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海軍一直堅持使用柴燃交替動力
航空發動機改型燃氣輪機具有功率密度大、啟動速度快、雜訊低頻分量低等優點,是目前大中型水面船舶動力的主流,經過60多年的發展,燃氣輪機已經發展到第四代。我國因為材料工藝方面比較落後,從未完整地研製過一款渦噴/渦扇發動機,所以也未能造出可用的燃氣輪機。
早在1959年,根據中蘇關於海軍技術援助的協定,我國引進了蘇聯的M-1型燃氣輪機,但由於那時候燃機的技術還不成熟,我國也沒有製造燃機的經驗,導致試驗時問題不斷。1966年,上海汽輪機廠將1台國產M-1型燃氣輪機裝上62型護衛艇進行上艦試驗,該燃機的累計運行時間達到106小時,取得了寶貴的原始試驗數據,這是中國燃氣輪機上艦的第一次嘗試。
60年代中期,為適應洲際導彈全程試驗海上護航的需要,我國開始設計建造051型驅逐艦,該型艦仿自蘇聯科特林級驅逐艦,採用蒸汽輪機動力。在建造051型的同時,海軍黨委向中央軍委建議研製055型驅逐艦,但055型要求的柴燃交替動力裝置遠遠超越中國當時的現實製造水平,因此該項目是註定失敗的。
其實,當時國內並沒有放棄燃機上艦的努力,技術人員正在用轟-6的發動機渦噴-8進行修改,以適應艦船在海上運行的惡劣環境。1974年,渦噴-8改型艦用燃氣輪機完成耐久試驗,已經準備轉入裝備生產階段。但國際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我國和西方國家出現緩和,在這短暫的蜜月期內,國內引進了包括海豚、超黃蜂在內的大量西方裝備。此時,我國與英國羅·羅公司開始談判引進「奧林普斯」TM3B型燃氣輪機,該型燃機裝備於21型、22型、42型等驅護艦,是一型非常成功的燃機。當然,英國人的生意被美國人攪黃了。經過談判,美國同意向我國出口LM2500燃氣輪機。確定使用美國燃機之後,我國開始建造第二代052型驅逐艦。
現在看來,上述選擇是典型的「頭腦發熱」,我國通過研製渦噴-8改型燃機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雖然渦噴-8改的輸出功率和壽命都達不到上艦的要求,但畢竟與「奧林普斯」的技術差距不大,假設當年我國引進並許可生產「奧林普斯」TM3B型燃機,技術上更容易消化吸收,能夠順利保證海軍驅護艦動力裝置的持續供應,對我國的艦船動力而言也是一個提升。這一方面,日本人就謹慎多了,從「奧林普斯」到「斯貝」,引進生產始終穩步前進,即使後來引進了LM2500,也沒放棄英國人的技術,「兩條腿走路」的策略使日本具備了自行生產比較先進的燃氣輪機的能力。LM2500的技術指標世界一流,但就是到現在,我國也掌握不了全套製造工藝。
歷史真的開了個玩笑,裝備的禁運使我國驅護艦動力的燃機化進程再次停頓,052型僅建造了2艘,我國又回到蒸汽輪機動力的老路上—建造051B型驅逐艦。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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