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憶紅樓:探春遠嫁之後,過著怎樣的生活?
原創文/王哥歷史君(座右銘:每天垂直更新有關紅樓夢的原創作品,歡迎關注點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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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的悲劇,包括她遠嫁後回不了家的原因等等,不在其遠嫁本身,而取決於「遠適」後的夫妻關係或婚後生活。
(1)關於探春的婚後生活,作者是預先作了明確暗示的。第70回,作者寫眾女兒放風箏,惟獨探春放的是「風凰」風箏,跟天上的另一隻鳳凰」和個「大的玲瓏喜字」風箏,三者絞在一起。這似乎也成了探春也是王妃」的鐵證,但實際上「鳳凰」在這裡的寓意,跟「王妃」全然無關!固然,「有風來儀」,元妃封「風藻宮尚書」,「得鳳鸞之瑞」等等,這「風」與「妃」似乎有關;但其實,這「鳳」的喻意要寬泛得多,如「風德」乃指有德鳳藻」乃指有才。風樓」泛指婦女等等。
在《紅樓夢》里,鳳姐這隻「雌風」,不過是只「末世凡鳥鳳求鸞》中的「風」與「鸞」,不過是宰輔之子和鄉紳之女(第54回);而「佩風」、「偕鸞」,則更只是賈珍的二妾而已(第63);興兒說探春是「老鴰窩裡出鳳凰」(第65回)也只是沿用俗語,無非是喻趙姨娘的「陰微鄙賤」和探春的才貌出眾。
而:這「鳳凰」二字,通常更多的倒是用於婚姻方面。而作者讓探春放飛「鳳凰」風箏,其真正的用意正是從形容美滿婚姻的「鳳凰于飛」這一成語或典故中化出,只是照例其意而用之罷了。《左傳》庄公二十二年:陳厲公之子陳完奔齊,死後謚為敬仲。自此,後人便常以「鳳凰於」為祝賀婚姻美滿和諧之辭。但到了曹雪芹手裡,完全作了反面文章:他借用這個人們熟知的典故,來暗示或預伏了探春婚姻的極不美滿。
因為:在《紅樓夢》的隱喻度詞,變化多端,總不雷同,其中有正面著意的,也有反面著意的。譬如放風箏節便是如此:賈環的「螃蟹風箏(王瀣批曰:「必指環之橫行」),寶玉的「美人」風箏(暗指黛玉)「放不起來」,寶釵的「七個大雁」(終不成雙)等等,便是正面著意。而晴雯的「大魚」風箏(本寓「吉慶有餘」而偏偏「抱屈天風流」),寶琴的「大紅蝙蝠」(本寓「大有鴻福」而偏偏「沒福」,薛姨媽說:「可惜這孩子沒福」),黛玉的「美人」風箏(「把你這病根兒都帶了去就好了」而終究沒有「帶去」)等等,便都是反面著意。而探春的「鳳皇于飛」,正是屬於後者。
(2)正當探春的那個「鳳凰」飛起
不知誰家的」另一個鳳凰漸逼近來」,又見一個「帶響鞭」的大「喜」字「也逼近來」,「在半天如鐘鳴一般」。—這正是「鳳皇于飛,和鳴鏘鏘」的多麼形象的描繪!因此陳其泰說:放風箏一節「非實事」,而在「象形兼會意」,是有道理的
(3)但是,這兩隻「鳳凰」不是比翼長、「雄雌俱飛」「和鳴鏘鏘」,卻是「絞在一起」,而且絞得「正不開交」,這分明已不是「鳳凰于飛」,倒是「鳳凰」相鬥,而且斗得不可開交了。因此眾人說不知那個喜字是誰家的,忒促狹了些!」這等於更明確地點醒:探春的婚姻絕非忒和美,而是「忒促狹」,是對她的命運的一種刻薄的捉弄!因此最後:兩隻鳳凰和那個喜字「三下齊收亂頓,誰知線都斷了,那三個風箏飄飄搖搖都去了」,這除了跟探春的冊圖、燈謎相一致,暗示其人的「遠適」,又顯然與田敬仲夫妻倆「雄雌俱飛「相隨適齊有聲譽」相反,探春同其「貴婿」相隨適粵後,兩人亂絞亂頓的結果是夫妻雙方都「飄飄搖搖」、兩敗俱傷!
另外在第70回放風箏一節,本來是為了「放晦氣」,而實際上小姐丫頭們的「晦氣」一個也沒有放掉。這一點,同回的《桃花詩》和《柳絮詞》的「傷悼哀音」、「過於喪敗」,已經下了基調。因此有正本在這一回回前,對放風箏等等總批云:已觸飄風散艷花」,「題成讖語任吁嗟」!而探春的「鳳凰」風箏,非但跟「王妃」全然無涉,恰恰暗示了探春的婚姻不諧,甚至夫妻「反目成仇」(紫鵑語)。與此相照應,第22回探春的燈謎也是「風箏」,賈政早就預言:「作此不祥之物」,終「非永遠福壽之輩」!哪有什麼「王妃」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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