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生活,講述對生活的感受
1
關於服裝顏色
有這麼一句天津俗話:精不精,一身青。
精就是精幹的意思,青是黑色。
我理解這句話的意思,穿一身黑色的人比較精明能幹。
這句話給我穿深色衣服,找到了一個恰到好處的理由。
我翻翻我的衣櫃,絕大多數衣服都是深色的。
冬天穿深色的衣服還說得過去,可夏天穿一身黑,跟屎殼螂似的,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
還是天津俗話:女要想俏一身孝(白),男要想俏一身皂(黑),
我一個爺們穿一身白,跟紅色娘子軍里的指導員洪常青似的,冒充歸國華僑,也不是那個年代了。
總之,我能為自己不穿淺色衣裳找到理由。
關鍵穿白色衣服太容易臟,穿上以後,處處得小心翼翼,特別是像我這種又抽煙又喝酒的主,喝多了牛仔褲都能燙出個大窟窿,穿淺色衣服,一場酒下來肯定得換。
另外石家莊空氣污染嚴重,風沙大,穿白襯衣出去轉轉回來就得換。
洗衣機好像不是為淺色衣服而設計的,換下白色的T恤內衣,先得用手洗,然後再放洗衣機里,而且不能跟深色的一攪在一起,這讓我這懶人麻煩壞了,我果斷的選擇黑色的衣裳,髒了不顯,洗時候往洗衣機一扔,一攪和就行。
去年夏天,我和李娜在一起,她給我買了幾件白色的背心, 她給我的理念,一個人穿了白色才能促使自己變得乾淨起來。
去年秋天我開始健身,每天出汗,換下的衣裳放在包里一天就餿了,我聞到了別人身上的汗臭味,突然警覺起來,我是不是也是一身汗臭味?
氣味往往決定了對一個人的好惡,比如我不喜歡健身房裡的黑人,那些黑人只要一靠近你那臭味太頂鼻子了。
那天我問那個會說中國話的黑人"熔岩",(他的名字太長我記不住,他告訴我,翻譯過來叫熔岩)。
我問他:你的衣裳幾天洗一次?
他很自豪的告訴我:三天。
我聞聞穿了兩天的黑T恤,馬上回更衣室,拿出一件乾淨的白色體恤,立馬就換上了。
從此開始,我穿白色T恤衫,每天必換衣裳。
現在問題來了,每天都要洗白T恤,實在太麻煩。
正好網上品牌清倉,白T恤非常便宜,我一次買了一打。
穿起白T恤確實人變得乾淨了,而且對服裝顏色的理念都改變了。
今年好像流行一身黑色的運動裝,我看別人穿一身黑色的,第一個感覺髒兮兮的,第二感覺像一隻屎殼郎。
現在滿街都是黑色的運動衣,一眼望去,屎殼郎排隊——一溜黑。
(穿黑衣裳的朋友們千萬別打我)
2
關於包包,
我喜歡隨身帶個包,因為男人隨身帶的東西:香煙、錢包,鑰匙、手機。
如果沒有包包,這些東西裝在口袋裡,鼓鼓囊囊傻了吧唧的。
前些年流行男人拿手包,手包太不方便,永遠佔住你一隻手,還容易丟失,裝逼的成分太大。
我更可氣的是為了裝逼,花幾百買了一個假名牌,包里裝的東西都是劣質香煙,劣質手機,劣質錢包,但包里的東西雖然是劣質的,至少還是真的,包包是假名牌,號稱為高仿,高仿也是假的。
後來朋友送我一個腰包,我覺得那東西糸在腰上挺實用,也能挎在肩上,至少解放一隻手,那個包包不是大牌,和包里的東西是一類的產品。
我經常出門,原來我出門,一直帶一隻小小的手拉箱,箱子很小,一個人夠用了,上飛機也能放進頭頂上的行李箱。
後來從帶兒子出門,一隻箱子根本不夠用,就買了一個70公升的雙肩包,平時疊上變成50公升正好,遇到特殊情況,拉開就是70公升。
北京IBM公司的一位朋友,送我了一個他們工作用的雙肩包,和兩頂工作帽。
你也別說,老美做的東西就是好,大小合適,背的非常舒服。
那時我帶兒子輪滑,就一直背那個包,那包正好裝一雙輪滑鞋,加上護具。
現在每天去健身,那個包有點小了,因為包里得裝上拖鞋,洗漱用品,換洗衣裳,加上護腕,護腰護膝。
我要上網找個大小正合適的包,我想現在天天得背個包,還是找一個正牌,實用的吧。
最後一咬牙,一跺腳,買了一個阿迪達斯的雙肩背包。
於是健身房每天都會出現一個,帶著IBM的工作帽,穿著白色T恤,淺色運動褲,背著黑色阿迪達斯包的老頭。
我對包包的感覺,以實用為主,跟奢侈品無關,裝逼的不要。
3
關於服裝,
許多年前,我喜歡西裝革里,褲子筆挺,褲縫熨得像刀刃,皮鞋擦得鋥亮,頭髮抹上金剛髮蠟,蒼蠅站上去都會劈叉。
(那時候我不是光頭,曾經有一頭烏黑的頭髮)
現在那些西裝,只有逢年過節才會拿出來穿一次,前兩天我整理衣裳,我把西裝疊好,直接放進真空袋裡抽了真空,扔進床底下的柜子里,把西裝打入冷宮,接著我整理鞋架,把所有皮鞋也打入冷宮。
現在鞋架上只剩下運動鞋,休閑鞋和拖鞋。
也就是說我對服裝的嗜好,徹底改變了。
