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張圖讀懂團體心理輔導/團體諮詢/團體治療
Mahler(1971)年根據7個標準區分了團體輔導、團體諮詢和團體治療。即
(1)小組的目標;
(2)小組的大小;
(3)活動的內容;
(4)小組持續的時間;
(5)領導者的角色;
(6)問題的嚴重性;
(7)領導者的資格。
美國團體工作者協會(ASGW,1990)從團體目標、工作重點和領導資格來界定了四種類型團體:
(1)輔導或心理教育性團體;
(2)諮詢或人際問題解決性團體;
(3)心理治療或人格重整團體;
(4)任務或工作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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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輔導(Group guidance)
團體輔導(Group guidance),美國稱為指導,台灣地區稱輔導,是心理輔導(Psychological guidance)的一種。團體心理輔導是指「教師或輔導人員,面對多數被輔導者——學生,基於社會及團體動力的原理,運用適當的輔助技術,以協助個體自我了解、自我發展及自我實現的過程。」(左占偉,馮超,2003)
團體輔導使用的技術通常有講解、討論、電影、幻燈片、電視、學生報告、專題演講和座談等,與一般教學技術相似。較為熟悉的有素質拓展訓練、新生適應團體輔導,後者比如「輕輕鬆鬆交朋友」團輔活動,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只進行單次的活動。
團體輔導是面向普通人群開展的一種預防性、發展性的工作,通過運用團體情景,設計出活動、課程,用來預防個體在各發展階段中會碰到的各類問題所引發的一般性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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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諮詢(Group counseling)
團體諮詢(Group counseling)的對象為有一般生活困擾的人,是在團體情景下進行的一種心理諮詢形式,通過團體內人際交互作用,促使個體在交往中通過觀察、學習、體驗,認識自我、探討自我、接納自我,調整改善與他人的關係,學習新的態度與行為方式,以發展良好適應的助人過程。(樊富珉,2005)
團體諮詢更多採用心理諮詢技術,活動觸及參加者精神領域更深層次,對個人影響更深遠,屬於心理諮詢性質;團體心理諮詢更多的是從心理諮詢各流派中汲取營養,精神分析、行為主義、人本主義、森田療法等各流派都有著各具特色團體諮詢技術。(左占偉,馮超,2003)
團體諮詢是針對有心理困擾的人,注重補救性及問題的解決,藉助小組動力及交互作用以促進成員更深的自我探索、自我了解和自我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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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心理治療(Group psychotherapy)
團體心理治療(Group psychotherapy)是在一個正式組成且受保護的團體中進行,其治療的方式是經由特別的設計且是在控制下的互動行為、目的在於協助成員人格和行為上的改變。(樊富珉,2005)是以一系列心理治療理論模式為基礎,對心理障礙進行矯治、治療和人格重建。團體治療工作著通常是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傢伙臨床社會工作者。團體治療的對象一般是有心理疾病的患者。他們可能是嚴重情緒障礙者、神經症患者或是處於精神異常狀態,有些人可能表現出社會性偏差行為,他們需要的是矯治性治療,而不是發展性和預防性的幫助。(樊富珉,何瑾,2010)
團體治療的主要技巧是讓患者再度體驗過去痛苦的情景或創傷性事件,幫助他們領悟並了解干擾其現在功能的過去抉擇,使他們能夠形成正確的情緒體驗,針對現實世界的情況、他人和主見做出新的選擇,疏通根植於潛意識之中的未完成經驗。團體心理治療強調過去經驗、潛意識動力、人格重建,以及基於深入領悟而發展出來的新的行為方式,因此,團體心理治療是一個長期性的治療過程。(樊富珉,何瑾,2010)
團體心理治療針對少數有心理障礙的人,需要長期性的人格改變的臨床服務,由臨床心理學家或心理醫生實施,在一個較正式組成的小組中進行,協助個人人格及行為上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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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為何容易混淆?
