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今日】南京審判
加關注
微信號:鹽師中文
72年前的今天,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始對二戰中日本首要戰犯進行審判,史稱「東京審判」。審判持續兩年多,千餘人的證詞列舉了日本犯下的駭人罪行。東京審判論定:日軍蓄意製造南京大屠殺。最終,25名被告被判有罪,東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被判絞刑。侵華歷史,鐵證如山!
歷史沿革
東京審判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戰犯的國際審判。
1946年1月19日,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根據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會議規定,發表了特別通告,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同時頒布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其內容與英、美、蘇、法4國在倫敦簽署的《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基本相同。
甲級戰犯板垣征四郎
中國委派法學家梅汝璈為法官。由11國檢察官組成的委員會於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訴書。被告28人,除松岡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外,實際受審25人。起訴書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犯有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
審訊自1946年5月3日開始。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處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絞刑,木戶幸一等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被判處20年徒刑 ,重光葵被判處7年徒刑 。
7人絞刑於1948年12月23日在東京巢鴨監獄執行。
自1950年起美國不顧世界輿論的反對,將判刑的首要戰犯陸續釋放出獄。
這次審判並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國家人民的意志。但確認侵略戰爭為國際法上的犯罪,策劃、準備、發動或進行侵略戰爭者列為甲級戰犯,是對國際法戰犯概念的重大發展。
審判論定
向哲浚在法庭上陳詞
1:日軍入侵併佔領南京是事先預謀的。
2:在日軍佔領後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20多萬人。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
3:日軍在佔領南京期間對南京進行了強姦、搶劫、毀房屋等戰爭行為。
曾經有人說過,歷史是一種完結。有時銘記苦難,也只是為了擁有更好的未來。中國大地曾在二戰中飽受戰火洗禮,同樣是這片土地,今時今日,成長為全世界為之驚嘆的大國。
圖文:部分來自網路
微信編輯:劉宏
責任編輯:葛菲
TAG:鹽師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