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帶女兒逛街偶遇擺地攤前妻,女兒一聲媽,我想復婚
導語:離婚三年,帶女兒逛街偶遇擺地攤前妻,女兒一聲媽,我想復婚
我跟我前妻已經離婚整整三年了,與別人因為感情問題而分開不同的時,我們的離婚原因並不是感情破裂,而是當時我事業發展,必須要離開這座城市。這在當時對我來說,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離了這個村,就沒了這個店,做為一個一心想靠自己的努力獲得成功有男人來說,肯定不會輕易放棄唾手可得的好機遇。
我當時的想法是舉家遷往自己新的工作地點,畢竟一家人長期兩地分居也不現實。而且我是那種非常有野心、有抱負的大男人,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與精力照顧家庭與女兒,需要妻子為我充當好賢內助。在此之前,她就一直在扮演這樣一個角色,而且做得非常成功。不得不承認,我們婚後幾年之間,我能取得這樣的成就,她的鼎力支持也功不可沒。
本來想,拋開以前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想法不說,就是按照我們當時的實際情況,我也看不出有什麼能影響我們不能全家遷徙的具體因素。本來我以為我只要開口,一切都水到渠成,可是沒想到的是,我前妻聽了之後,當時就表示相當為難。她跟我說,由於她的父母長期身體不好,要有人照顧,而她的弟弟因非法經營被判刑3年,目前沒有別人能管自己娘家的事情,只能是由她出面。在這種情況之下,她不可能跟著我一起去外地拋下自己的父母不管。聽了之後,我都傻了。因為這些關於她娘家的事情,我真的沒有管過,那一刻感覺我的計劃被全盤打亂了,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是好。
這種情況之下,要麼就是我放棄到手的好機會,繼續留在這裡原地不動;要麼就是我自己一個人去往外地,可是依當時的安排來說,這一去並不是外派,而是長久發展,能不能再回來真的說不好。我真的不忍心放棄自己的事業,而且自己又覺得前妻不聽自己的安排非常惱火,越想越生氣,由於這件事情,我們經常發生爭吵。後來我妻子說讓我先調去外地,要是覺得生活方面不太方便的話,也可以先麻煩我媽媽跟著過去照顧一下我的生活起居,讓她呆在原地等弟弟出獄,這樣到時候她的父母有人照料了,自己也好放心離開。
可是我一想到自己的母親年紀一大把還要跟著我奔波勞累、背井離鄉就感到非常心疼,思前想後,覺得這樣絕非長久之計,苦勸她都不聽,一怒之下就放棄了妻子,帶著當時只有三歲的女兒跟她離婚之後就按照原計劃升遷去了外地。當然最後自己也無法照料女兒,還是我的父母跟著我一起過去了。離婚之後,我將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事業上面,並沒有再婚,女兒就一直由我父母幫忙帶著,之間與前妻的聯繫也不多,通常就是女兒生日,她會寄禮物過來,平時打電話也是一般只跟女兒通話。
沒想到三年過後,由於公司人員的調動與調整,我居然又神使鬼差地回到了原來的城市,就在前不久一次帶著女兒去我們當地一個有名的夜市上面逛時,女兒突然掙脫我的手,奔到一個攤位之前,蹲下來仔細看了一眼,然後大聲喊了一聲:「媽媽。」我定睛一看,居然正是我的前妻。看到眼前的一幕,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嫁給我之後,她沒上過班,也沒做過事情,怎麼現在會做著這樣辛苦的事情呢?面對我的問詢,前妻說是因為弟弟剛剛出來,還沒找到正式的工作,而她自己也得謀生,由於一直沒什麼工作經驗,年紀又有些大了,競爭不過那些年輕女孩子,因此找來找去,覺得擺地攤雖然辛苦,環境也不好,不過也不失為一條謀生的道路。我這時才想起,當初離婚之時,她沒有要什麼贍養費,而我由於在氣頭上面,也沒想離開我之後,她會如何生活這個問題。卻沒想到,這幾年這個柔弱的女人竟然吃了這麼多的苦。直到看到明顯憔悴了許多的前妻之後我才發現自己是個失敗以及不負責任的男人,感覺自己簡直就是個混蛋。我想跟她復婚,畢竟自己也已經回來了,大家覺得我還會有機會嗎?
(內容原創,圖片源自網路,與內容無關)
※丈夫去世後帶女兒去看婆婆,飯時女兒吵鬧,看到桌上飯菜眼睛紅了
※大姑姐離異搬回來住,我凌晨三點下班回家,進廚房我眼淚奪眶而出
TAG:三點夜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