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分手費被女子嫌少?感情真的可以用錢來衡量嗎?
編者按:
當感情可以用錢來衡量的時候,一切都已經跑偏了。感情就是感情,戀愛就是戀愛,享受的是彼此相愛的那種純粹。
我特別喜歡馮唐的一句詩:「我們彼此相愛,就是為民除害」,我也不止一次向身邊的朋友推薦作家馮唐。
感情,是真的不能用金錢去衡量,如果可以用金錢買到的感情,那也一定不是真的感情,你們之間並沒有多少愛情成分。
最近一條新聞再次牽動了所有人的神經,女子和男朋友鬧矛盾分手,提出500萬的分手費,男朋友最後提著行李箱,裝了200萬,到酒吧與女子分手。
最後女子沒要錢,轉身離去,酒吧老闆報案,錢被警察同志帶回去,直到夜裡小情侶2人去派出所取回。
於是,就因為這條新聞,很多網友都討論的十分激烈。
網友們評論的關注點,始終都在「20多歲的小情侶」,「分手費拿出來了200萬」這些令人吃驚的字眼上。
在這條新聞背後,網友們始終都在看熱鬧,但是各位有沒有思考過,感情真的能用金錢來衡量嗎?
一、在一段感情中,男女分別都付出了一些什麼?男女誰付出的多,誰付出的少?
男人在一段感情中,付出更多的往往是金錢、精力、體力,你需要考慮女朋友的感受,需要包容女朋友的小脾氣,耍小性子,愛撒嬌;你要寵這個女人,要疼愛這個女人,要事事都為這個女人考慮,還有始終記著你們的紀念日,生日,想著給對方買什麼禮物...這些,全都是一些小事情。
而一個女人在感情里,可能會付出什麼呢?自己的青春年華,自己最美好最美麗的幾年時光,甚至是,一個女人最重要的貞操。
其實,感情里彼此投入的多少,應該是平等,相對的;當一個人付出很多的時候,那這段感情很容易就會出現危機。
勢均力敵的感情,才能夠圓滿的走下去。
二、如果感情真的能夠用金錢來「結賬」的話,那這段感情,一丁點意思也沒有。
感情是兩個心靈需要安慰,需要慰藉,需要有人來填補自己內心的兩個人,恰好遇見了彼此,於是就順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而在這段感情里,你們曾經或者正在愛著對方,這就是最大的回報;因為愛彼此,所以一切都值得,千金也難買自己願意。
但分手就提分手費,企圖用錢來買斷你們之間的感情,這種做法,實在是可笑。純粹的愛,是不配用錢去衡量。
三、不純的愛,是多少錢也彌補不了的。
什麼是不純的愛?
打胎、流產,在姑娘不同意的前提下,用花言巧語騙走了姑娘的貞操,然後不小心讓姑娘意外懷孕,又沒有能力給對方負責,於是導致姑娘被迫打胎。
最後,情侶雙方鬧得不可開交,這個時候,分手費就算再多,能彌補的了什麼?
沒錯啊,這個劇情,就像是狗血青春片裡面一樣。
今日禪悟:
不知道各位還記不記得很多年前的一首網路音樂,名字叫《愛情買賣》;
雖然聽著曲調覺得挺非主流,但其實想一想,如果感情都能用來買賣的話,那人間還有什麼值得留戀呢?
你們覺得,感情應該用錢來衡量嗎?
(文中圖片選自網路,文字原創獨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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