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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黃金業務遭遇強監管,投資人應該如何應對

近日央行金融黃金司起草的《互聯網黃金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互聯網黃金業務做出了明文規定。很多小夥伴就有點不淡定了,紛紛拋出了疑問。我目前所投資的黃金理財產品是否受到影響?互聯網黃金業務是不是以後要玩完了?

其實小編想說大家有點反應過度了,比如,央行規定互聯網機構為代銷機構,並未禁止互聯網黃金業務。央行只是針對互聯網黃金業務做了限制,並非是一紙規定式的禁止。

《互聯網黃金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劃重點

1、銀行擁有黃金賬戶的開戶權利,負責給金融機構提供黃金賬戶。

2、互聯網機構明確為代銷機構,不得提供黃金賬戶、清算、結算、交割、轉讓、多級代理。

3、互聯網機構註冊資本應不低於3000萬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互聯網黃金業務種類分析

我們來看一下目前互聯網黃金業務的市場分類。

銀行合作模式:代表有騰訊微黃金,它只是和工行展開合作,你在騰訊微黃金購買黃金其實和在工行購買沒有本質的區別。騰訊只是一個代銷渠道,工行才是黃金業務的具體清算機構,這種模式完全符合央行固定。如果你購買的是此類互聯網黃金業務,大可放心。

非銀行合作模式:央行此次重拳整治的就是此種模式,顯著特點就是購買黃金不僅享有等價黃金,並且還享有額外的投資理財收益。此類互聯網黃金業務由於不是和銀行合作,資金流向不受央行監管,容易給金融市場帶來不確定性的系統性風險,所以成了此次央行的重點打擊對象。如果你投資的互聯網黃金業務屬於此類型,應該儘快退出,觀望之後再做下一步決定。

央行此時整治互聯網黃金業務的目的何在

強監管!

上文我們也提到了,大部分互聯網黃金業務的資金流向由於不受央行監管,很容易給央行的資金監管政策帶來影響。比如目前央行嚴控資金流向房地產,但是這種互聯網黃金就可以打著「黃金」的旗號將資金向房地產市場輸血,畢竟黃金的收益有限,但是房地產市場的借貸利率可相當高。

假如房地產市場一直欣欣向榮,當然就沒有問題,但如果爆發違約潮,互聯網機構根本沒有能力承擔風險。央行就就是看到了這一點。

作為投資人我們該如何應對

既然我們稱自己是投資人,就應該明白,黃金僅僅是避險產品,只有當時爆發金融危機、戰爭、股災的時候投資黃金才有價值。並且投資黃金是指購買銀行那種紙黃金,並非是實物黃金(保存消耗成本太大)和黃金首飾(這是消費品)。

其實歷年來,黃金投資的收益並不高,作為一個名合格的投資人,黃金投資佔比最好不要超過20%。如果你的本金比較充足,完全可以關注一下P2P,近年來P2P雖然一度降息,但依舊有著不錯的收益,最近經常被提及的平台三益寶,其歷史年化收益就高達13.5%,這個收益就可以完爆各種互聯網黃金理財。

投資人一定要發展的眼光去看待投資,不要禁錮於已有投資產品。

央行起草的《互聯網黃金業務暫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固然會對互聯網理財市場帶來一定的影響,但最終會引導金融市場走向健康安全的發展模式。

作為投資人我們應該感到慶幸,而非是不安。

畢竟我們是投資,不是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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