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侵吞公款被老闆要求陪睡,崩潰自首獲刑半年
新聞
05-11
台灣一名女會計因侵佔公款205萬元(新台幣,下同)被老闆發現,要求她陪睡抵債,並簽下性愛契約,得逞5次後,女會計忍無可忍,向警方自首,並對老闆提告性侵,新北地方法院按業務侵占罪判她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繳納罰金免除監禁)18萬元。老闆則因涉嫌利用權勢性交,法院在審理中。
檢方起訴書指出,20多歲的小婷利用課餘時間,在該公司擔任會計,但從2015年11月起,把公司要繳交的水電費以及支付給業者的款項,挪為己有,拿去購買精品首飾及電子產品,去年10月,張姓老闆發現此事後,開條件要挾:「一跟我嘿咻,二是我提告侵佔,並將此事告知你家人、男友及學校!」
新北地方法院
小婷害怕面對刑責,無奈簽下悔過書與性愛契約,答應每周空出時間來「抵債」,否則願賠償2-3倍的懲罰金。而無恥的老闆完事後,還傳訊要她「享受過程,才能一起高潮」。從前年10月至去年1月,張共帶小婷到旅館嘿咻5次,小婷身心飽受煎熬,最後忍無可忍,去年1月自首,並對老闆提告性侵。
審理時,小婷坦承犯行,由於離職前已償還59萬元,其餘146萬餘元不法所得則宣告沒收,法官考慮她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判刑半年。張姓老闆則被按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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