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利他主義及文化自信
碰瓷,已經是大家規避的一種常規風險,與此同時,社會越來越呼籲見義勇為。
這樣的矛盾心理直接反映在個人的處事原則上就是,馬路上遇到摔倒的人,第一反應是不是他(她)想要碰瓷,第二心理就是趕緊有人來出手救一下吧,第三行為則是袖手旁觀,頂多發個朋友圈呼籲一下。如果有人見義勇為,大家當然會不吝讚美之詞,再加上一句「世人還是好人多」。
千里送鵝毛禮輕人義重
「世人還是好人多」,其實是一種對他人和外界的希望、感激,而不是對自己的鞭策。如果可以選擇,大部分人依然無法做到自己挺身而出去當那個好人。這和利他主義傳統有關,又與利他主義傳統相去甚遠。
中國傳統中,有很多關於「仁義」之辯,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史書上有許多相關記載,就算亂世之中,也對仁人志士推崇備至,各雄主爭相延攬,對仁義之士的擁有數量和質量,直接關係到雄主爭天下是否順應時勢、天下歸心。這是中國歷史中利他主義的觀念深入人心的表現,在實際生活中,也確實有這樣的鼓勵環境和評價體系。這是思想和觀念內化為個人行動準則的力量,是十分寶貴的歷史和社會體驗。
荊軻刺秦
我們一方面感嘆「人心不古」,利他主義傳統離我而去,另一方面又沒辦法親身實踐。確實,現在也在對見義勇為行為大加宣傳,甚至以巨獎加之,但事實上,見義勇為還是稀缺的。
這和整個環境有關:如果把碰瓷與見義勇為問題簡單化為一個邏輯事件,那碰瓷的首先是不仁義的始作俑者,道義上是可恥的和不應該的;對倒地的人不去扶,那路人也是不符合利他主義精神的;更要命的是,確實有很多人碰瓷成功,而很多人因為見義勇為被傷害,而沒有真正的是非曲直被評判和審判,害人者得利,救人者的失意無人問津;加之,社會輿論對此類事件中,明哲保身的行為是贊成的、甚至是鼓勵的。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封閉的環境,每一個環節都以前一個環節為依託,形成一種無法去推翻的合理悖論。
其實,利他主義仍然在當下的現實生活有密切關係,一是因為傳統的記憶,一是因為鼓勵的導向,無論是社會層面還是個人角度都呼喚利他主義的蔚然成風。但是,事實上,當下的利他主義已經浮於表面化了。
電影《芳華》的主人公劉峰,是離我們這個時代很近的利他主義的典型代表,是真正的利他主義踐行者。人們習慣對劉峰進行完人般的審視和要求,雖然不可能人人都成為劉峰,但人人都可以去要求劉峰。可能,我們會覺得人性不那麼美好,但我覺得起碼那個時代的人還相信利他主義的存在,還是站在仰望的角度去審視劉峰其人其事,可以說大環境還是有著利他主義的強大基因在,而且,那個時代,劉峰也確實不是瀕危物種。
但到了江歌案,網路強大輿論對劉鑫的批判可謂空前,讓兇手陳世鋒反而成功隱身。此案所引起的討論很廣泛、很深入,現在回過頭來再看,其實根本上還是人們對傳統利他主義基因里的渴望。所以人們對劉鑫的證詞基本上是持否定和懷疑態度的,而陳世鋒法庭上出爾反爾的證言,更是讓人無法接受。此案,最大的進步意義,是對利他主義的正面宣傳和認同糾正。但恰恰也反映了,利他主義已經越來越成為一種稀缺,無論是從上帝角度看待江歌案中的劉鑫也好,還是劉、陳凡事以自己利益出發也好,都證明了社會和個人對利他主義存在的一種懷疑——已經不相信了。
現在我們不大講「仁義」觀,而代之以「利他主義」的表述。其中,隱含了中國近代以來,不斷向世界其他國家靠攏的發展脈絡,無論從思想還是用詞。我們似乎進入了一個瓶頸期:想要接軌卻不能完全吸引和內化西方世界的契約和制度精神;對傳統優質內核的珍惜卻無法與現代社會融會貫通;所以有時候會不倫不類,比如容易將權責明確有時候定義成為明哲保身;比如把人人都為主人公的契約精神改造成為所謂的「利他」概念——只是利他、於我好像關係不大;所謂的利他是要求他人、集體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理想,好則好矣,不好即可將責任推諉他人和集體。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悖論
怎樣重拾文化自信,繼而深挖優秀文化傳統的重建思路和機制,是擺在我們面前很重大的一個問題。文化傳統里有的東西,不是自然而然就可以繼承和發揚光大的,需要我們以格物致知的精神去研究,去身體力行地實踐,才能將這種基因真正內化到社會和個人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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