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規定打板子只能打屁股,清代鄭板橋建議:能不能別打男人啊
古代刑罰中,打板子最常用,也最方便,而且數量也好控制。咱們看古裝電視劇,大老爺升堂,往往一拍驚堂木,大喝一聲:「來呀,給我重打三十大板!」
然後下面的差人就跟虎狼般按住犯人,掄板子一通揍,打得鬼哭狼嚎。
據說唐朝以前打板子沒有固定位置,衙役看哪裡不順眼一通亂打,很多犯人因此被活活打死。
打多了會死人,不打又不行,唐太宗李世民挺頭疼,也挺上心,有一天在太醫處他看到幅針炙圖,發現人屁股上穴位少,又皮糙肉厚的,打得疼損害相對小,於是就規定以後只許打犯人的屁股。
李世民這算是科學改良了,也被各個朝代所接受,不過清代有人對他這個科學態度完全持否定態度,他就是「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鄭板橋認為男人的屁股為「最佳最美最可憐」的器官,就不該打!
可能有人會很奇怪,好好的畫你的畫不行嗎,為什麼為屁股鳴不平?
因為鄭板橋有嚴重的「戀股癖」,在他看來,「女人之兩隻乳,男人之兩片臀,同為物之最可愛者」。
豐乳肥臀好可愛,我見猶憐!就這審美觀,鄭板橋認為打男犯人的屁股,那是和焚琴煮鶴一樣不可理解的大俗之事,只有鐵石心腸的人才下得去手。
來看看鄭板橋對打男人屁股的血淚控訴:
夫堆雪之臀,肥鵝之股,為全身最佳最美之處,我見猶憐,此心何忍!今因犯法之故,以最佳最美最可憐之地位,迎受此無情之毛竹大板,焚琴煮鶴,如何慘怛?見此而不動心憐惜者,木石人也。
至於女犯人的屁股能不能打,鄭板橋沒說!
因為有這愛好,鄭板橋在山東范縣當縣太爺時最不喜歡打犯人的屁股。有一年他斷案,偏偏碰到位翹臀美男子,這哥們兒因為賭博被捉來,按律要打40大板。
一看美男翹挺的屁股,鄭板橋又犯病了,還沒審就要「臀美從寬」。他偷偷的跟小吏商量說打屁股多沒意思啊,咱們不如換種懲罰方法,比如說罰他吃肥肉啦,讓他唱首歌啦,好不好?
衙役還挺敬業,認死理,堅持要按律打板子,大老爺求情也不行。這位仁兄過去把人按倒,把褲子一扒,噼里啪拉一通揍。
地上的犯人鬼哭狼嚎,堂上的鄭板橋心疼得直哆嗦,眼淚都快下來了。
最終「英雄救臀」沒能成功,鄭板橋無比遺憾,後來在家書中跟兄弟們聊天,還專門寫了一段文字表述當時的心理感受:
昔宰范縣時,有一美男犯賭被捉,問治何罪,按律須責四十大板,當堂打放,余謂刑罰太重,曷不易之?吏對不可。余無奈坐堂,但聞一聲呼喝,其人之臀已褪露於案前,潔如玉,白如雪,豐隆而可憐,笞責告終,幾至淚下……若改笞臀為笞背,當為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
你看看鄭板橋對美男屁股這一串的形容詞兒,絕對有那啥的傾象——「潔如玉,白如雪,豐隆而可憐」。他建議「改笞臀為笞背」,打板子如果從打屁股改成打背部,那真是全天下男人的福氣啊,得燒香祝賀!
這是什麼混帳邏輯啊?!
鄭老師這是對被揍的「翹臀美男」心疼得有點糊塗了,還「當為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哪那麼多男同志想打板子玩啊!
鄭板橋愛民那是不錯的,可從打板子一事就看得出,這就是古代不靠譜文人當官的一大弊端,只憑個人喜好,完全不考慮實際。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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