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糾紛引發積怨 汕尾城區一夫妻被打傷無處伸冤
鄰里糾紛引發積怨 汕尾城區一夫妻被打傷無處伸冤
損毀十萬元以上財產分成兩次評估,疑似有人干預插手案件
近五六年來,廣東汕尾市城區西門市場南聯二巷兩戶人家因為生活瑣事鬧得不可開交,最終上演一場「全武行」,街坊丁*弟及家人遭到鄰居余*德家人及糾集他人打傷,大門被拆毀,然而當地警方並沒有依法處理。
在警方查辦案件過程中,丁*弟發現損毀財產評估存在不公,一個簡單損毀財物案件分成兩次評估,而且評估價值低於刑事立案標準,最終案件遲遲沒有處理,其背後涉嫌有人包庇,縱容鄰居余*德家人及糾集他人鬧事打人。
余*德,曾給汕尾市城區領導當司機,其家人親友也有當地公安關係,明顯有人干預插手案件依法公正處理,可能唆使縱容余*德欺壓鄰里。據了解,被打傷街坊丁*弟早在二十年前就在汕尾城區做起工程建築職業。經多年的打拚,丁*弟在城區西門市場南聯二巷購置房產,過上穩定生活。未料,生活卻遭到鄰里糾紛的困擾。
鄰里糾紛積怨引發衝突,損毀財產評估難
據丁*弟介紹,近五、六年來,住在其家前巷的余*存及其家人經常在其後窗(即丁*弟家門口)倒垃圾,連死鼠也都往丁*弟家門口扔。過分的是,鄰居余*存父親每天早上四五點的時候,痰總是往丁*弟家門口吐,很不衛生,嚴重影響鄰里之間和諧關係。長期以來,亂糟糟的生活環境著實讓人作嘔。因此,丁*弟的家人多次向他及其鄰居余*存家人提出並討好說話,懇求其不要這樣,反而一而再,再而三故意橫行其惡習。
鄰里矛盾終於爆發。2018年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三日)上午約8:40時,余*存家人又從其家後窗扔垃圾到丁*弟家門口,接著又倒茶盤垢水到丁*弟家門口被丁*弟家人當場看到。丁*弟老家人向他們說好話,說正月頭茶水別往丁*弟家門口潑。
為了和睦相處,丁*弟家人不得不向鄰居懇求,但余*存妻子劉**在二樓窗口說:「我家的垃圾就是要往你們門口丟,我的垃圾要往哪裡扔都可以,這巷道又不是你們的!」。
鄰居這席蠻不講理的話,丁*弟聽到這話很生氣,就把他家垃圾扔到對面牆邊。隨後,余*存之父持刀連同餘*存妻子、女兒及其一些外人一起竄到丁*弟家門檻邊,多次衝擊丁*弟家,毆打丁*弟妻子,毀壞丁*弟的家大門財產。
余*存組織社會黑惡勢力多人封住丁*弟家所在的巷口,居委會和派出所同志來到現場,余*存的氣焰還是那麼囂張,丁*弟家大門被毀壞。事發後,丁*弟保留著現場,在鄰居及過往的路人造成影響,也給鄰里之間留下不好印象。
當天,向汕尾市城區公安局新區派出所報警。事發後,汕尾市城區公安局新區派出所委託汕尾市物價評估中心進行財產損壞進行價值評估。據汕尾市物價評估中心的反饋,丁*弟家的大門毀壞是這次用外衝擊力所致毀壞,評估時間一至二天就出來。但是,過了幾天,丁*弟找派出所黃姓副所長諮詢鑒定結果,他說鑒定還沒有出來。於是,丁*弟找到汕尾市物價評估中心,汕尾市物價評估中心說派出所開具證明,只說明大門有機玻璃被毀壞。
損毀財物分成兩次評估,評估結果低於追訴標準
幾經周折,丁*弟找到汕尾市城區公安局新區派出所黃姓副所長,他說是重大案件沒有那麼快出結論。但是,汕尾市物價評估中心陳主任介紹丁*弟大門被損壞價值評估遲遲未作出的原因情況。陳主任說「大門毀壞是十萬元以上的損失,是黃(汕尾市城區公安局新區派出所)所長多次交待『是上級領導交代的,不能超過伍仟元!』」。過後,黃副所長還說大門可以修理,五千元以上結果是不能出,大門毀壞要做兩次鑒定,報告可以先出有機玻璃毀壞的結果。陳主任說「不可能,大門被毀壞,你(黃姓所長)出具委託證明應該說明整個大門毀壞,為什麼要分成兩次委託呢,大門毀壞應該一次做,十萬元以上的大門,你要做到五千元以下,相差太大了,我不敢做」。
陳主任還說:「你不出具整個大門被毀壞,我就不敢作出這個案件現場損壞價值報告」。黃姓副所長說:「價錢太多了,怎麼樣都不能出!」
在整個損壞財產評估過程中,汕尾市城區公安局新區派出所對案件定性問題有了「反反覆復」的說法,黃姓副所長說大門毀壞不是余*德糾集他人損毀的,是丁*弟自己毀的,第一天說大門有機玻璃不是他們毀的。後來開證明到物價局,又說有機玻璃是余*德等人毀的,其他的不是他們毀的。
真相究竟如何?3月12日,黃姓副所長和民警又一起來到我家,查監控,拷硬碟,調取2月28日發生案件後至物價局同志到現場來鑒定丁*弟家大門被毀壞的時段的監控錄像,有意歪曲事實,說是丁*弟自己損壞自家財物,嫁禍於人。
時間過去一個多月,未見解決處理結果。4月26日,城區公安局辦案人員又通知丁*弟過去,說丁*弟家財物被毀壞一案財物損失價值只有2500元。
據丁*弟稱,其家的財產大門被損毀價值在十萬元以上,經評估才2500元。原來是,汕尾市物價評估中心根據汕尾市城區公安局新區派出所黃姓副所長的意思把損毀財物分成兩次評估,大門玻璃先鑒定評估,案件被毀壞的財物拆分為二次來評估損失。
丁*弟認為,對一個犯罪現場同一處被毀壞的財物進行分開評估,先把毀壞價值較小財物鑒定作辦案定性依據,這顯然不公正,故意使犯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包庇犯罪。
丁*弟說,一起簡單案件,一拖足足就是兩個月,還提到汕尾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決定,簡直是太荒唐。之後,丁*弟找陳*華局長,未料陳局長對丁*弟說這件事情以後不要來找他,有什麼事情向他下屬人員反映。事發後,余*存猖狂囂張,竟然在他家後牆上裝下兩個監控,監控丁*弟家大門口人員出入情況,有意繼續侵犯丁*弟家人的隱私,給丁*弟家人精神上增加了精神壓力。事後,余*存又指使社會閑雜人員故意開小車到丁*弟家巷口堵住,不讓丁*弟的小車出入,影響丁*弟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截止目前為止,丁*弟家人被打傷一事也沒有解決,財物被人毀壞至今還保留著現場,不敢清理維修,案件一日未了,丁*弟心上如壓著大石,影響正常生活,時刻擔心餘*德再次糾集社會閑雜人員衝擊房屋。
TAG:全民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