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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離婚的100個理由:哪一個最令你扎心?

90後:沒對象不用著急,再等等就有離婚的了。

收到讀者一條留言:今天上午因為早餐怎麼吃,我們離婚了。

說起來,也簡單也複雜。

簡單到兩人因為「早上是做飯吃,還是買飯吃」爭執起來最終離婚。

複雜到兩人共同創業八年,賺過百萬,但到現在還是沒有任何存款。丈夫想要二胎,這給了她特別大的壓力。

「結婚4年,說離就離,痛快得很,和平分手。大家太累了,都想換種活法。」

說實話,現在離婚現象太普遍,不過最值得玩味的是:她91年,她丈夫90年。

最近有新聞報道,90後已經成為了中國離婚的主力軍。

看完他們的離婚理由,孤寡老人的我不得不感嘆,這屆年輕人,真是有想法。

他們不再為了結婚而結婚,也不想為了孩子而不離婚。

他們從來不認為一輩子只能結一次婚,也不認可「失敗的婚姻」這種說辭。

所以今晚我們來看看,90後的弟弟妹妹們都是怎麼離婚的。

「親愛的,你太快了」

這兩年,看過太多閃婚閃離的故事。

90後小夫妻莉莉與阿豪,領證後第二天就離婚了。

兩人一開始是網友,聊了兩個月,就覺得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一半,於是便決定領證。

領證後第二天,莉莉發現阿豪並不是自己想的那麼完美,特別是阿豪的形象,讓她大跌眼鏡。「原來他之前一直是以假髮示人,隱瞞了自己禿頂的事實,我接受不了,馬上提出離婚。」

去年夏天,94年的小高因失戀在街上閑逛,無聊之下玩起「搖一搖」,很快搖出了附近酒吧的女推銷員歡歡。

兩人在酒吧對飲,交談中得知,歡歡也剛與男友分手,有著相近經歷的兩個人越聊越投機,很快就到了愛得死去活來的地步。

兩個月後,小高發現前女友結婚了,還在朋友圈曬出結婚證。他想氣氣前女友,就和歡歡商量也去登記,歡歡竟也痛快地答應了,於是兩人就註冊了。

結果這場草率的婚姻,讓兩人很快就付出了代價。

婚前,兩人對彼此的了解都不多,小高只知道歡歡家住哪,歡歡只知道小高是個程序員。

婚後,兩人常因誰洗碗,誰做家務等小事爭吵。有一次,歡歡想吃一款香草味的冰淇淋,小高買回來巧克力味的,歡歡就把冰淇淋扔在了地上,大哭著說談戀愛時她要什麼口味的冰淇淋小高一定會買給她,結婚後卻變了。結婚半年來,這樣的事重複發生,兩人決定離婚。

很多人說90後離婚是性格不合,但我認為最根本的還是你們了解不夠。

你們很快地喜歡上了,看一眼照片,聽一段語音,道兩天晚安,就喜歡上了。

所以你們也很快地厭倦了,可以因為一個眼神,一句話,不到一秒就決定放棄了,多情又冷酷也挺好的,速戰速決總是好過曖昧不清。就只怕殺伐決斷的遇到藕斷絲連,情意綿綿的遇上了見異思遷……

「親愛的,你媽和我們一起睡嗎」

一對青年男女去相親,各自的媽非要跟著。

對陣入座後,女方媽開門見山:「做什麼工作的?年收入多少?家裡幾套房?有貸款嗎?結婚後誰負責還?」

男方媽也毫不客氣:「是處女嗎?談過幾個對象?流過幾次產?刮過幾回宮?能保證能生得出孩子?」

倆年輕人尚未開口,兩位母上大人已經劍拔弩張,一拍兩散。

這雖是一個段子,但在現實里,這樣的情況大有人在,正如作家李愛玲說的:多少人的婚姻,一張床上睡了六個人。

朋友90後,是工程師,經常在外地出差。結婚兩年,帶小孩、做家務全是他老婆一個人干。

他媽比較強勢,經常對兒媳指指點點:忘關樓梯燈、起床晚了、外出回來稍微晚一點,都會招致婆婆責怪,甚至夫妻兩人鬧矛盾她也會插手。

妻子希望他能調和她跟他媽的關係,但他一直閑不下來處理。時間一長,妻子受不了了,提出了離婚……

兩個人的婚姻,雙方父母非要插一腳,據說這種情況下離婚的人大概能佔30%。

一段婚姻里,夫妻關係才是核心。

每個父母都應該得體退出,讓孩子自立門戶。

「親愛的,老娘養你」

如果說以上兩種是傳統模式,那這種情況就是新時代產物了。

大學同學離婚,就是因為老公覺得她太能幹了,不本本分分在家帶孩子,老在外面跟各行業男人打交道,不成體統。

正如妹夫對我妹說「我養你」,我妹當即回絕他,「不用你養」。

這話的意思是婚後她不會給他當煮飯婆,不會放棄自己的職業愛好,喪失賺錢的機會。我妹夫當時聽完對她肅然起敬。

之前有個95後女孩徵婚,為新時代女性們打出了一個響亮的口號:「結婚可以,孩子你帶,我還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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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能幹是好事嗎?大部分男性們並不這麼看:

中國婦女雜誌社發布的《中國婚姻關係中的親密狀況調查報告》顯示:男性眼中女性價值主要體現在:教子有方、會打理家庭、能夠均衡家庭與事業,僅有8.6%的男人認為「博學廣聞」是女性的價值。而女性對自己的期盼則是既能相夫教子,也能經濟獨立,有自己的專長或愛好。

也就是說,男性更強調女性的家庭角色;女性除了肯定女性的家庭角色外,更強調自身的獨立和發展。

很多男人不喜歡獨立能幹的女人,而選擇了分開。

但仔細想想,在這個時代,女人不能幹不行啊。

婚姻法都改革了,女人們更不敢坐以待斃了。

以前的婚姻法,規定房屋的歸屬權由房產證上的戶主來決定,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誰就有權分得房產。

但是現在不同了,房產證上即便是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能分得到房子。

法律都無法保障你的東西,到頭來只能指望一個男人的良心,這不是無稽之談么?難道要用一生去賭一個男人的良心么?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人寧願單身,寧願離婚,也不願再將就。

「還是單身好」

說了這麼多離婚故事,我想強調的是,離婚不等於失敗。婚姻讓人更清楚自己想要過哪種生活,而90後更願意選擇、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我們都該對婚姻有足夠的敬畏。在決定和一個人攜手之前,盡量多去了解有關這個人的一切,他的好與不好,他的優點和缺點,都在心裡做出最理性的判斷。

婚前風花雪月,婚後柴米油鹽。理想和現實的差距你應該要有心理準備。

婚姻這座城,請你想好了再進。

林夕講過一段結婚宣言:

「很多人結婚只是為了找個跟自己一起看電影的人,而不是能夠分享看電影心的的心。如果只是為了找個伴,我不願意結婚,我自己一個人都能夠去看電影。」

不過離婚最根本還是在於,誰讓你們那麼早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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