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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人請注意!舉報非法集資最高重獎10萬!

南都訊  記者黎秀敏  為了鼓勵市民積極提供非法集資線索,有效打擊非法集資活動,日前,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發布《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關於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惠州細則》),明確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有權對本市境內非法集資行為進行舉報,經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置後,給予相應獎勵。舉報非法集資者,最高獎勵10萬元,最低獎勵1000元。

加強市民識別的能力

非法集資活動以高回報為誘餌,在騙取的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後,往往迅速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受害者損失慘重。非法集資是社會的「毒瘤」,擾亂國家金融秩序,影響社會穩定,坑害廣大群眾。日前,廣東省金融辦關於《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的實施細則,隨後,惠州也出台了地方配套政策。惠州市金融局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透露,惠州要把舉報非法集資宣傳活動落實到實處,讓更多市民認識到非法集資的風險。「將舉辦相關宣傳活動,加強市民識別的能力。」

舉報最高獎勵10萬元

《惠州細則》規定,舉報獎勵需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即舉報人提供實名、聯繫方式,對舉報事實有基本線索;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舉報線索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同時,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身份、聯繫方式、舉報內容等情況。

南都記者獲悉,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級舉報及獎勵為提供非法集資活動的詳細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被作出有罪判決的,按判決認定涉案金額的0.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低不低於5000元。二三級獎勵為1000元到5萬元之間。

多種方式舉報非法集資

《惠州細則》同時還設置了核實時限,即接到舉報後,處置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核實是否為最新線索,並將有關情況反饋舉報人。並且,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部門應在行政處罰或司法判決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確定獎勵等級及金額,作出獎勵決定並通知舉報人。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的舉報獎勵決定期限。如果舉報人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則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市民舉報非法集資的方式有多種,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信、走訪等方式,向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部門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也可以向公安、工商以及相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舉報。

名詞解釋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並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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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常見的六大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

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有些回報率甚至高達幾百倍。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3.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為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為幌子,欺騙群眾投資。

4.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的信任

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實際經營活動掩蓋其非法目的,而無實際經營或投資項目。這些公司採取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作廣告等加大宣傳,騙取群眾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貸員人頭熟、關係多等身份優勢騙取群眾信任。

5.利用網路,通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伺服器設立網站或設在異地,發展人頭一般用代號或網名。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路平台和 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誘騙群眾上當。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為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在潛逃前還發布所謂通告,要下線人員記住自己的業績,承諾日後重新返利,藉此來穩住受騙群眾。

6.利用精神、人身強制或親情誘騙,不斷擴大受害群體

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的低風險、高回報勸說下參與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以高額利息誘惑,非法獲取資金。有些已經加入的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有的連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過,造成親情反目,導致人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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