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看守所,再看看拘留所,對比之下一目了然!
看守所和拘留所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種羈押機關對比之下一目了然:拘留所關押人,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人員,本質屬性沒有發生變化,是公民身份;
看守所羈押人是違犯和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人,屬於被剝奪人身自由的人,是符合《刑事訴訟法》的有關條條款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所和看守所關押人:審批程序和關押期限有區別。
一,拘留所是公安機關負責管理。公安派出所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者,有關證據和材料成文後,報請縣級公安機關批准,就完成關押手續;地方法院批准的違法但又不夠審判條件的民事調解人,符合司法拘留人員。拘留所關押時間最長20天。
二,看守所關押人員,大多是刑警隊辦案的涉案嫌疑人;派出所送去的,必須經過公安機關預審,如果不符合關押條件,3-4天就要放人;檢察院辦案的有必要關押的嫌疑人。
看守所關押人,大多符合批捕條件。如果公安機關偵查期限內,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最長關押37天就要辦理釋放手續;1,無罪釋放;2,取保候審。
拘留所和看守所接受和管理區別太大。
一,拘留所接受派出所和法院持批准拘留文書,把被拘留人送達拘留所:1,簡單的身體檢查,主要看有無外傷,照相,提取指紋,簽字完成手續。2,搜查違禁品不很嚴格,沒有金屬物品,手機和不該帶入的物品上繳保存。關押人就可以進去了,數日子等著回家。
二,送往看守所的人,可能讓你一生難忘吧!先聽聽被關押的心聲:一進監室心驚肉跳;二扇牢門一大一小;三頓牢飯頓頓不飽;四面高牆外加崗哨;五湖四海不請自到;六親不認只認管教;七情六慾統統忘掉;八項監規牢牢記住;究竟什麼讓我坐牢;實實在在莫名其妙。
看守所接受羈押者:首先,嚴格的身體檢查,有傳染病的堅決不要;重病患者一般也不接受,除非罪大惡極者;金屬物品一概沒收,現金賬上登記,皮帶,皮鞋上繳。送入監室一般「剃頭」(就是要犯人知道這是啥地界),明白你的身份已經轉換了。
三,拘留所管理比較鬆散,也沒有特多規矩。隊長們在監控室里看著,一般有同行管理日常生活。可以買外賣,不準喝酒,抽煙可以。能給外面打電話,等等。幾天時間一晃就過了。一般早晨報數就是點名一次。
看守所有些度日如年的味道。特別是第一次關押者,心理素質不太好者更難熬。一切軍事化的管理,比如點名報告「到」,就這一生要乾脆利落外加響亮。按時作息,按規矩行動。號室里有「大哥」管理,雖然禁止體罰,可裡面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是傳統也有改進。八項監規,監室「天規」都要遵守。要不然,給你穿個「小鞋」,受不了呀!
※1000泰銖在泰國能過什麼樣生活?看完後覺得自己是土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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