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稱他「賣國賊」了!真相原來是這樣!告知你歷史課本上未提到的!
歷史書本是用來記錄實情,但並不記錄人情。歷史書上只是客觀的告訴我們李鴻章簽訂了「喪權辱國」的條約,並沒有詳細的告訴我們當年是如何簽訂的。李鴻章此人一生簽訂了諸多不平等條約,又是割地又是賠款的啊。但是小編記得在上學的時候也誤以為他是「賣國賊」。可是據小編後來了解到事實並不是如此。
李鴻章,也被稱為李中堂。晚晴時的名臣,是淮軍、北洋水師的創始人和統帥、也是洋務運動的領袖人之一。
不說別的就拿馬關條約來說,我們的課本上只會記載李鴻章在這一張充滿恥辱的不平等條約上簽字,而李鴻章拿自己身中一槍減免了大清1億的賠款的事卻隻字未提。
甲午戰爭中,日本要求中國賠款3億兩白銀。在李鴻章去和日本開商討會的途中,有個日本憤青向其開了一槍,當時日本方說要賠償其醫藥費。但李鴻章說「我不要醫藥費,要不賠款減一點吧!」日本人答應賠款減少為2億萬兩白銀。李鴻章又說「要不再給我來幾槍,把大清的賠款全減了吧!」日本人並沒有答應。而書本上只是記載了2億萬兩白銀,跳過了這一段。
當年的萬國運動會上,各國的國旗伴著國歌依次升起。輪到中國時只有黃龍旗慢慢上升著,所謂的國歌都沒有一首,場上響起外國人的笑聲,此時一位70多歲的老人步伐不穩的的走到黃龍旗下,臉上帶著毅然的神態唱起了他家鄉的小曲《茉莉花》。此老人正是李中堂大人,李鴻章!
對於李鴻章來說天下最難寫的名字,其實就是自己的名字。李鴻章就算在再多的條約上籤上自己名字,並不是其本意。對於當時最高統治者的昏庸,簡直國家的悲哀。他也知道,當他在種種條約上籤下自己的姓名時,他需要背負的罵名簡直太多。被命運捉弄的他,已經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幫助國家盡量的減少損失。慈禧太后在跑路的時候,只有李鴻章一個人堅守在北京撐場面。
最終李鴻章在1901年9月7日簽訂了《辛丑條約》後。於1901年11月7日離開了人世。
少年不知李鴻章,長大方知真中堂。李鴻章這一生,背負的太多。小編現在覺得可能大家對其多少有一些誤解,人非聖人,孰能無過。好多事都是並非本意,不得不去做的。生活中更是有好多事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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