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回憶 父親馬烽和他的《劉胡蘭傳》
我父親馬烽著手寫《劉胡蘭傳》時,我還是個沒到上幼兒園年齡的黃毛丫頭,關於這本書的台前幕後,是我懂事後從父母的隻言片語或我的所見所聞中斷斷續續得到的。
我上小學時,每逢清明節學校都會組織學生去烈士陵園掃墓。有一年學校決定去文水縣雲周西村為女英雄劉胡蘭烈士掃墓。老師提前幾天就已布置,每位同學都要為烈士製作紙花,以表達我們的敬意和哀思。姥姥幫我用文具店常見的一種叫「粉簾紙」的白紙,簡單地扎了一朵白花。臨行前一天晚飯後,和我們住前後院的「笑非奶奶」來我家串門。她是作家孫謙的母親,笑非是孫謙伯伯最小的女兒,所以大家都叫她「笑非奶奶」。她聽說我明天要去給劉胡蘭掃墓,轉身回了她家,不一會兒拿著麻紙和染料又來到我家,說要給我再做一朵好看的花兒。她把麻紙剪成花瓣的形狀,卷在筷子上一搓,打開就是一張彎曲的花瓣。許多的花瓣完成後,她又把許多根細鐵絲綁在一根筷子頭上,在每一根鐵絲頭上纏上棉花做花蕊,然後把做好的花瓣圍繞著花蕊一層層地粘在筷子上。最後用顏料把花蕊染成黃色,把花瓣點染成紅色。她是文水人,她在做這些事的同時,操著鄉音和我們拉著家常。她說她這位老鄉好恓惶,年紀輕輕地還沒嫁人就被殺害了。她的惋惜之情,深深地印刻在我幼小的心靈中。一個花季少女慘死在鍘刀下,敵人的手段是何等的殘忍。長到一定的年齡,我更理解了這位奶奶的心情。這是一位不識字的農村婦女純樸情感和善良人性的自然流露。「笑非奶奶」十五六歲嫁人,17歲就做了母親。當時農村講的都是虛歲。劉胡蘭1932年10月8日出生,1947年1月12日英勇就義,她犧牲時按當時當地的風俗習慣顯然已到談婚論嫁的年紀。在描寫劉胡蘭的許多作品中,有關她是否「戀愛」的問題,都是採取迴避的態度。這與後世許多觀念的變化不無關係。一是英雄不可以有隱私,一是她年齡確實太小了。父親的《劉胡蘭傳》中,對她追求婚姻自由有一定的描寫,淺嘗即止。我覺得父親在下筆前定有番苦苦斟酌。
1972年,馬烽與女兒夢妮參觀劉胡蘭烈士陵園並留影
那年去劉胡蘭烈士陵園掃墓,是我第一次近距離地「接觸」這位女英雄。當時學校找來幾輛敞篷卡車讓我們乘坐。「笑非奶奶」給我做的這朵花兒,是全班最漂亮的花兒。我拿著它站在初春寒風吹拂的車廂里,一路上生怕因道路顛簸被同學擠壞,又怕被風吹壞,小心地呵護著我的寶貝。到了陵園,第一眼看到的是劉胡蘭的雕像。只見她留著齊耳短髮,雙拳緊握,迎風矗立,重心向前,一臉堅毅的神情。我把我和「笑非奶奶」的心意,敬獻在她的漢白玉雕像前。抬頭仰視,她對我來說是那樣的熟悉,好似曾經認識一樣。也難怪,在我生活的山西省文聯大院里,從小就聽到過一個傳說,說是劉胡蘭的雕像,是按照住在坡坡上的郭艷梅阿姨的模樣塑造的。艷梅阿姨非常漂亮,有一雙明亮的大眼睛,好看的雙眼皮和白皙的皮膚。我每次碰到她打過招呼,她都會笑眯眯地和我這個小孩子說上幾句話。用現在的話來講,艷梅阿姨在我心目中,簡直就是女神。後來我在省文化廳系統上班時又聽說,劉胡蘭的形象是參考晉劇名家田桂蘭塑造的。在漂亮女性扎堆的戲劇界,表演上以做功見長的田桂蘭,也十分出挑漂亮。劉胡蘭生前未留下影像資料,但身後熟悉她的人還在,於是人們找來與她形象相近、氣質相仿的人做模特。著名美術家王朝聞就是在此基礎上創作出了劉胡蘭雕塑作品。總之,我們不難揣測,劉胡蘭生前單從形象上講必是位出眾漂亮的女性。
在這次掃墓活動中,劉胡蘭的母親胡文秀給我們作了報告。讓我費解的是她與我心目中劉胡蘭的形象太過不一致。多年後父親的《劉胡蘭傳》正式付梓,閱讀後我才得知她原是繼母,這才解開多年來縈繞我心頭的疑惑。但當時我甚至不知父親還曾寫過這樣一本書。因那時「文革」鬧騰得正厲害,他本人被「打翻在地」,還被「踏上一隻腳」。他所有作品都被冠上「毒草」這個可怕字眼。《劉胡蘭傳》這部手稿,能夠歷經那樣的年代保存下來最終面世,實屬不易。