現在我穿衣上除了運動衣牛仔褲就是棉麻的休閑服裝,在家一雙拖鞋鬧革命,出門因為經常要做有氧運動,才會穿上運動鞋。
原來我看見穿西裝的覺得很紳士,現在我看見穿西裝的,覺得不是賣保險賣房子,就是殯儀館的,或者日本山口組、美國黑手黨。
今年過年我去合肥和南京,臨上火車前,我媽讓我穿得正規一點,我回家穿上了西裝,那一路彆扭的。
剛到合肥,見到莫零還穿著西裝扮紳士,後來直接換上了運動衣,把西裝壓進了箱子底。
原來我穿運動衣還講究一個品牌,今年我穿了一個日本的大眾品牌,(我不能說牌子,說了有人會說我做廣告,憤青會罵我不愛國)
這個大眾品牌打折以後非常便宜,但做工精細,穿著非常舒服,特別YKK拉鏈,衣服穿壞了拉鏈都不會壞,最關鍵服裝外面沒有品牌標記,很合我的胃口。
想想吧,我這把年紀,運動褲外面巨大的阿迪達斯商標,運動衣胸口上耐克畫了個大對勾。
傻不傻啊。
那些傻傻運動衣我當然不會扔掉,按胖球的生長趨勢,他馬上就能穿上了。
舊是舊了點,但肯定不是假貨。
但願胖球不會像他光頭老爸原來那樣,夾一個高仿包招搖過市。
4
關於音樂
音樂,是人生最大的快樂;音樂,是生活中的背景;
我不懂音樂,音樂表達的是無法用語言描述, 並不是懂音樂的人才能享受音樂,
音樂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學更高的啟示,誰能滲透音樂的意義,便能超脫尋常人無以自拔的苦難。
換句話說,生活中的苦難已經夠多了, 唯有用音樂才能給予解脫。
生活中能讓我上癮無法戒掉的,並不是香煙和酒精,而是音樂
我只要在家,音箱里就會響起音樂,出門我帶上藍牙耳機,不是為了方便接電話,就為了聽音樂。
看書寫作的時候,我聽一些舒緩的鋼琴、小提琴曲,
情緒低沉的時候,聽一些交響樂,
健身我房裡聽那些節奏強烈,令人亢奮的音樂。
催人奮進,能讓人達到意境合一,唯有音樂,
俄羅斯偉大的音樂家肖斯塔科維奇創作的第七交響曲《列寧格勒》,
紅軍戰士聽著這首音樂,通過紅場閱兵後,直接投入戰鬥,當時真實的場景感人落淚,
當年聽到了這部音樂的第一批聽眾,大多數戰死在沙場,二戰以後所剩無幾。
可這曲偉大的音樂在中國令人啼笑皆非的成了「鬼子進村」的前奏曲。
為什麼不把慷慨激昂的納粹第一坦克師軍歌《彌撒》作為中國閱兵式的主旋律呢。
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會有自己偏好的音樂,
我小時候迷上崔健,當年也是瘋狂的追星,聽崔健音樂會,亢奮的鬧事,警察差點把我們這幫人抓起來。
後來迷上了唐朝樂隊,喜歡聽重金屬。
我對英語一竅不通,喜歡美國鄉村音樂和說唱音樂,由來已久。
這是感謝我們家有一部電子管收音機,我每天通過短波收聽美國之音裡面的空中樂壇節目。
那年代收聽美國之音就是收聽敵台,是犯法的行為,而音樂是無國界的。
《莉莉瑪蓮》這首德國歌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被交戰國雙方所喜愛,甚至出現了戰壕里協約國和同盟國的士兵同時哼唱此歌然後繼續戰鬥的場景。
在二戰中這首歌更加流行,受到了全世界不同國籍的軍人們的共同喜愛。
還有一首歌,是日本偷襲珍珠港的第二天,美國華納電影公司一名審閱劇本的人,決定拍一部反法西斯戰爭的劇本。
這樣就誕生了電影中的不朽之作《卡薩布蘭卡》和纏綿至今的情歌《時光流轉》。
這首歌曲收到了敵我雙方的共同喜愛。
我講這倆首歌,就想證明當年我收聽敵台,只聽音樂並不犯法,
再說一遍,音樂是無國界的。
我不喜歡哭,可我經常哭,我哭的時候,有時應該和音樂有關。
不一定哪首音樂撥動了我某根神經,會讓我瞬間淚流滿面。
三年以前我在病房裡陪床,無意中聽到維吾爾族歌手帕爾哈提的歌聲,他那沙啞粗曠歌聲,讓我胸悶的要窒息。
我跑出病房,站在樓梯拐角里,大哭起來,被一個同病房陪床的男人看見,我倆抱頭痛哭。
他不知道是一首歌曲引爆了我壓抑許久的感情。
如果你不了解我,看見我戴著耳麥,臉上的表情或喜或悲或笑靨燦爛或淚漣漣,請別在意,我沒有神經,我只是沉浸在音樂當中,別打擾我,忙你的去。
講述生活,講述對生活的感受,一講就多了,現代人的閱讀習慣就是兩三分鐘的耐心,我就此打住。
現在快六點鐘了,該起床的起床啦,該上班的就準備上班去吧,
我去給孩子煮一碗陽春麵,用的可是雞湯的喲。
※生活的本身就是一場自我欺騙嗎?
※那些年,我們曾經用過的手機
TAG:寧寧找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