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數字貨幣行業交易新規生效
2009年比特幣問世以來,各種形式的數字貨幣發展極為迅速,國際金融機構和技術公司都紛紛投入了數字貨幣的研發。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主流應用越來越多,以及更多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進入數字貨幣投資市場,全球各國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數字貨幣的關注度也與日俱增。在全球範圍內,澳大利亞可能不是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的最大市場,但它是一個增長迅速的市場。
由於炒幣投機活動風行,ICO詐騙項目頻現,各國金融領導人擔心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會對金融穩定性構成威脅,開始重視數字貨幣的監管問題。
相比於美國和日本的審慎,澳大利亞在數字貨幣監管方面積極規劃和規則,出台了一系列有助於數字貨幣行業的發展的政策指引。澳政府的新願景是促進FinTech和數字貨幣市場的發展,在這種思路下,澳大利亞數字貨幣市場在用戶基礎和交易量方面,作為創新先行者,澳大利亞的虛擬貨幣監管不僅走在了世界的前列,還得到了來自行業的積極配合,將迎來迅速發展,成為全球數字貨幣領跑者。
新規加強數字貨幣使用監管
4月11日,澳大利亞政府通過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宣布實施數字貨幣交易新規。新規中主要的一點是:「位於澳大利亞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現在必須在澳大利亞註冊,並遵守政府的反洗錢/反恐融資合規和報告義務。」
交易所必須履行新義務,包括:在該機構進行註冊,採用並維護AML/CTF程序,確定並核實用戶,以及舉報涉及1萬澳元(合7,700美元)及以上法幣的可疑行為和交易。且必須保存7年內的交易記錄。AUSTRAC在報告中表示,如果交易所在未經註冊的情況下提供交易服務,將面臨刑事指控和處罰。
AUSTRAC在報告中表示,如果交易所在未經註冊的情況下提供交易服務,將面臨刑事指控和處罰。
「從2018年4月3日起,將實施6個月的「政策原則」期限。在此期間,如果數字貨幣交易所未能採取『合理措施』遵守相關條款,則AUSTRAC的首席執行官只能採取強制措施。」
此外,在交易所的註冊申請正在審核期間,現有交易所可通過過渡期安排繼續提供服務,但他們必須在5月14日前進行註冊。
最近引入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註冊製表明了澳政府正試圖介入並監管國內的數字貨幣。不過這也說明,官方已經對數字貨幣持有比較積極的看法-即澳大利亞試圖完善數字貨幣管理的關鍵所在實在努力保護公民和金融業的同時,也試圖發展和融合這一新技術。
5月1日,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委員會在對首次公開募幣(ICO)發行方進行審查之後,責令一些發行方停止或者修改其ICO的發行,因其可能存在誤導性或欺騙性行為。
ASIC正在對ICO空間中的欺詐行為進行審查,正在為ICO和數字貨幣「跨越稅收、反洗錢、支付系統和金融服務」的廣泛框架進行澄清。
ASIC專員John Price在聲明中表示,他們將制定一個不僅適用於澳大利亞企業和消費者,也能對海外創建或提供的ICO進行監管的法律。此外,新法規會著重強調禁止誤導或欺騙投資者的ICO。無論ICO的結構如何,總有一條法律適用:發行方不能對自己的產品做出誤導或欺騙性的陳述。
行業積極看待監管
澳大利亞政府出台數字貨幣的法規,其主要目的是阻止通過數字貨幣進行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因為這些犯罪活動具有匿名性和全球性。AUSTRAC首席執行官Nicole Rose表示:「AUSTRAC現在有更多機會促進與行業合作夥伴和政府分享有關使用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等數字貨幣的金融情報和信息。這些企業所收集並向Austrac報告的信息將在打擊嚴重犯罪和資助恐怖主義行為的鬥爭中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監管還將有助於加強公眾和消費者對該行業的信心」。
這確實是澳大利亞試圖完善數字貨幣管理的關鍵所在。澳大利亞正在努力保護公民和金融業,但同時也試圖發展和融合這一新技術。澳大利亞最近引入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註冊製表明,政府正試圖介入並控制國內的數字貨幣。註冊許可證是數字貨幣監管的切實證據,不過這也說明,官方已經對數字貨幣持有比較積極的看法。
