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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醉漢駕車側翻,一怒之下竟放火燒車!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條交通安全鐵規大家都經耳熟能詳了,

可醉酒狀態肇事還會做出什麼荒誕行為,

往往超出正常人的想像……

有時,就連肇事者本人酒醒後也未必能清楚解釋自己的醉行!

5月6日22時許,紫雲路金牛塘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達現場時,一輛「桑塔納」轎車車輛側翻,前擋風玻璃全碎,整個汽車被大火所吞噬,現場未發現人員受傷,駕駛員不知去向。隨即,民警在組織人員滅火的同時,對案件展開調查。

當晚23時許,張某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並交代了喝酒後駕車發生交通肇事,又將汽車點燃燒毀的荒唐行為。隨後,派出所通知交警大隊民警對其血液酒精含量進行抽血送檢。

按照正常情況,如果自己駕駛汽車發生交通肇事,首先報警,再根據責任劃分及受傷程度要求賠償。可是張某選擇了把自己的愛車點燃確實讓人匪夷所思。

經查,張某當晚22時許,在飲用白酒後,駕駛雲DXXX57白色大眾「桑塔納」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紫雲路東側「金牛公交停車場」門口時,在加速超車過程中車輛撞到道路中間隔離墩並發生側翻。

據張某交代,自己從車內爬出後,發現油箱漏油,仍處於醉酒狀態的張某一怒之下竟用打火機點燃了漏在地上的汽油,引燃了整輛汽車,然後「打的」回家了!待在家中醉意慢慢退卻,被酒精燒灼的大腦也趨於平靜後,越想越怕,張某立即將事件原委向父母和盤托出,後經父母的責備與勸說,張某於當晚向麒麟警方投案自首,

根據酒精檢測,張某當晚血液酒精含量達241.96mg/100ml,屬醉酒駕車。

目前,嫌疑人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醉酒駕駛)、故意放火罪被麒麟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此案例再次提示廣大司機朋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來源:麒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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