一天,她先去五金店買汽油和大塑料桶。為了不讓店員認出,她在五金店裡就戴上了摩托車頭盔,現金購買。

當天藍坤俞3點多回到家時,黃靖雯問藍坤俞:「老公要不要喝飲料?」

隨後為他調了杯濃濃的泡沫紅茶,剛好掩蓋裡面十顆安眠藥的味道。

安眠藥粉末哪兒來的呢?原來這兩年來,她一直對醫生謊稱自己失眠,開安眠藥處方,然後偷偷碾成粉末儲備起來。

所以警方若追查她是否購買過什麼工具、藥物,顯然也是徒勞的。

藍坤俞很快睡著,側躺在床上後,她跪在一旁,舉起菜刀,幾乎一刀就砍斷他的脖子。當然啦,她早已考慮到可能會血跡噴濺,污染織物,所以她事先就在床上鋪好了塑料膜。

砍完之後,把他拖到浴室里,把他的脖子擱到那個事先購買的大塑料臉盆中放血。有點像小時候看人家殺雞殺鴨那樣……

三、四個小時後,血終於從頸動脈放乾淨,黃靖雯又把他挪到浴缸,用另一把剔骨刀開始肢解(我想她在浴缸里一定事先鋪上了塑料膜)。她把男子從各關節處大卸七塊,分開包裹在藍坤俞自己的衣物裡面。

那監控中怎麼會有十一個大包呢?

因為其中四包,真的只是全部衣物而已。為了掩人耳目,有的包裹中是屍塊加衣服,有的全部是衣服。

當然,黃靖雯的第一道防線,是寄希望於警方相信藍坤俞自己出走,所以從藍可兒事件中得到啟發,聲稱藍坤俞有躁鬱症。只是這樣無法保證警方不會觀看第二天的監控視頻,不會注意到一個女子換了三次衣服、提了一些行李進出,併產生懷疑。

如果警方「不幸」把這段監控和本案聯繫起來,那麼她的第二道防線是防止警方通過監控掌握她的活動內容。

她怎麼做的呢?她先騎摩托到了監控盲區,再換開一輛租來的汽車去拋屍。

值得一提的是,身邊竟然無一人知道她會開車,因為她旨在運屍的駕照是瞞著所有人偷偷學的。這和長期搜集安眠藥一樣,說明此次謀殺預謀已久。

雖然警方無從知道她運這些行李去哪兒,去做什麼,但自然而然會尋求她的解釋。

於是,把屍塊和衣物魚目混珠,是她的第三道防線。她主動把警方帶去推拿房,查看她裝過去的行李。警方雖然懷疑,但也沒有過硬的證據去反駁。

第四道防線就是毀屍滅跡。

她當天騎著摩托車,多次把衣服和屍塊運到停在監控盲區的租來的汽車上。

最後她再開著這輛汽車,把屍塊運到郊外的樹林,連同帶血的床單、衣物一起,澆了汽油後點火焚燒。

她怕被人發現,不敢在現場久留,於是點了火就離開了。她再開車到南投猴探井一帶,丟棄汽油桶。

第二天她不放心,又回到焚屍點查看,發現手腳被燒掉了,但主要軀幹和頭顱並沒有。

於是她又在附近挖了一個淺坑,把剩餘的屍體掩埋了,還在上面細心地鋪上雜草。如果不是她自己招供,警方恐怕是不可能找到屍體的。

她回到家中,又去當地一家汽車旅館內開了房間,把兇器和切割過屍體的刀存放到了房間內。辦妥一切,她準備好措辭,等待警方的到來。

果然,在辦案的那幾天中,警方真的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是她乾的,最後只能通過心理戰術尋求突破。

台灣一個警官用十二個字形容黃靖雯:「心思縝密,心房鞏固,心如蛇蠍。」

但我想她的心房還不夠鞏固,因為她的「心理防線」在24小時候後崩潰了。

04

沒藥花園總結

殺人後逃脫法律的懲罰有幾種:一種是跑路,就不必說了。

一種是警方根本不會懷疑到黃靖雯身上。這在熟人作案的情況下是很難實現的,一般任何人失蹤或者死亡,警方首先懷疑的就是身邊的人,主要是伴侶。

第二種是警方哪怕懷疑黃靖雯,也沒有證據可以定罪。在有米蘭達警告的西方,嫌犯可以保持沉默,謀殺罪的定罪只能依靠完整的證據鏈。章瑩穎一案中的兇手至今拒絕認罪和交代受害人下落,最後就看FBI手上的證據有多少了。本案若發生在西方,警方一點證據都沒,恐怕真的拿黃靖雯沒有辦法,她也只能接受良心的譴責了。

我最近看80年代的暗夜獵手一案,他自己都招了說自己曾姦殺一個八歲女孩。但因為缺乏證據支持,警方沒把這個算他頭上。直到他死後多年,DNA技術發展,確認是他乾的,警方才確認。

黃靖雯的作案手法,在現實中絕對屬於高段位。但在中國,警方只要懷疑上你了,審訊手法總歸可以讓你開口的,沒有「攻」不破的「心理防線」。

本案的作案手法堪比教科書:

1)搜集安眠藥;2)偷學駕照;3)隱藏身份購買作案工具;4)下安眠藥以確保成功率;5)對魯米諾測試全力以赴;6)砍動脈,大臉盆放血;7)利用推拿知識關節處分屍;8)和衣服摻和在一起拋屍;9)坐電梯時喬裝打扮;10)利用監控盲區調換運輸工具;11)租車;12)野外焚燒屍體;13)汽油桶、兇器全部分開地點處置;14)返回焚屍點檢查、處理……

黃靖雯滿懷仇恨,卻能在策劃兩年之久的時間裡控制情緒,以恩愛的面貌示人,警方來了,也能扮演悲慟的女友。從整個流程看,她聰明、膽大、心細、隱忍、冷酷、有心計。

如果她把這長處發揮在其他方面,或許早已是人生贏家了吧?只可惜她到了46歲的年紀,依然有那麼強執念,依然沒有學會放棄和轉身。

雖然很同情受害者家屬,但只能說此類案件再次警告大伙兒,不要去占別人的便宜,無論是感情上,還是經濟上,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有什麼樣的期待,有天他/她可能會以你意想不到的方式要求你償還。

忿忿不平的人也別幻想自己能逃脫懲罰,順利轉身。殺死枕邊人而不被懷疑,基本不可能。本案手法完善至此,只要警方把懷疑的目光打量你,心理防線總有攻破的那一天。

黃靖雯在獄中抄經書,還給法官寫了五封懺悔書,最後被判無期。

Reference:

http://www.ntdtv.com/xtr/gb/2014/04/30/a1106607.htm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Bs43dEadNc&t=325s

http://www.iask.ca/news/china/2014/0430/263558.html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的支持

「沒藥花園」往期文章推薦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沒藥花園 的精彩文章:

澳洲史上最大規模調查:博蒙特三姐弟神秘失蹤案
真兇是誰?破解美國六歲選美小皇后密室死亡之謎

TAG:沒藥花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