馬烽所著《劉胡蘭傳》部分手稿
《劉胡蘭傳》這部書的初稿,完成於1964年。後據母親回憶父親寫這本書是有些內幕的。劉胡蘭犧牲後,有關她的宣傳有許多,舞台劇、敘事詩、連環畫、小故事等文藝作品不斷問世。20世紀60年代初,有關方面認為,那些已有的文藝作品,囿於品類容量的限制都不太長,希望有更加全面反映女英雄一生的作品出來。山西省委有關領導認為,劉胡蘭是山西人,希望山西的作家們接手這項任務。當時,山西作家的創作實力很強,在中國文壇有很強的影響力。但作家們心裡都清楚,這個女英雄不好寫。主要是因為她的一生太過短暫,她所處的崗位決定著她所承擔的並非是轟轟烈烈的革命任務,架構長篇作品難度是很大的,寫不好還可能砸了自己的牌子。那時父親正值壯年,從事文學創作也已20多年,無論是體能、生活積累還是創作經驗,都在最佳狀態。他的創作慾望像團火燃燒著他,正做自己第二部長篇小說的創作準備。省委領導找他談話,把這個任務指派給了他。時任省作家協會主席的父親,心裡非常為難,但又覺得領導說得對,山西人不寫劉胡蘭又推給誰去寫呢?不接受這個任務於理說不通。這雖比他構思自己要寫的長篇小說難得多,但他還是放棄了自己的創作計劃,認真去做調查、採訪,收集相關資料。他住在雲周西村3個多月,走街串戶與烈士父母、親朋、村鄰進行詳談。又走訪了曾在此工作過的各級領導和與烈士相熟的同志。經漫長思考,才決定用傳記體小說的形式來完成這部作品。他把劉胡蘭周邊的一些人物集中起來描寫,有的人物的名字還做了一點改變。在大事件甚至一些主要情節真實的基礎上,不少生活細節、風俗習慣、場景、對話等,都是依據人物性格和情節的需要、可能性和現實性加以安排。他用大量筆墨描寫了劉胡蘭成長的歷史背景,再現了對敵鬥爭的複雜性、殘酷性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不屈抗爭。這既是女英雄「生的偉大,死的光榮」的故事,也是人民爭取解放的頌歌。
1964年《劉胡蘭傳》的初稿出來後,中國青年出版社排印了數百冊樣本,分送各級領導和相關人士徵詢意見。父親拿著這本白皮書,在村裡召集劉胡蘭的親友和村民代表,把25萬字的書稿逐字逐句地念給大伙兒聽,徵求他們的意見。
父親晚年回憶說,劉胡蘭是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是重大題材,各級領導和相關人士對此書既重視又謹慎。書稿發出後,收集各方面的反饋意見就用了很長時間。之後,他梳理、綜合各方意見,對書稿再次修改。在此基礎上中國青年出版社又重新付排並打出清樣。但這時「文革」已開始,最終未能正式與廣大讀者見面。
1972年,蒙古族作家瑪拉沁夫來山西採風。當時我家在平順縣西溝村插隊,用父親的話來講他還沒被「解放」。西溝是著名勞動模範李順達和申紀蘭的家鄉,在抗戰年代就是典型。瑪拉沁夫第一站就直奔我們這裡,接著約上父親要去劉胡蘭的故鄉,父親順便帶上了我。胡文秀聽說父親來了,放下正做到半截的午飯,從家裡趕過來陪同參觀。我現在想,她當時定是大致了解父親的處境的,但對父親仍噓寒問暖熱情有加,還帶我們參觀了不對外開放的她家故居,並邀去她新家吃飯。也許父親慮及身份怕給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婉言謝絕了她的好意……
