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男子忍受家暴十年 這次竟被妻子開車撞傷
去年10月的一天,在常州新北區一條主幹道的人行橫道上,一輛小轎車猛地撞上人行橫道上步行的男子,男子被撞倒在地受傷……這不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背後隱藏著一起家暴案件。原來,事故雙方是一對小夫妻,男方常年遭受女方家暴,而這次女方開車撞男方,也是一次家暴行為。5月7日,新北法院對這名施暴女子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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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是一名「85後」,十幾年前,她與丈夫小朱一起來常打工,經過多年打拚,兩人在常州擁有兩套房,還經營著兩家公司,養育了兩個孩子。在同齡的創業者中,這對小夫妻算得上是小有成就。然而,兩人的家庭關係卻一直過得很緊張。主要原因是,作為妻子的何某情緒易激動,每次小兩口一吵架,何某就容易做出過激的事情。
去年10月發生的那次駕車撞人事件,是多年來何某最出格的一次。據法院查明,當天中午12時許,何某開車,小朱坐在車上。行車途中,兩人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爭吵中,小朱在一個十字路口下了車。沒想到何某立即調轉車頭,對著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小朱撞了過去,小朱當場倒地,身上多處受傷。其中,左鎖骨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經鑒定,小朱的傷已構成輕傷。
躺在醫院的小朱面對交警詢問,因妻子何某在身邊沒敢說實話。何某離開後,小朱才對哥哥和母親說,當時是被何某開車故意撞的。哥哥隨後報了警。
案發後,作為證人單獨面對警察時,小朱終於找到了傾訴對象,一股腦兒把自己10多年來遭受的家暴說了出來。他說妻子何某情緒易激動,之前對他做過很多危險的事。下面是小朱口述的幾起比較嚴重的家暴:
「大約十年前,她用酒瓶砸我的頭,被砸得頭破血流。」 「大約三年前,一次吵架時,她用水果刀捅我的胸口,我用手擋住,結果手臂被劃破。」「有一次我在開車,車上坐著孩子,她跟我吵架,立即要我停車。我沒及時停,她竟直接拉了手剎,差點翻車。」
「還有一次用石頭砸我的頭,頭上被砸了一個很大的包。」「有一次吵架時,她直接把菜刀扔到我身上,把我的羽絨服劃開一個口子。」「我在樓下騎電動車,她在樓上(4樓)扔下一個切菜的案板,就差一點砸到我頭上。」
雖然小朱在這十多年的婚姻里遭受了這麼多委屈,但在何某被宣判之前,他還是出具了諒解書,請求法院輕判。
不過,小朱表示,自己實在受不了這樣的婚姻了。目前,他已經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請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王芳 殷益峰)
來源:常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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