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信息請免開尊口,別把你的警察朋友推向犯罪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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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利用公安信息系統幫人查住址等,導致女子趙某被前男友況某找上門並殺死在暫住地內。日前,民警詹某被寧波市鎮海區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詹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
據悉,況某與前女友趙某有感情糾葛,兩人分手後,況某一直無法找到趙某。
2017年1月5日晚,況某和朋友羅某來到一家手機店,想讓自稱能查他人住址信息的手機店老闆幫忙查詢趙某的暫住地,並給了手機店老闆2000元好處費。收下錢,手機店老闆當即聯繫了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某派出所民警詹某,詹某同意幫忙。
羅某證實,當時手機店老闆稱只要有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就可以查。那2000塊錢也是況某臨時去ATM機里取出來的。
手機店老闆則稱,他第二天把趙某的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用手機簡訊發給了詹某。不一會兒,詹某就用手機發來了趙某的暫住地具體地址。當天下午5時許,況某一個人來到手機店,把趙某的住址信息用紙筆抄寫下來,走了。
據了解,詹某是利用當天在派出所大廳值班的機會,使用其他民警插在值班大廳的電腦主機上的數字證書調取的相關信息。查詢到信息後,詹某用手機拍攝了相關內容的照片,並以彩信的方式發給了手機店老闆。
除了趙某的住址,詹某還提供了趙某的開房記錄。
詹某事後供述稱,他當時不知實情,手機店老闆講的是「朋友老婆找不到了,很著急,幫忙查一下信息」。
詹某稱他並沒有想到,況某拿著紙條、帶著水果刀來到趙某的暫住地,並持刀將其殺死。
2017年5月19日,詹某投案。因涉嫌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他被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取保候審。
案件審理過程中,詹某向趙某家屬補償10萬元,獲得了家屬的諒解。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詹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詹某私自將公安機關內部網路中登記的公民個人軌跡電子信息提供給他人,直接違反了法律有關保護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的規定,應當認定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詹某案發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且已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依法予以減輕處罰。
針對辯護律師提出的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的意見,法院認為,根據詹某具體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顯然不應認定其犯罪情節輕微。
2018年4月8日,寧波市鎮海區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詹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2017年12月6日,殺人的況松已被終審判處死刑,手機店老闆則被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6000元。
所以,如果你身邊有警察朋友,需要他幫忙的時候,可以向他諮詢法律意見,但是千萬不要請求他幫你查詢公民個人信息。一旦你開口,他拒絕不幫忙,可能損壞朋友感情。如果他幫忙非法查詢信息,可能導致他違紀、甚至違法犯罪,從而丟工作。那時候影響的不僅是友誼,而是生活!
請警察身邊的朋友多一份理解,在此致謝!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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