我調到省電視台工作時,恰逢台里籌備慶祝建黨80周年的節目,我有幸成為一部紀錄片的主要創作者,其中一集里有劉胡蘭。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我找到了在雲周西村公審殺害劉胡蘭兇手的影像資料,是當時拍的紀錄片,我把這段資料翻錄到了我的編輯帶中。父親得知在我未來的片子里只能使用一小段,流露出遺憾的神情。為滿足父親心愿,我從台里借來專用播放機,把我獲得的這段資料放給他看。那時父親的《劉胡蘭傳》已正式出版,但他仍十分關心著劉胡蘭的方方面面。我們攝製組採訪了烈士犧牲時的一位目擊者。採訪結束後,他得知我是馬烽的女兒,給我講了許多當年父親駐村時的事情。那時他是村幹部,與父親打交道更多些。最後他說,老馬那人可好呢,我們常抽人家的「大前門」紙煙。「大前門」在當時是一種高檔香煙,煙癮很大的父親總是煙不離手。他雖薪水不低,但要養活一家9口人,還要定期接濟鄉下的眾多親戚。他不但是家裡的頂樑柱,也是整個家族的指望。因此,母親總是省吃儉用把最好的東西留給他。他給鄉親們敬煙,既是對他們的尊敬,也是一種表達親近的方式。
說來非常搞笑。我家曾有個電扇,天藍色機身,雪白橡膠葉片,在當時很罕見搶眼。「文革」抄家,被造反派抄去當做「走資派」生活腐敗的罪證展覽。然而,這部電扇是父親「被迫」購於雲周西村供銷社。那時的供銷社實行統購統銷,也不知啥原因,這部來自上海的時髦電扇被分配到該村銷售,售價50元。電扇雖好但50塊錢對普通農民來說是筆巨額數字。在那個年代,且不說掙工分的農民,就是城市工薪階層,也很少使用電扇的。放了好幾年也沒賣出去。這時髦貨長期佔壓著村裡供銷社的流動資金,影響了其他農副產品的收購。父親在村裡駐久了,斷不了去供銷社買點兒生活日用品,與那兒的同志熟悉起來,人家就想讓他買走這個負擔。熟悉農村生活的父親覺得這事既可氣又可笑,考慮到基層銷售人員的難處就掏了腰包。他散盡「大前門」抱了個奢侈品回到太原,開始了《劉胡蘭傳》的構思。為寫好它,父親付出了幾倍於創作其他作品的勞動、時間和極大心血,也傾注了深厚的情感。
各種版本的《劉胡蘭傳》
粉碎「四人幫」後不久,中國青年出版社和山西人民出版社都希望儘快出版這本書。封筆10年的父親再次拿起筆來,已顯生澀,有點兒力不從心。但還是在完成諸多行政工作的同時,擠出時間克服困難,對書稿再次校改。1978年3月,率先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劉胡蘭傳》正式與讀者見面。之後,陸續又有多家出版社不斷出版。
劉胡蘭的故鄉位於晉中盆地西緣,生活習俗與晉中一致。該書首次公開發行後,一位祖籍晉中的老幹部看完非常激動,他給父親寫信說,他不僅認識了一位英雄,還似乎回到故鄉走了一趟。他稱讚父親說,你把晉中的社會風貌、群眾生活寫得這樣真實、深刻,人物語言那麼逼真,讀來感到農民的生活場景像一張張圖畫,歷歷在目。
父親馬烽是從抗日根據地成長起來的作家,對黨有著深厚的感情。對上級布置下來的任務,他始終認為是黨交給的工作,總是認真對待,努力完成。並且認為這是一名共產黨員應盡的義務,從不計較個人得失。
《劉胡蘭傳》出版後,我省以劉胡蘭英雄事迹為題材的電影、電視劇甚至父親去世後上演的晉劇《劉胡蘭》,在很大程度上都參考了父親的這本書。然而這些作品並未標明改編自父親的著作,也未給付過版權使用費。父親在世時從未爭取過這些名利。我作為父親著作權的繼承人,對父親的內心有所理解:在劉胡蘭烈士不惜以犧牲生命為代價面前,個人名利得失又算得了什麼!
原載《黨史文匯》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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