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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ta分手了,但是你給ta買的東西分期還沒有還完,你會怎麼辦?

戀愛中的消費本身就有很多不理性不合理的地方,戀愛中的衝動很容易影響人們對未來長期的預期,從而導致錯誤的決策。

所以說首先要明確在戀愛過程中你們的付出是否對等,比如說男方是不是承擔了大部分戀愛經費,男方是否也送過貴重禮物給你(依你的自身經濟基礎確定什麼叫貴重),你們是否已經有過性生活等等……

另外維持半年的戀愛只是你人生的一個小小的經歷罷了,相信我這並不是愛情,他一定不會在你記憶中駐留太久,所以說在你思考這筆分期的時候,感情比重無需佔據太多比重

回到問題,如果說在這次戀愛中你的付出明顯大於對方那麼可以要回你送的禮物,當然這種情況下男的應該主動退還才是正確的打開方式。如果對方付出明顯大於你,一塊手錶就當給他留個念想吧。

那麼讓你糾結的一個特殊情況來了,戀愛中經濟上他承擔大部分,你們又xxoo過了(我去,還是第一次給他了),結果你們又是有好分手,重要的是你又是一個思想保守的女孩,現在你一定會覺得自己吃虧了,那到底要不要把手錶要回來呢,答案是,要把妹子。

最後說一下,你既然問了這樣的問題,我認為有兩個原因主使你有這個提問,第一你的這筆分期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第二你對這場戀愛的測算值低於你這筆分期。

對於這種問題,只能提醒你兩點:

1.你男朋友對你怎麼樣,是否送過你一些貴重物品,平時戀愛的花銷是不是他佔大頭?這一點很重要,決定你怎麼處理你現在的尷尬問題。你只說了自己給他買的東西沒還完分期,但是卻沒有說過他為你做過什麼,男生買東西一般不會分期,除了一些很貴的物件,那麼他送給你禮物的時候,恐怕都是一次性付款的。所以我想說,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再去衡量自己是否吃虧。

如果他沒有給你買過什麼東西,那倒也好,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跟他擺明這件事,看他的態度如何,如何著手協商解決,當然,最好的結果是,手錶他留著,剩下的款項自己還。但是如果他也給你買過和手錶一樣甚至更加貴重的禮物,那就不要說什麼了,人家是在戀愛期內完成了付款,而你是提前消費,現在的還款本就是你在戀愛期內應該完成的,這一點你應該不會感到不平衡吧?

2.第二點提醒你的事情,別在戀愛中自以為感覺良好,就去做一些不計後果乃至瘋狂的事情,任何事都要考慮到分手的後果,就像你不顧自己經濟窘迫的現狀,執意買手錶一樣,這不就是一時衝動?而且像這樣衝動的事情,在戀愛階段盡量少做,畢竟誰也不知道以後你們是什麼樣的結局。很多人都會經歷這種後悔的事情,自以為為戀人做出了不會分手的事情,這是一種可怕的想法,愛情不是依靠送他什麼東西,為他做過什麼事就能維持的,這一點需要情侶們反思。

如果你的男票還算是個男人,他就該給你錢。因為是你辦理的分期,所以你必須還錢,否則就會影響到你的信譽,再說了,既然選擇了分期,就要必須還錢,這是原則問題。當然,如果你男票是個人渣的話,那你也認了,很無奈,他也會為此事後悔一輩子,做人很失敗!

分手時可以將東西要回,或讓他把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你。

前幾天看到一則文章上寫著一個女孩將前男友告上法庭,讓其歸還戀愛期間的禮物款項,法院判決女方勝訴。

當時女孩與男子戀愛期間女孩為男子買了不少值錢的禮物,一年後兩人分手,分手時女孩讓男孩歸還禮物錢款,男子答應並寫下還款時間,到期後,男子並未能按時歸還該款項,女孩隨即將男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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