1、本質上三者是一個連續體
三者都是用團體的形式處理成員的個人問題,團體帶領者都需要接受專業的訓練,在具體操作中有許多相似之處,可以認為他們是一個連續體。團體輔導和諮詢關注正常的人,心理治療關注不正常和情緒受到嚴重困擾的人。(樊富珉,2005)
2、對counseling的翻譯和使用習慣導致
Counseling也可譯為諮詢、咨商(左占偉,馮超,2003)和輔導,在文獻中,有一部分團體輔導、小組輔導和集體輔導是譯自Group Counseling。從使用習慣上講,台灣地區多用團體咨商或團體輔導,香港地區多用小組輔導,我國大陸多用團體輔導。(樊富珉,何瑾,2010)
3、在團體心理諮詢發展過程中,心理學第三勢力對團體諮詢的影響
20世紀60年代中期,訓練團體、敏感性訓練團體(sensitivity training group ,training in interpersonal sensitivity)逐漸轉變為重視「個人成長」「人類潛能」「人類發展」的團體。心理學第三勢力(繼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學派和華生-斯金納行為學派之後)強調整體性的、人性的觀點,關心人的存在、意志、意識和責任,這些使團體的目標更加廣泛和模糊,即個體的全面提升,諮詢和治療的邊界出現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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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的意義
1、在實踐中如果注意到團體諮詢與團體治療的差異,即參加者所具有的問題深度不同,那麼在設計團體方案、選擇相應的團體活動時,就可以考慮得更加周到;
2、尤其是2013年我國開始實行《精神衛生法》後,諮詢和治療之間的清晰界定變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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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區分團體的維度
1、結構式團體Vs非結構式團體
結構式團體是指事先做了充分的計劃和準備,安排有固定程序的活動讓成員來實施的團體諮詢。(樊富珉,2005)結構式團體一般有較明確的團體活動方案,活動的設計就是為了幫助和引導成員參與到團體中來,這些活動在團體早期有助於活躍氣氛,增加成員之間的合作。活動主題的明確也能減輕參與者的焦慮,容易聚焦。結構式團體人數較多,為數十人或數百人,成員按照共同的問題進行討論,由於人數眾多,加上主題的限制,成員的自主性和自發性相對減少。
團體輔導一般會採取這種形式。
非結構式團體不安排有程序的固定活動,領導者配合成員的需要、根據團體動力的發展狀況及成員之間的互動關係來決定團體的目標、過程及運作程序。(樊富珉,2005)由於沒有固定的主題,或者團體的議題需要在成員溝通中逐漸匯聚,團體初期成員需要忍受因團體目標不明確而帶來的曖昧不清的團體氣氛。非結構式的團體適合年齡較長、心智成熟、功能良好的人參與。
一般人際互動團體、精神動力團體會採取非結構的形式。
2、開放式團體Vs封閉式團體
開放性團體的成員不固定,不斷更換,加入或退出根據個人情況、需求和意願。成員的流動性會帶來不同程度的衝擊,使得團體氣氛產生很大變化。(樊富珉,2005)我國的東莞、上海、杭州等地有心理主題的咖啡館,人們可以在喝咖啡的同時學習、交流心理健康常識,緩解壓力。
封閉式團體,團體從第一次聚會到最後一次活動,成員固定不變,彼此之間熟悉程度高,凝聚力與信任感較強。(樊富珉,2005)為保證團體進展,封閉式團體的帶領者會從成員篩選、收費設置、成員退出前需提前幾次告知其他成員、完成規定次數的告別等方面維護團體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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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質性團體Vs異質性團體
同質性團體,成員自身具有相似性,性別、年齡、職業和婚姻狀況等,成員具有相同的議題和困擾。成員因為背景、條件相似而有更多共同語言和體驗,相互容易溝通,不感到孤單,也可以從其他人的經驗中得到解決問題的啟發。
異質性團體成員自身條件或問題差異大,情況複雜,比如年輕、經驗、生活狀態等不相同的人,各自的問題也不同。成員之間難以交流,難以建立信任關係,影響團體進程,對領導者的認識、經驗和能力要求高。成員彼此成為協助者,從不同的視角提供的經驗中,獲得啟發和幫助。
參考文獻:
樊富珉. (2005). 團體心理諮詢. 高等教育出版社.
樊富珉,何瑾. (2010). 團體心理輔導.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亞隆著.李敏,李鳴譯. (2005). 團體心理治療 : 理論與實踐.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Group Psychotherapy. 中國輕工業出版社.
左占偉, 馮超. (2003). 團體心理輔導、團體心理諮詢、團體心理訓練概念的區分. 石家莊學院學報, 5(2), 69-71.
張平.(2006)團體輔導的理論與技術在學生教育管理中的運用.培訓資料.
編輯| 范津津 劉曉玲
網路課程/團體心理諮詢基礎理論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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