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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家上千萬、坐擁多家公司…誰想竟靠19年前綁架殺人的10萬元起家

19年前,長沙一名企業家被綁架後慘遭撕票曾震驚全城。案發後半年內,實施共同作案的4名嫌犯中,3人相繼落網並已伏法,而郭強卻逃脫,改名換姓,成了商人。

被告人 郭強

時間回到1999年11月2日

被害人文某曾是長沙一家計程車公司的老闆,案發當天(1999年11月2日),文某出差回長後,前往女友許某某家中。司機伍學兵在得知他這一行蹤後,立即告訴了郭強等人,在天心區白沙路某民宅綁架了文某及其女友。

夥同朋友綁架他人勒索財物

因為受到了公司的處罰,司機伍學兵一直懷恨在心,於是和郭強謀劃如何對被害人文某實施報復,在綁架文某後先是勒索了40萬現金,隨後撕票將文某殺害並縱火打算燒毀現場。被告人郭強在分到10萬元贓款後逃往外地,直到去年7月4號才在嶽麓區的一家賓館內落網。

隱姓埋名逃亡18年

被抓時已成「千萬富翁」

在被警方抓獲之前,被告人郭強已經是安徽宣城小有名氣的企業家,經營著多家公司。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這個身家上千萬的老闆,竟然是一個涉嫌綁架殺人逃亡18年的嫌疑犯。

對於被告人郭強的這一辯解,檢方當場予以否認,並結合另外三名罪犯的供述,認為被告人郭強雖然沒有實施縱火殺人的具體行為,但是分別通過口頭和電話授意另外兩名罪犯將被害人殺害,並焚燒現場,屬於共同犯罪。檢方指控他在整個案件中系主犯的說法,被告人郭強在之前的庭審現場並未承認。

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害人家屬激動落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強夥同他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勒索巨額財物,並放火殺害被綁架人,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天(5月8日)上午10點,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郭某判處死刑。

對於這一宣判結果,旁聽席上,被害人文某的家屬激動落淚。

19年前,他因綁架縱火致人死亡,之後開始漫長的逃亡生涯

18年後,等警方抓捕他時,他已變成了一個千萬富翁

18年間,儘管他小心翼翼隱姓埋名

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

記者:陳衛 | 編輯: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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