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是黑戶?停車費收高了?業主和物業談不攏,貴陽這個小區最近不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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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區里,物管收取高價停車費;非法佔用業主大面積公攤,未經業主同意開設幼兒園;樓下商場過道隨意開火做飯,小區消防通道多處被占,隱患大……」貴陽市南明區青雲都匯小區趙先生等居民,5月7日撥打貴州都市報報24小時新聞熱線96811報料稱,由於小區居民和物管人員發生衝突,希望記者前去採訪。
小區居民紛紛趕來關注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結果。
停車收費每車每月400元
小區多位居民稱,青雲都匯小區有A、B、C幾棟高樓,業主們自過完年後就陸續入住,A1、A2棟幾乎都是回遷戶。「入住時,物業公司對地下停車場不收費,可最近一個多月來,開始對業主收費,每輛轎車每月400元。」業主們說,這樣的停車費收得太高了,幾百米之外的「城市方舟」小區,業主每月的停車費也就200元。
業主們說,因為停車費收得過高,大家多次找物業協商,但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為此,一些業主將車堵住通道。5月6日下午,業主和物業之間引發衝突。就停車場收費糾紛一事,轄區民警已多次出警處理,但至今未達成共識。
小區幼兒園被責令停辦
這家幼兒園不具辦學條件已被責令停辦。
居民們還稱,最近一段時間,他們發現小區的A棟2單元和C棟的公共區域竟然多了一家即將開業的幼兒園,於是向教育局投訴。業主們說,他們認為幼兒園所處位置屬於大家的公攤區域,物業在未與業主協商的情況下,怎能讓幼兒園進入小區? 且不論幼兒園是否具備辦學資質。
對於業主們的舉報,南明區教育局於7日下午派工作人員實地調查,查明這家名為美恩的幼兒園,在辦學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不具備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屬無證辦學行為;
2、收費項目未到相關部門備案,屬違規收費;
3、校舍不符合辦學標準。
因此,教育局工作人員當場責令該幼兒園停止辦學,並現場張貼家長告知書和幼兒園停止辦學通知書。
南明區教育局張貼的致家長書。
南明區教育局對幼兒園張貼停辦通知書。
停車收費標準正在協商
小區物業公開的停車收費公告有優惠停車內容。
據負責小區物管的貴陽協力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幾名保安介紹,青雲都匯小區共有700戶居民,從今年2月初至今,陸續搬入居住的業主達100多戶。小區地下停車場有700個車位,以前為方便業主裝修入住,物業公司免收了半年物管費,也未收取業主停車費。隨著入住業主增多,物業對小區業主實行優惠停車,雖然標準為每月每車收費400元,但每年每車免收2個月停車費,實際每月每車收費330多元。
位於尚義路出口的值班亭欄杆已被業主拆掉。
「今年4月份,我們就開始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有車業主開始收停車費。但部分業主以收費過高為由多次堵塞進出口通道,還將小區地下停車場青雲路進出口的通道崗亭欄杆強行拆掉,甚至用車堵住通道,造成其他車輛不能進出。」保安楊先生說,最嚴重的是5月6日下午4點過鍾,有業主把私家車直接堵在地下停車場尚義路進出口通道上,在物業人員勸說時,業主將值班崗亭的玻璃砸碎、凳子砸爛,並將電動欄杆直接拆下拿回家,一名女收費員右腳被打傷。
貴州都市報記者採訪相關部門獲知,就該小區因停車費引發的糾紛,興關路派出所民警已多次出警處理。目前,警方對當事雙方反映的情況正在作進一步深入調查,有關收費標準是否過高等情況,也正在進一步協商處理中。民警已提醒業主和物業人員,不允許任何一方再就此事採取過激行為。相關收費情況等達成共識後,將及時公布。
文圖:記者 張斌
來源:貴州都市報
編輯:申凌
編審:羅瑋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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