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來臨,這次「高利貸」「暴力催收」「非法放貸」都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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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18年5月4日,銀保監會、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央行四部委聯合發布《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預示著一場嚴打風暴即將來臨!
《通知》簡明扼要,針對性強,具有很好的操作性。具體有:
1、「高利貸」等已經引起重視
「近年來,民間借貸發展迅速,以暴力催收為主要表現特徵的非法活動愈演愈烈,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各有關方面要充分認識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的必要性和暴力催收的社會危害性,從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維護經濟金融秩序、保持經濟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認真抓好相關工作。」
2、規定了民間借貸的資金必須自有
「民間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或變相吸收他人資金用於借貸。」
3、「暴力催收」「發放無用途貸款」「變相放高利貸」「銀行人員參與民間借貸」——都是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嚴厲打擊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嚴厲打擊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或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為名,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發放貸款行為。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作為主要成員或實際控制人,開展有組織的民間借貸。
4、「非法吸收存款」「暴力催收」「套取銀行資金放高利貸」——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對利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資金髮放民間貸款,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間貸款,以及套取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或涉嫌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提示深受「高利貸」「暴力催收」之害的韭菜們,積極留存證據,及時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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