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給孔子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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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說《論語》】《論語·述爾第七篇》第七章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雲說】
這一章我們把「束脩」弄清楚,基本就解讀完了。
古代有「六禮束修」的概念:古代行拜師禮時弟子贈與師父的禮物,分別是1、「芹菜」,寓意為勤奮好學,業精於勤;2、蓮子,表示心苦,寓意為苦心教育;3、紅豆,寓意為紅運高照;4、棗子,寓意為早早高中;5、桂圓,寓意為功得圓滿;6、乾瘦肉條,以表達弟子心意。
那麼,"束修",就是古代學生與教師初見面時,必先奉贈禮物,表示敬意,名曰"束修」。
早在孔子的時候已經實行。學費即是"束修數條",束修就是鹹豬肉,後來基本上就是拜師費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學費。唐代學校中仍採用束修之禮並同國家明確規定,不過禮物的輕重,隨學校的性質而有差別。教師在接受此項禮物時,還須奉行相當的禮節。束修的致送,表示學生對教師的尊敬。
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宋代大儒朱熹將「束脩"解釋作十條幹肉。全句通常被譯為:自己主動交一束干肉來,我沒有不教的。
許多人都接受了這一解釋。把「束脩」解作學費,有學者認為是曲解。辦學收費是天經地義的,孔子何須特意提出?凡是去孔子那裡求學的人,手裡都得提著一束干肉。孔子這樣世俗嗎?這有損他的形象吧。
孔子很講飲食衛生,《論語·鄉黨篇》是他的起居注,裡面明確記載「沽酒市脯不食」,即不吃從市上買的酒肉,而是自家釀酒、殺豬宰羊。既然如此,孔子收干肉做什麼?
我國自夏代起就有了貨幣,孔子不收錢,卻收「肉」,自然不易保存,自家又吃不了的干肉,就令人不解了。
另外,以干肉作招生的前提條件,窮家子弟豈不被拒門外?
干肉既然是學費,怎麼沒有保質時限?以干肉作學費,實在不合情理,不合邏輯。
「脩」在古漢語中可以當作「修」來用,如「不脩邊幅」「不脩威儀」等。古人初入學或剛剛做官時,都要「束脩」,即束帶修飾。意思是:整飾衣服,表示端莊。
這句話的讀法若是"自行/束修/以上",就可能有"自己帶著/薄禮或學費/來見我的"。但是,按照我們以上的分析,我覺得應該這樣斷句:自/行束修/以上。古代男子十五歲入學,所備之禮即為束修,行此禮之男子的年齡可用"行束修"稱之。因此,東漢鄭玄為"束修"注語是:"年十五已上"就是到了十五歲所行的禮,叫"行束修"。
於是孔子的意思轉而成為:"從十五歲以上的人,我是沒有不教的。"簡單明了,表現了有教無類的胸襟。他自己十五歲志於學,因而推己及人。他要求弟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又怎麼可能大聲宣稱自己要收費教徒呢?
當然,弟子誠心送來的薄禮,他也沒有理由拒收。但是本末輕重不宜混淆。像顏淵這樣的學生,一貧如洗,孔子對他卻讚譽備至。把束修當成學費,實在是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了。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很多解釋是孔子說:自己主動交一束干肉來,我就沒有不教的。
顯然不太合理,應該是:從十五歲以上的人,我是沒有不教的。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我們應該給他老人家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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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論語》很簡單,無需三更眠五更起,堅持誦讀,不斷實踐,而已。
學《論語》也困難,最忌一日曝十日寒,心血來潮,打漁曬網,這般。
片頭提問:王子申
片尾朗誦:張正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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