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女人的自述:出軌的女人,永遠難回頭!
一場老同學聚會打破了我的婚姻生活。我今年35歲,女兒6歲。
我的日常生活是給孩子和丈夫做早飯、做晚飯、洗衣服,偶爾會約上閨蜜逛逛街,但也是只看不買,不是因為買不起,而是買菜時不需要打扮的很漂亮。我的丈夫是一名程序員,不愛說話,沒有情調,收入很可觀。
這樣極其有規律的生活,使得我們的婚姻早已進入「老年」模式,交流少、無激情、無性生活、不吵架。用一位作家的話說:「我有多幸福,就有多痛苦」。
一年前我迷上了同學聚會,甚至還組織同學聚會,因為在這裡可以讓我感受到青春時的氣息。有一次正好趕上老公出差,孩子回父母那,終於可以好好給自己放個假。就多喝了兩杯,暈暈乎乎的,大腦卻很興奮,聚會結束後一位男同學主動提出要開車送我回家。我也沒多想,認為都是老朋友了,送一下也很正常。
到我家樓下時,那位男同學並沒有直接放我下車,突然向我表白了。說我是她最念念不忘的女人,我一下愣住了,還沒來得及反應,就被濕吻了脖子。一股熱流湧向了我的全身,感受著熱浪般的氣息,自己似乎回到了和老公熱戀的時候,那種久違的激情讓我失去了理智。當我清醒過來時,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看著身邊的男人,想起了自己的老公和女兒,內心陷入了極度自責中。老同學突然說了句:「我愛你」,我的自責頓時煙消雲散了。這樣如沐春風般的快樂,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一邊享受著偷人的激情,一邊感受著來自家庭的自責。
自己的靈魂彷彿被抽了出來,但我知道我對那個男同學是沒有感情的,只不過是滿足了身體,我不能這樣下去,否則會失去老公、失去女兒、失去家庭。內心忍受著極大的煎熬,於是決定向老公坦白這一切,希望我的坦誠能得到他的原諒,渴望回歸家庭,回歸往日的平靜。
然而還是我太天真了,老公知道到後一句話也沒說,第二天一早翻出結婚證拉著我去民政局。不論我怎麼哀求和阻止,他都無動於衷,最後還是離了婚。
※愛你入骨的女人,才會對你用這3個「愛稱」,她有嗎?
※四十歲離婚的女人,就不配找到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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