澳大利亞數字商業協會(ADCA)主席Loretta Joseph稱,該組織與政府合作,以達到公平的平衡。在過去的18個月中,ADCA與澳大利亞政府和監管機構Austrac密切合作,為這個需要指導和正式監管的行業提供清晰界定和監督,以便行業參與者遵守標準。
她表示,澳大利亞作為一個成熟的市場,擁有一個願意進行創新並有創新議程的政府監管機構,可以成為「負責任的」區塊鏈技術領導者。
數字貨幣在澳大利亞的合法化進程
澳大利亞作為世界上少數全面放開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交易和流通的國家,先後通過幾次立法,幫助數字貨幣進入主流社會,特別是四月份以來,相關部門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舉措,正式將數字貨幣納入監管,這也被認為是數字貨幣在澳大利亞從政府,監管,行業和投資者各方參與者對區塊鏈技術的積極擁抱,已逐漸進入到一個規範有序的深度發展階段。
2013年6月,澳大利亞稅務局曾確認比特幣交易需要徵收商品和服務消費稅(GST)即雙重徵稅制:購買數字貨幣時會被徵稅,在使用數字貨幣購買需繳納稅款的物品時會再次被徵稅。
2017年10月澳大利亞通過一項法案,結束了長期存在爭議的數字貨幣「雙重徵稅」問題。
2017年10月,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發布了一套自己的首次公開募幣(ICO)指南。其中規定,適用於 ICO的法律取決於代幣的自然結構。只要代幣的本質是基於安全或者是基於效用,銷售代幣只需要遵守澳大利亞消費者法,而不需要遵守澳大利亞的公司法。因為ICO公司提供的不是金融產品。
2017年12月,澳大利亞兩議院正式通過了《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年修正案》,通過的法案修訂案里明確了數字貨幣不是財產/資產,只是一種價值的數字表現形式。該修正案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內容,提出打擊數字貨幣的非法使用,同時授權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監管數字貨幣的交易。
2018年4月9日,澳大利亞稅務局(ATO)在新的報稅規例下,超過1萬澳元「比特幣」或其他數字貨幣交易,亦可能被稅務局審查,報稅時,比特幣被列作資產,投資者須繳資本增值稅。
4月11日,澳大利亞政府通過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宣布實施數字貨幣交易新規。近日在發布公告提醒位於澳大利亞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現在必須在澳大利亞註冊,遵循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新規則,並在網頁上詳細列出了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需承擔的新義務。
2018年4月19日,ASIC獲得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授權,根據澳大利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加密資產採取行動。ACCC允許ASIC針對營銷或銷售ICO的誤導性或欺騙性行為採取行動,即使ICO不涉及金融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最近出台了一些規定,澳大利亞對數字貨幣的總體態度是公開且積極的。今年2月,當地主要銀行宣布他們不會禁止比特幣。此外,澳大利亞人現在可以從全國1200多個報攤購買比特幣(BTC)和以太坊(ETH)。
隨著各項監管指導和法案規範數字貨幣行業運營的通過,我們可以看到在澳大利亞一個覆蓋監管、交易、稅收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已初見雛形。各方積極擁抱區塊鏈以及前瞻性的數字貨幣戰略的行程,相信隨著進一步監管的完善,作為首批入場者數字貨幣在澳大利亞將迎來新一輪發展大潮。
Adam Gong
澳大利亞駐上海總領事館商務處
商務經理(金融服務業)
本文由以上作者編寫整理。
資料來源:
ACB News《澳華財經在線》
來源:澳大利亞貿易委員會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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